漢世祖  太宗篇35 成功亦是妥協

類別: 歷史 | 五代十國 | 漢世祖 | 羋黍離   作者:羋黍離  書名:漢世祖  更新時間: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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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熙四年夏六月,刑部大堂,一場別開生面的審判已然到收尾的關鍵時刻。這場局限于刑部大堂里的審判,牽動的卻是京畿上下、宮廷內外幾乎所有宗室、勛貴、官僚的心弦。

受審者身份特殊,乃是吳國公劉暉府上長史劉周,司馬朱廷和,主簿張常建,同時,吳國公劉暉也被要求二堂旁聽審判。

主審者乃是刑部尚書李惟清,由隴西調任京城任大理寺卿的王禹偁,陪審的身份就更加高貴了,燕王、宗正卿劉昭,以及宰臣、都察使韓徽。

徐王劉承赟,在雍熙三年臘月,走完了他平淡卻極其顯貴的一生,皇帝劉旸下詔,廢朝五日,以悼念這個故去的宗室舊老。

徐王的后事如何暫且不表,劉旸總歸不會苛待,一切依禮制而行,只是比起世祖皇帝時物質待遇方面有所削減。

而空出來的宗正卿,則讓皇帝劉旸頭疼了一陣子。隨著皇室成員逐漸增多,各脈宗王公卿也都在開枝散葉,作為直接管理宗室成員的宗正寺就越發凸顯了。

關于接任人選,劉旸頭疼的倒不是取誰的問題,而是他的想法一時間不好宣之于口罷了。因為論資歷、論輩分,趙王劉昉是最適合的人選,然而,劉旸顯然不愿意趙王掌管宗正寺。

甚至于往下排到的吳國公劉暉,劉旸也排除掉了,他心里實則也不喜歡劉暉的虛榮浮麗。

于是,當皇帝都心有所屬了,不管過程如何,也不管結果呈現得是否好看,大漢第三任的宗正卿誕生了,正是燕王劉昭。

此時,涉案人員又是吳國公三名主要僚屬,又是吳國公旁聽,又是燕王陪審,場面搞得如此嚴肅,事情的嚴重性也可想而知。

追本溯源,還是“稅改”的問題。隨著朝廷加強吏治,加大對各地不法勛貴、貪官污吏、土豪劣紳的糾治,雍熙元年前后那此起彼伏的所謂稅改弊病得到糾正,不說一掃而空,至少風氣是扭轉過來了,此前亂象大幅減少。

在一種磕磕碰碰、反反復復的狀態下,這幾年下來,各個道州從官府到民間,從權貴到地主,行事都收斂了不少。畢竟,天子雖然慎刑少殺,但酷愛流刑,一流還往往數千里,甚至遠渡重洋,這如何讓人受得了。

這些年,隨著海上貿易的風潮,各種海貿暴富的傳奇傳說層出不窮,不勝枚舉,但是,這終究只是少數人,即便是海貿已然格外風靡的江浙閔粵地區,參與進去的都只是少數人。

至于更為廣大的大漢江河內陸道州,真正有實力、有意愿嘗試海貿,只有上層貴族抑或是實力雄厚的大商賈。

而大部分大漢士民,其經營的重心還是在土地上,再沒有比腳下的黃土,生長的糧食作物,這種看得著、摸得到的東西更實在了。

雖然他們有機會的時候,還是忍不住花錢買兩件“海物”,沾一沾洋氣,甚至偶爾也會憧憬、幻想那種暴富,但要讓他們踏出那一步,還是過于艱難,千百年來根植于中國百姓骨子里的土地思維太難扭轉。

而如今,只因為對那些泥腿子壓榨太狠了,就要罰沒大量錢財,還要被迫變賣所有土地家產,舉家外遷封國,這樣的處罰實在太重了,也幾乎是所有地主豪強難以承受之重。

趨利避害乃是人之本能,但朝廷的“嚴刑酷法”這真的落下來的時候,大部分人還是選擇收斂韜晦,進入蟄伏期。

因此,經過這幾年的過渡期,大漢的稅制改革算是緩緩落地了,至少在土地確權、土地買賣、土地等級、稅務規定、稅務收取等方面,已經形成一個系統,并且在絕大多數道州推廣開來,正式代替舊的兩稅制。

而一個極其重要的標志,便是在雍熙四年初,在全國上計之中,朝廷正式明確了全國各道州府在冊田畝數目。這是中央與地方在稅制改革、田地規模上達成了一致,當然,這是一種妥協的一致。

但對于大漢的政治經濟而言,卻意義重大,這意味著,經過長達十年的改革推進,終于取得了一個突破性的發展,有了決定性的成果,從此以后,朝廷可以根據這些田畝籍冊進行收稅。

也意味著由改革帶來的稅制、治安上的混亂,經濟、民生上的負面影響,都將逐步消散,這是大漢走向一個盛世雍熙的重要政治經濟基礎

甚至于,可以這么說,大漢以“統歸地稅”為核心的稅制改革,已經取得了一個初步成功。

這是很多大臣在給劉旸的奏章中表明的東西,并以此夸耀劉旸的卓越政績,不墮先帝之志,延續開寶盛世。似乎,從雍熙四年開始,大伙兒又可以安心享受清平盛世了,因此,皇帝你也就不要再和世祖一樣折騰了

只不過,在這些贊譽背后,權貴們究竟存著什么心思,劉旸也不是毫無察覺。

至少,大漢的稅制改革,當真成功了嗎?這一點,在劉旸心中仍舊打了個問號。

就拿中樞對地方財稅的收取來說吧,至少形式上,同樣是扣除地方留稅之后,再上繳。只不過,比起“量入為出”的兩稅法,朝廷有了一個更為清晰明確的依據:土地,且在土地狀況不發生改變的條件下,能夠保持一個穩固的收入。

如此,對于財政司而言,自是省了很大的事,畢竟做財政預算這種東西,不可控的因素實在太大了,而朝廷對于帝國的管理也不可能做得那么細致。一切圍繞著田畝籍冊來展開,似乎起到了一個“旱澇保收”的效果。

然而,朝廷每年的支出卻不是固定的,只要這份不確定性還存在,就永遠不可能高枕無憂,財政司還得應時調整,一勞永逸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新稅制下,朝廷根據田畝數目從諸道收取固定稅收,地方道司再從下屬州府縣邑收取賦稅,如此層次分明,但有一個極其明顯的問題,那就是目前的田地確權,籍冊數目,那數據當真是真實準確的嗎?

不言而喻,這本質上只是稅改到一定地步后,經過無數次糾纏碰撞之后,中央與地方達成的一種妥協。

也就是說,不管是道司也好,還是下屬州府縣鄉也好,似乎都只需上繳固定稅額即可,那么基于田冊的固定稅額之外呢?

還有,田畝確權造冊之后,是否就一成不變了?土地交易后造成各家土地數目變化,從而產生的稅費差距,這個如何把控,中樞其能監察得這般細致?

水田便旱田,旱田變水田;富田過渡利用后肥力下降變成中下田;田地種植不同作物,稅收上是否應該有所差別,如果有,是否會影響基礎糧食作物產出

總之,圍繞著土地,能產生無數的疑問甚至是矛盾,而這些都不是中樞朝廷真正能夠把握的。

這些問題,最終只能放給地方政府,而一旦放任,那么以封建官僚根深蒂固的秉性,那么舊的問題,新的矛盾,一起涌出來,是大概率的事情。

因此,那些始終排斥稅改,希望恢復舊制的臣子,他們的反對并不是毫無道理,也并非全然基于私利而提出反對意見。

畢竟,依著從前,按人頭派稅賦,每一人,每一戶,照章納稅,豈不比復雜的地稅簡單省便?

說到底,大漢的稅改,最核心的地方就在于,將納稅依據從人頭變成了土地,這其中是有突破性改變的。

這是世祖皇帝基于實現一個“相對公平”而進行的改革創新,然而,經過這么多年的摸索,作為實際執行者新一代君臣,卻逐漸發現,這條路實在太難走了。

在新稅制下,對于朝廷的監督能力,對官員的治政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實事求是地說,絕大部分的官吏,都不具備處理復雜稅收導致的復雜民生、政治、經濟問題。

面臨著這般現實的情況,劉旸最終選擇了妥協,也是不得已之下的選擇。也正是觸及到了一些更為根本的問題,劉旸才決定及時剎車,作為一個正兒八經的君主專制帝國,有些問題,尤其在土地問題上,只能改良,而不能改革,因為改革必死,必亂。

也正因如此,作為世祖皇帝的第一繼承人,劉旸對他老人家開拓策略的理解,才又多了一層深刻的理解。

尤其是經歷過“川蜀之亂”后,對所謂的“泄洪所”,才有了一絲豁然開朗般的明悟。

顯而易見的是,新稅制下的大漢帝國,也面臨著全新的挑戰與矛盾。在這樣的環境下,統治階級要么完成一場自我進化,進一步強化對帝國、對黔首下民的控制,要么就只能在不斷地捂蓋子、壓矛盾的過程中筋疲力竭,直到帝國盡頭,而這個過程中伴隨著的,仍然只可能是改良。

而就當下的雍熙王朝而言,能夠做的,也致力于做的,還是調和階級矛盾,這也是劉旸正在進行的“新政”的本質。

至于稅改,平心而論,到此時的程度,不管是朝廷權威所及,還是官吏能力所限,亦或是既得利益者的忍受,導游到達一種極限平衡,再不依不饒,對所有人都不好。

因此,在過去的幾個月中,風向已經逐漸改了,這種變化身處局中的人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并自上而下,層層傳遞下去。由此,大漢帝國從中央到地方,方才恢復了明面上的風平浪靜。

然而,真的能靜下嗎?

妥協后劉旸與大漢朝廷,并非沒有退后半步,相反,在“調和路線”越走越遠,越走越堅定,法制的口號每月每日都在喊,雍熙四年春闈錄取的明法科進士人數破天荒地達到了78人,對于不法勛貴、貪官污吏、土豪劣紳的打擊,更是堅決如初。

這是真正被劉旸視為“執政方針”的東西,也是人治體制下,維護體制、鞏固統治的做法,歷朝歷代,但凡能做到劉旸這樣的程度,距離所謂盛世也就不遠了。

但是,該有的問題,它依舊存在,哪怕朝廷壓制得比較厲害,并且,時不時地還能來一個“驚喜”。

比如呈收斂姿態的權貴與地主們,他們當真老實了嗎?事實上,在朝廷監管不及的地方,一切都是照舊的,朝廷的每一項規定,每個制度,都有避讓的余地,他們也擅長鉆空子。

法制的時代,都有無數的漏洞可鉆,何況人治的時代,有太多人能堂而皇之地逾越乃至踐踏所謂的法律制度了。

只不過,劉旸領導的朝廷,如今正在全力打擊這些行為,于是,他們也順勢做出改變,從此前的明目張膽,變成了暗中行事。

被逮住了,結局固然不好,但只要不被逮到,不就行了?有錢,有權,就能帶來足夠的安全。

這又是朝廷與剝削階級之間一場馬拉松式的角力,本質上還是統治階級內部的自我調節,只不過,結果可能不那么讓人樂觀,最終的勝利者,大概率不會是朝廷。

就一個問題,作為皇帝的劉旸,又能統治大漢帝國多久?

并且,有些人根本沒有等那么久的意思,就在今歲夏,給皇帝劉旸出了一個難題。

有人往三法司各投了一份舉報信,皇城前的銅匭也沒放過,內容是吳國公劉暉府上,隱匿土地,強占民田,以高利貸奴役下民,同時有欺男霸女、殺人害命之舉,市井之間也迅速流傳開這些內容。

一時之間,洛陽從朝廷到坊間,非議不斷,而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垂拱殿。

輿論堆積到這等程度,對此事,劉旸除了下詔徹查,其他任何包庇的做法都與他的人設不符,也有違他治政之理念。

而吳國公劉暉府上的事,并不難調查,兩萬多頃的地,又飛不走,同時還有更多人把土地寄名于公府名下,對外都說是吳公的地,籍以免稅。然而,實際擁有的土地數目,比朝廷給的免稅額度,超了何止十倍?

這種情況,換在普通勛貴、地主身上,早就重罰了。至于奴役佃民、雇工,放高利貸,乃是草菅人命的行為,則屬于“正常操作”了。

而經過調查之后,其他小魚小蝦不需再提,真正被拿到刑部偵訊的,便成了刑部大堂上被審判三人。

至于具體的罪責如何,早就清楚,并報請皇帝批復過了,今日只是走個過場罷了。

隨著三人罪行宣讀完畢,伴著一聲震耳驚魂的驚堂木砸打聲,刑部尚書李惟清操著一口淮音,義正辭嚴地宣讀最終判決,并由大理寺卿王禹偁當場核準。

判辭宣讀完畢,三名犯官,最后站著的只有兩人,主簿張常建,他被判流南洋,至少腦袋保住了,至于癱軟在地的兩人,斬!

一切都是經過安排的,幾乎提供了一條龍服務,二人押赴天牢侯斬,判流刑的主簿張常建也被立刻押出去,帶上枷鎖,背上家屬準備的行囊,在兩名差役護送下,踏上海外“追夢”之旅。

至于從頭到尾聽完宣判的吳國公劉暉,則在燕王劉昭的陪伴下,失落地走出刑部,夏日陽光落在他那張顯得格外滄桑的俊臉上,把那無限凄然都給照了出來。

僅從外貌形象上而言,如今的劉暉是那種中年帥哥,天家貴氣與璀璨文氣交織在他身上,再加上那么一層滿帶故事的憂郁,絕對能讓無數少女傾心。

可惜,跟在身后的,是個大男人。默默地看著劉暉那失魂落魄的背影,燕王劉昭臉上也不禁浮現出一抹不忍,然而見他欲離去,還是忍不住開口叫道:“七哥.還請留步!”

劉暉身體聞聲一頓,緩緩回過身來,看著劉昭,以一種譏諷的語氣道:“雞的下場已經看完了,我這只猴還不能回府嗎?”

“不能!”聞言,劉昭給了一個肯定的答案,迎著劉暉的目光,深吸一口氣,緩緩道:“還請七哥隨我去一趟宗正寺吧!陛下詔意,圈禁一年!”

聽到這么個回應,劉暉臉色變了變,變化是那般精彩,良久,打量著一臉為難的劉昭,雙手伸出,漠然道:“需要帶鐐銬嗎?”

“七哥言重了!”劉昭趕忙表示道。

劉暉時年四十,但在這一進一出之間,就仿佛蒼老了十歲。劉昭也實在于心不忍,道:“一年時間很快,我也交待好了,必不會怠慢了七哥!”

劉暉沒有接話,見狀,劉昭又道:“七哥,陛下也是沒有辦法,人言可畏,你切勿埋怨.”

劉暉還是沒有說話,一直到登上劉昭的王駕,兄弟倆同乘著,前往宗正寺途中,腦袋枕著車廂的劉暉方才輕聲說道:

“陛下不是在渤泥島給了我一塊封地嗎?我家大郎也二十歲了,你代我傳句話,懇請陛下給他一份恩典,讓他出海就國吧.”

皇城內,垂拱殿中,皇帝劉旸正殺氣騰騰地注視著恭立于面前的皇城使王約,冷冷道:“給朕查出來!”

顯然,這件事讓劉旸異常憤怒,不在于最終對劉暉的處置,抑或顧念兄弟之情,而在于這種于暗處推波助瀾、興風作浪的行為!

其心可誅!其行可罪!此時的劉旸,就像一條被觸了逆鱗的真龍,不施云雨,只降雷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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