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說:“十月甲辰,詔諸將伐宋。以諳班勃極烈杲兼領都元帥,移賚勃極烈宗翰兼左副元帥先鋒,經略使完顏希尹為元帥右監軍,左金吾上將軍耶律余睹為元帥右都臨,自西京入太原。六部路軍帥撻懶為六部路都統,斜也副之,宗望為南京路都統,阇母副之,知樞密院事劉彥宗兼領漢軍都統,自南京入燕山。”
到十一月份的時候,金軍兵力部署已基本到位,即將向大宋發動進攻。
金人雖已決定出兵南下討伐中原,但出兵前仍很小心,他們“懼我為備,且揣知我必欲云中,故多為好辭以給我。”
宗翰派遣小使來太原就是這個目的。一方面可以繼續麻痹宋朝,另一方面也可借此偵察宋朝軍事部署情況。“小使者,非天子朝廷之使,故曰小使,舊無有,此開邊有之,乃宗翰遣人使童貫者也。”
童貫遵旨“亟行”,還沒到太原,走到真定時,碰到了張孝純派來的屬下以及金國小使。金國小使于是拜見童貫,說:“中國違盟,本朝方吊民伐罪,國相、二太子出師不可當也。皇帝煞是怒,郎君們止念兩國生靈,煞是不欲得,故遣來約大王,須是告他始得。”
童貫聞言而失措,“不敢詰”,他一邊勉強硬著頭皮往太原走,一邊派人回京速調馬擴來太原。
宣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童貫到達太原,幾天后馬擴也趕來了。十一月十九日,童貫派遣馬擴與辛興宗擔任正副使臣,持宣撫司軍書去往云中拜見宗翰,名義上是去商議云中土地交割事宜,實際上是讓他們去偵察一下金軍到底有無進犯之意。
童貫對他倆說:“見宗翰,休爭間禮數,且了大事,只議交取蔚、應二州及飛狐、靈丘兩縣,其余地境盡畫還金國。庶幾易了,仍探賾宗翰果有南侵意否?”
馬擴走到代州茹越寨時,獲得一個情報,說宗翰已派遣隆德府(今山西長治)所逃義勝軍,先出五臺山繁時縣界山路;派遣易州所逃常勝軍韓民義等,先出飛狐、靈丘縣路,目的是探聽宋朝邊防虛實。
馬擴感到這個情報很重要,遂立即給童貫寫信,“條具利害”,請童貫緊急調派各處軍馬開赴邊防,以作“備畫”,并派人將信件“急遞申宣司。”
馬擴等人繼續往前走,到達宋金邊境時,守邊的金軍不許入境,說必得有元帥命令乃可入境。馬擴無奈,只得在邊境上等待。幾天后,傳來宗翰命令:“只許宋人入境三人,其余人員不許越境。”
馬擴到達云中后,金人要求馬擴行庭參之禮,庭參之禮即跪拜之禮。馬擴上次來云中,希尹曾要求他庭參,但遭到馬擴斷然拒絕,可現在,馬擴想起臨行前童貫的囑咐,便只好委曲求全,以參拜阿骨打之禮隆重拜見宗翰。
宗翰問道:“使人銜朝廷之命,抑宣撫司所遣邪?”
馬擴回答道:“受宣撫司派遣。”說著將宣撫司軍書呈上。
宗翰看了看軍書,說道:“宣撫司文回中不說別事,二承宣到來有何事理會?”
馬擴回答道:“兩朝自海上來交歡,今已數年,貴朝先帝大圣皇帝與本朝各以氣義相結,不爽元約,貴朝許割還燕地,本朝許歲奉金幣,俱有信誓,永遠和好,山前已交受了,止有山后土地,中間緣童太師休致,暫委譚宣撫交割,因為他不知首尾,又因幕府非人,遂有不周事節,今主上黜罷譚稹,再起童大王,蓋為與元帥國相皆始終主張和好,庶得易為商量,王事早了,使兩界士民安業,各享太平,專遣某等上稟,不知山后土地取甚日交割?”
宗翰笑了笑道:“你家更無人可使?只委內官。山后地土,元初許時,蓋為大圣皇帝恩義,酬答趙皇海上交結之義,各立誓書,永遠和好。不謂大圣皇帝才崩,輿櫬未及歸國,地土交受未了,貴朝早已違誓背約,陰納張覺,收接燕京逃去職官民戶。本朝累次追取,只是虛行文移,夸詫幅員萬里,國富民眾。本朝雖小,卻不曾敢失道理,待與貴朝略辨曲直則個。”
自從擒獲天祚帝,劉彥宗、余睹、蕭慶等人就不斷鼓動宗翰伐宋。剛開始,宗翰“意尚猶豫”,恰好這年七月,隆慶府義勝軍叛變,王稟、耿守忠率兵追擊不獲,“其三千人奔大金國,具言中國虛實”。另外,還有易州常勝軍首領韓民義,他與易州守臣章綜結怨,遂率五百人投奔宗翰,他對宗翰說:“常勝軍惟郭藥師有報國心,如張令徽、劉舜仁之徒,因張覺皆絕望。”于是,劉彥宗、余睹等人又力勸宗翰說:“南朝可圖,仍不必以眾,因糧就兵可也。”宗翰這才決意出兵。
馬擴見宗翰話中確有出兵威脅之意,便說道:“天祚失道,任用奸邪,天厭人離,故為貴朝所破,本朝亦怨其悖禮敗盟,所以相助,共為討滅。今國相或欲卻要山后州城,不盡交割,亦在商量,亦不須遽相失歡,一旦至兩大國交兵,卻幾時休得!兼本朝亦豈為此未交割地土,愿致興師?然此事非小,利害所系,愿國相深思之。”
宗翰問道:“你意下待如何?”
馬擴請求屏退左右而言之。宗翰說:“我家國中論事,不尚退左右,要得人共知。”
馬擴回答道:“此系兩朝大事,未商定間,恐人傳播,別致異議,則難成事。”
宗翰微微一笑,揮了揮手,左右全都退去。
馬擴說道:“臨行時,童大王令我告訴國相,本朝緣譚稹不務大計,輒生事,從李石、張覺私請等事,主上亦自知是失,愿國相念以舊好,同滅大遼契丹,不為深較,使兩朝生靈安帖,即于許山后地土,只便交割蔚、應兩州,其余盡還貴朝,若蒙俞允,便告示及一的確日期,各自安撫邊民,日后國相不拘欲要何物,但請見諭童太師,當自一一奏上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