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進來的少年出手極快,快到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劍就已經插入查猛的脖子,當他抽出那如鐵片一般的長劍后,查猛的同伴才反應過來,可是少年的劍再次抽動。
按理說,少年如果要再殺人,應該殺距離查猛最近的那桌子人,可他卻舍近求遠,一劍刺向隔壁桌那四個奇裝怪服的漢子。
少年的劍非常快,有如電光火石,又似晴天霹靂,那四個漢子剛有所防備,想要反擊,長劍就刺穿了喉嚨,不多不少,正好四下。
一旁觀戰的王忠也放下了酒壺,饒有興趣的看著少年殺人。
少年的劍法簡單直接,甚至可說是簡陋,來來去去就是直刺再直刺,可經不住他速度快,快到眨眼間刺穿五個人的喉嚨。
以王忠的見識,他看出少年的劍法以快取勝,當速度快到一定地步,就是天下間最可怕的劍法,殺人的劍法。
少年的快與東方不敗不同,東方不敗的快是如鬼魅,飄忽不定,看都看不清,讓人難以捉摸。少年的快卻如閃電,明明看到他出手,可剛想防御時就已經遲了,少年的劍已經刺進死穴。
同時王忠發現少年除了出劍快之外,還很聰明,他一進門就出其不意的殺死最強的查猛,然后再對付威脅最大的那四個怪人,很有策略。
那四個怪人看上去武功不高,可王忠知道他們各個都是用毒的高手,威脅不在那查猛之下,少年舍近求遠,以雷霆手段先殺他們四人,剩下的自然不難對付。
少年殺死四人后,冷冷是掃過剩下三人,一個跛子,一個鏢師樣的人物,最后還有洪漢民。
跛子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不過并不是找少年報仇,而是一個箭步朝門口飛奔,他準備逃跑。
王忠也沒想到跛子是個輕功高手,最起碼輕功比王忠要好,一看就是從小經過刻苦鍛煉的結果,似乎是為了彌補先天腿跛的缺憾而苦練輕功,幾十年如一日的鍛煉,讓他一雙殘腿比之常人還要厲害。
可是不論跛子的輕功再高也比不了少年的劍快,鐵片劍無情的刺穿跛子那唯一的好腿,劍尖輕顫,挑斷了跛子的腳筋,讓他無處可逃。
少年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長劍再動,從跛子的后心穿入,前胸穿出。
幾個呼吸間,少年已經殺死六人,查猛一伙只剩下包括洪漢民的兩個鏢師,少年也是心狠手辣,出劍毫不留情,視人命如草芥。
少年殺死六人后,不再出手,洪漢民和另一個鏢師早就嚇破了膽,瘋了一樣跑出酒店,少年竟然沒有趕盡殺絕,反而將劍尖對準了王忠。
“你是他們一伙的嗎?”少年樣子頗為俊美,可聲音冰冷至極。
“我不認識他們。”王忠鎮定的喝了一口酒,然后夾起一口菜吃掉。
菜是炒野菜,非常爽口,王忠吃的很滿意,似乎酒肆滿地的尸體根本影響不到他的胃口。
少年深深看了一眼王忠,然后收起了劍,轉身準備走,少年人狠話不多,讓王忠起了興趣。
“你不殺我?”
少年沒有回答王忠,慢慢走向酒肆門口,速度不快卻很穩。
“你不怕我也是為了那東西而來。”王忠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也不知對誰說話。
少年前進的腳步停了一下,然后又繼續向前,來到門口的時候,長劍一閃,柱子上就多了幾個字。
字寫完,少年就離開了,很快就又帶著洪漢民回來,將之交給酒店老板看管,王忠一直看著少年忙活,直到離開也不管他。
王忠眼力很好,將少年刻在柱子上的字看的清清楚楚。
“你替我殺了諸葛雷,我就替你殺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債,我知道一個人絕不能欠債!”
字下面還有一個箭頭,方向正是那洪漢民的方向。
王忠知道,少年那幾個字不是留給他的,所以他相信這小小的酒肆還會有人來。
果然,半盞茶后,酒肆就來了一人,一個四十多歲,身穿貂裘的中年男人,眼角頗為滄桑,一身酒氣,外表看上去像個書生,又像個酒鬼。
中年男人一見到滿地的尸體就是一愣,然后看到王忠在滿地尸體的酒肆中,怡然自若的喝酒吃菜,又是一愣。
“這些人是你殺的?”中年人語氣中帶著不確定。
王忠努努嘴,指了指柱子上的字,中年人這才發現少年留下的話。
“原來如此!”中年人看到字后苦笑一聲,然后找到看押洪漢民的酒店老板。
王忠發現中年人認識酒店老板,似乎以前光顧過酒肆,可惜酒店老板認不出中年人,好在少年離開時交代過老板,會有一位“李探花”來酒肆,老板只要將洪漢民交給他就好。
中年人就是李探花。
王忠聽到李探花三個字,大概也就猜到自己來到什么樣的世界。
多情劍客無情劍,風云第一刀,古大師的經典武俠小說,王忠小時候也看過,劇情還記得一點,不過已經不太清晰,但是有一句話他還是記得非常清楚的。
“小李飛刀,例不虛發!”王忠放下酒杯,對那中年人問道。
中年人壓著洪漢民走到王忠面前,笑著回道:“閣下認識李某?”
“百曉生排兵器譜,小李飛刀位列第三,李尋歡之名,王某自然聽過!”王忠笑了笑道。
“閣下姓王,可恕在下眼拙,實在記不得武林中有什么高手姓王的?”
“不記得很正常,王某從未踏足江湖,自然不會有名氣。”王忠道。
李尋歡笑道:“王兄若要踏足江湖,江湖恐怕要天翻地覆!”
“王兄也是為了那金絲甲而來?”
王忠掃了一眼洪漢民,他依稀記得“武林三寶”之一的“金絲甲”就穿在此人身上,不過他對寶物沒什么興趣,反而對“天下第一刀”感興趣。
“金絲甲算什么東西,王某倒是很想見識一下小李飛刀的風采!”王忠眼中迸射出非凡戰意。
李尋歡點中洪漢民的穴道,防止他逃走,然后隨手一扔將之拋到墻邊,一百多斤的大活人在李尋歡手上比羽毛重不了多少。
“咳咳咳!”李尋歡突然咳嗽一聲,接著就咳的停不下來,讓王忠眉頭一皺。
“你有病?”王忠皺眉道。
“區區肺癆,不足掛齒,喝點酒就好。”說完李尋歡竟然拿起王忠面前的酒壺,仰天喝了一大口。
王忠等他喝完后,才搖頭道:“你真是個酒鬼,咳成這樣還喝酒,不怕死嗎?”
“生又何歡死有何懼!”李尋歡灑脫道:“沒有酒,我李尋歡才生不如死!”
“好個李尋歡,當浮一大白。”王忠拿起酒杯也喝了一口酒,原本劍拔弩張的氣氛轉眼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