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長,這是為何啊?”
軍隱里的里正剛剛走過來,才不過剛剛開口問了一句,就被葵一個箭步上去,按倒在地,隨后綁了起來。
里正一臉驚恐,大叫到。“吾未曾行犯法之事,亭長這是為何?”
“犯法與否,我說了不算。”張仲看著葵將其綁了起來,隨后指揮亭卒去捉拿里典。
“里吏相保,汝自求多福吧!”
里正掙扎著跪坐起來,滿臉慌張的問道。“那敢問亭長,里監門到底犯了何事啊?”
“敢教汝知曉......”
有亭卒張口就要說話,卻被張仲一句話斥了回去。“勿妄言。”
很快,里典也被亭卒捉拿了,同樣的驚慌,同樣的不知所措。
軍隱里的民眾們,則在里外的空地上圍成一大圈。
他們看見自家里中的官吏被一網打盡,不由得竊竊私語。
但張仲不動聲色細聽其聊天,卻都是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的迷茫。
將正在圍觀的人群掃視了一遍,張仲心中還是有些懷疑,會不會有別的知情者,但想了想,還是算了。
不至于為了一個案子,把全里的人都抓了。
那不是法吏,那是酷吏。
“亭長。”正要轉身時,一位老人突然顫顫巍巍的走了上來,他躬身正要給張仲行禮,卻被張仲拉住。
“老丈不用多禮,不過里監門犯了點事,里吏相保,與汝等無關。”
“好,好~”老人這才放下心回去,里中人也在亭卒的驅趕下,各自散開。
隨著里中人走遠,張仲才看向梁家的房門,他需要進去尋找可能存在的兇器。
盡管他心中覺得,對方應該不會有那么傻,把兇器放在房間。
但事情要做就做完,說不得,就會有什么發現呢?
然而,張仲不過方一進門,就猛然一怔,因為,他看見了一個木架。
木架上懸掛著兩把鐮刀,左側靠著一把長柄的伐木斧,最上方,卻橫放著一把……刀。
那刀呈牛耳狀,薄刃,尖向上微微彎起,這外形張仲十分熟悉。
正是他以前,用來剖鄉三老家黑狗的同款。
以黔首所能得到的這些常用武器來看,牛耳尖刀,大概是最有可能造成那道傷勢的武器。
但,為何會來得如此簡單?
放在最頂端,是怕我看不見嗎?
張仲從來不把任何人當做智障,當初的搶功案,在人證物證俱全的情況下,他也差點被人翻了案。
更何況,這幾天前發生的,沒有殺人目擊者,沒有腳印,找不到第一殺人現場的案子。
搜尋完畢之后,張仲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那個木架,隨后轉過身。“帶回去。”
來時走得飛快,回去時,卻提不起速度。
因為身后拖著犯人緣故,加上里正,里典,以及里監門的家屬,足足有五人之數。
是故,直到天黑時分,張仲等人才回到亭上。
將除了里監門外的其余人等,包括里監門的老母,一個六十幾歲的老婦人,全都關進臨時監獄之后。
張仲也顧不得喝碗熱湯暖暖身子,就將里監門扔進了簡屋,開始了審訊。
因為橋和束是舉報人,不是自告人,所以,審訊流程,便不需要雙方當場對峙。
而是由官吏出面,自行審訊。
不過剛進屋,那里監門就大喊冤枉,說自己沒有犯罪。
“冤枉?”
“冤枉你跑什么?”先張仲進去的葵一拍桌子,攤開碩大的巴掌就要上去抽他,卻被張仲伸手攔住。
“叫什么?”
“梁。”
秦國例行詢問,倒是不需要問性別,而家住哪里張仲也知道。
所以,他在軍隱里的戶籍上找了找,找到了這個名字,隨后,他雙眼微瞇。
因為戶籍上赫然寫著。“梁,廣都縣大柏里人,不更,屯長,莊王二年與韓戰,使屯中士卒,殺韓黔首三,以冒首功。”
“舉,得,削爵四級,判黥面為鬼薪。”
指揮士卒殺平民冒功的事情,他都做得出來。
殺一個小男子,似乎也沒有什么做不出來的。
但越是這樣,張仲心中就越是懷疑。
身為屯長,有不更的爵位,還有殺良冒功的膽子,無論如何,他也不可能這般簡單的,就逃跑了。
并且,還將有可能是兇器的牛耳尖刀放在門口。
“五日前,十
一月十四,丑時(三到五點),汝身在何處?”
梁臉上還有著凝固的鮮血,身上裸露出來的皮膚也傷痕遍布,他輕聲呻吟了一陣之后,才有氣無力的說道。
“在亡隱里。”
葵雙目一瞪,大聲呵斥到。“汝不好好待在軍隱里中,去亡隱里作甚?”
“吾妻家的弟弟成婚,吾去參加婚禮,喝了些酒,便多坐了些時候。”
“到什么時候?”
“卯時(五到七點)。”
張仲點了點頭,讓葵將自己和他所問的問題記下。
“期間你可有中途出去?”
“未曾。”
說完,梁也不知道哪兒來的力氣,向前膝行了兩步,到了張仲的木幾前方。
“亭長,我沒殺人啊,冤枉啊!”
張仲雙眼微微瞇起,面無表情的說道。
“我何曾說過,抓你是因為殺人?”
梁微微一怔,隨后垂下頭,不再說話。
再之后,任憑張仲如何問話,梁都不發一言,一副沉默是金的樣子。
葵將張仲之前詢問的話語記下,再次用大手一拍桌面,對著不發一言的梁吼了一聲。
“汝再不說話,吾便要用刑了。”
聽得此言,梁嚇了一跳,連忙向后倒爬,想要避開站起身的葵。
爬動中,他身體不穩,啪的一聲栽倒在地,手臂撞到泥土,頓時發出一聲慘叫。
好一會兒,他才再次直起身子,臉上全是冷汗。
被疼出來的。
張仲靜靜的看著,等他恢復過來,才問了最后一句。“那小男子的死地何在?”
梁仍舊不發一言,就像是摔啞了一般。
“不打你一頓,你就不知道你犯下的是什么案子。”葵勃然大怒,起身就要去拿木板。
張仲伸手抓住這個滿臉暴躁,就算在他手上都還張牙舞爪的求盜,輕聲說道。“勿刑。”
“我非打死他不可。”葵還在咆哮,嚇得梁連連后退,但他仍舊緊閉著口,一句話都不愿意說。
眼見對方確實不愿意開口,張仲也不再多問,只將葵的弟弟鹽叫了進來,吩咐到。
“等你兄長將封診和爰書(審訊記錄)寫好,明日里,就由你親自帶上。”張仲沉吟了一下,才接著說下去。“再帶幾個亭卒,將尸體和眾疑犯一起,送往縣上,交給獄曹處置。”
“唯。”
“將他押下去,單獨關起來。”
“唯。”
“明日到了山下道上,雇個牛車。”
“唯。”
深深的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梁,張仲轉身出門,葵也收起了臉上兇惡的表情,跟著張仲走了出來。“亭長,不審了?”
“不審了。”
其實,倒也不是張仲不想再繼續審下去,而是因為,作為亭長,他的權限就只有這么大。
例行審訊也只是為了避免對方,在去縣上的路途中,想到別的借口而已。
不過,這一點,目前是沒有任何成效了。
至于刑訊,那不過只是葵嚇唬對方的。
真正想要實施,除非有了完整的證據,還要對方在人證物證皆備的情況下,多次說謊才行。
而現在,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哪怕他嫌疑再大,那也只是嫌疑,還不是被定罪的犯人,是以,“刑不上無罪之人。”
而多次說謊之后,所施加的刑罰,也不是因為要他招供,而是因為另一個罪名。
“非所宜言罪”當中的言不直。”
這就是這個號稱“暴秦”的國家,對于嫌疑人,人身權利的保護,也是記載在律法當中的。
不按律執行的話,為官五失等著你。
而這,正是為了避免下層官吏,濫用職權,形成冤假錯案。
但這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自從梁主動說起殺人案之后。
張仲心中那懷疑的感覺,更加的重了。
不多時,關好梁的鹽走了過來,對張仲詢問到。“亭長,其他人還要審嗎?”
張仲點了點頭。“你親自去,審訊其他的犯人,主要是梁的家屬。”
“務必查出他兒子的下落。”
“唯。”鹽躬身行禮,轉身去了臨時監獄。
“葵。”
“亭長。”
張仲看了一眼被鹽帶走,去監獄幫忙提審的亭卒,輕聲說道。“與我寫一封行文,交給你弟弟,不要讓別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