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斯以前是這些‘老鼠"們的主要供貨商,那些什么防毒面具,毒氣探測器,以及各種強光手電,都是從她手里流出去的。最主要的是,市面上的那些商家,并不會把市場延伸到地下世界。
所以嘍,一切都依靠凱斯手搓,比如防毒面具,市面上的那些防毒面具,要么太貴,要么性能不夠。凱斯的呢?便宜好用。畢竟凱斯都是拿廢品攢的!
反正地下世界又沒什么監察機構,也沒人會對她的產品說三道四,自由的很。
這導致凱斯有點像是綠皮大技霸,手里的產品主打的就是一個隨心所欲,各種奇形怪狀,主打的就是一個特殊定制,就沒有兩個產品長一樣的說法。
「金?好久沒來了,怎么,去哪發財了?」凱斯今天依然在自己的‘小店"里坐等顧客上門,前段時間,她給莉茲的夜鶯進行了升級,加裝了一套新型的音波炮,這導致凱斯的小金庫見底了。而她的大金主凱也很多天不回家,她只能兢兢業業賺錢來彌補自己小金庫的缺口,要不然,她的很多研究都沒辦法進行下去。
這會兒拜訪凱斯的是一個黑人男子,長得矮矮胖胖的,小平頭大臉蛋,最明顯的特點就是他的牙齒,一咧嘴,最顯眼的兩顆門牙中間就露出了一道縫,他的兩顆門牙像是要分家一樣,牙縫特別大。
金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人,他永遠會讓自己看起來人畜無害,所以對誰都一副笑臉,特別是他那搞笑的門牙,讓他的威脅性大大降低,哪怕他是一個流浪漢,也沒多少人會特別的在意他。
可今天,他標志性笑容沒有了。
「凱斯,你這里還有那些東西吧?」金沉著臉低聲說道。
凱斯一愣,她仔細看了看金,大概是想要看仔細,眼前的男人是不是自己認識的家伙。然后又看了看他身后,發現沒有人。于是立刻一按自己桌子下面的按鈕。
地下通道的入口就被一堵厚厚的鋼門給堵上了。
「你……從哪得到的消息,金。我不記得我對外散布過這樣的消息。」凱斯表情嚴肅的說道。
凱斯很少做出這樣的表情,要知道這姑娘有點瘋。嚴肅認真什么的,從來和她沒什么關系。
「我是誰?凱斯!我可是乞丐王!!」
乞丐……還王?那是什么?當然還是乞丐。
可金卻很認真的說,甚至于帶著驕傲。
鮑威瑞·金,這就是金的真名。他和一般人不一樣,他不是外來者,而是土生土長的地下人!紐約的地下城其實主要人口并不是依靠自然繁衍……實際上,在這里生孩子,基本就是找死。所以除了防毒面具之外,地下城最暢銷的產品其實是橡膠套,畢竟這里可是地下城,不管你把它形容的多么神秘,多么有趣,那都無法回避一個問題,那就是這里的衛生條件,比外面的廁所都要差上一萬倍!
所以這里的人身上有什么病都不稀奇,艾滋什么的,更是常見。所以準備一些橡膠套子對大家都好。甚至在這里強行發生關系,都會自動自覺的帶上那玩意。
沒辦法,有病的人臉上又沒刻字。
所以地下城很少有孩子……因為一般的孩子很難活下去,不管是糟糕的條件,還是人性之惡,都能讓一個小孩子無聲無息的死去。當然也不是沒例外,那就是有人庇護的孩子,可以艱難存活。
所以絕大多數地下城人都是地上的來的,只有極少數極少數是本地土著,鮑威瑞·金就是這樣的人。他的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因為某些原因逃到了地下城……至于是什么原因,沒人知道。畢竟這里可沒人來記錄歷史,對他們來說連未來都不重要,過去就更加不值一提了。沒人會刨根問底。
總而言之,鮑威瑞·金出生
在這里,也在這里長大,并且建立了自己的地下王國。
他稱呼自己為乞丐王。
這個名號現在在地下城里已經被逐漸認可,他的確有兩把刷子。他控制著地下城對外的貿易,他能弄到很多地下城稀缺的物資,據說這家伙還掌控了一些地下堡壘。上個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的冷戰高峰期,在世界大戰壓力威脅下的美國比中國先行一步,早早開展了「深挖洞,廣積糧」的全民運動。當時,不少美國家庭在恐懼的驅使下,出資在自家的后院興建各種各樣的「輻射避難所」。
美國政府隨即推出了相應的免稅政策,開始動員民眾主動修建地下室,充當核戰避難所。同時,美國民防部門開始向民眾派發各種工程手冊,加以指導。一時間,美國家庭興起了「在后院挖坑建避難所」的風潮,幾乎每家每戶在周六日時都會動員起來,在后院大興土木。可以想象的是,并非所有美國人都是動手能力很強的DIY狂熱分子,很多商業建筑公司由此看中了這個商機,紛紛向美國民眾推銷各種各樣的核戰避難所。這些避難所的外觀、內置設備都不盡相同,但是它們的目的都是一致的:讓美國民眾在地下室生活兩個星期時間。這個要求源自大多數美國政府部門發布的生存手冊,官員們經過統計和估算,認為在兩個星期的時間內戰爭便能告一段落,在地下避難的民眾就可以成功獲救。因此,美國民眾在修建地下室時,不僅僅只是挖個坑而已,他們還在地下室中修建了衛生間、飲用水和食品儲藏室。而為了及時獲知地面上的情況,指導手冊中還建議民眾在地下室中配備小型無線電,以便及時收聽最新的廣播。
甚至到今天,美國很多人家里都會在地下室準備一些應急的食品、水和藥品,這種習慣就是來源于那個年代。當然,在那個全民挖洞的年代美國政府自然也沒有閑著,他們一樣開發了很多類似的項目。比如在很多大城市里,政府就在地下準備了很多避難所和存儲了大量物資!
這些就是所謂的地下堡壘。
隨著歲月變遷,很多地下堡壘已經被廢棄。可里面的設施和物資并沒有被政府處理……因為處理這些東西是要花錢的!既然如此,那還不如讓它們放在那。
于是到了如今,甚至連政府自己都已經忘了這些東西了。紐約自然也有,而其中一部分就被鮑威瑞·金占據。這些地下堡壘有著很好的條件,是成為老巢的絕佳場所,另外那些物資,對于外面的人來說,都是一些難吃的罐頭或者餅干之類的東西,根本不值一提,可對于地下城的人來說,這可是難得的財富。
畢竟這玩意不容易過期,干凈安全,還有什么可要求的呢?據說,據說啊,鮑威瑞·金這家伙手里掌握著足夠幾萬人吃幾年的物資儲備。想想有多離譜吧。
依靠著這些財富,鮑威瑞·金很快成為了地下城最強大的勢力,并且還將勢力發展到了地上,他控制了很多流浪漢,這些人看似沒什么用,可實際上他們無所不在,又不被人重視,恰好是最好的眼線,這讓鮑威瑞·金成為地下情報捐客!他知道很多別人不知道的東西,同時還能運輸一些,在外面不好運輸的東西。
鮑威瑞·金現在就有一項業務,那就是給人當騾子。
騾子,是藥販子中的黑話,就是專門幫人搞運輸的那類人,鮑威瑞·金不做違禁藥的生意,因為這玩意競爭太大,他雖然號稱乞丐王,可問題是都是乞丐了,就別指望什么戰斗力了。他貿貿然跑出去和人搶市場,那不是純純送菜么?
所以安心當騾子,錢不少掙,還沒什么風險。
因為掌握著在地下世界最強大的力量,他可以說對整個地下世界都了如指掌。所以知道一些關于凱斯以前的秘密一點不稀奇。
稀奇的是,面對狂傲起來的鮑威瑞·金,瘋
狂的凱斯并未回嘴,只是懊惱的說道:「該死!你這家伙……居然能夠忍到現在才說。真是一個可怕的家伙!」
凱斯當然知道鮑威瑞·金嘴里的‘那些東西"指的是什么。
齊塔瑞人的武器。
可鮑威瑞·金在知道這件事之后,居然這么長時間一點異常反應都沒有。該怎么樣還怎么樣,可想而知,這個所謂乞丐王到底多有城府。
「你想要干嘛?」凱斯無奈的說道:「你知道這玩意可不是市面上那些小玩意,真要是出了事,引來的可就是超級英雄的目光,你也不希望凱把目光看向你吧?」
凱斯當然還有那些東西,實際上凱斯這些年來,一直沒放棄對這些東西的研究。凱一開始不同意,可后來看凱斯也沒惹出大亂子,倒也沒再管她了。
畢竟再怎么說也是搞科學,凱不怎么懂,但也愿意支持。
鮑威瑞·金連忙擺手,馬上把身為乞丐王的氣勢給收了回去!開玩笑,乞丐王是什么?還是乞丐!他就算再不曉事,也知道,自己被凱盯上會發生什么事。
他躲在地下,的確不怎么需要在意警察局,可偏偏超級英雄把他克制的死死的。你地下世界再黑暗,能夠攔得住那些超級英雄?
別逗了。
上一次一群吸血鬼在紐約地下搞事,連鮑威瑞·金都差點栽了,死了不少人。他們可比鮑威瑞·金他們這些乞丐強多了,別人直接在地下深處建造了一個秘密基地,可結果呢?
還不是被一群超級英雄給一鍋端了。
他可不認為自己能藏的比那些吸血鬼還嚴實。所以乞丐王就算發展勢力,也只敢干一干情報啊,當騾子這種罪行不大的行當。
「別別別,我知道你爹地厲害。我并不是想要威脅你。」
地下世界誰不知道,整個地下世界,最不能惹的并不是什么乞丐王,而是這家地下小店……因為凱斯的爹地是特么凱!
當然更多的人還是不太理解,為什么都認凱當爹地了,還要呆在這暗無天日的地下。
凱斯倒也沒有真的駁斥這種流言,畢竟凱的確是她的監護人,對她也相當不錯。除了不喜歡喊凱爹地之外,凱斯倒也不是不認這個假爹。
「那你要那些東西干嘛?憋不住了,想要整把大的?那你可以找那些軍火商啊,你絕對有門路。」
在美國買軍火真的不難,隨便一個團伙就可以搞定。
「不……這一次,普通軍火絕對搞不定。」鮑威瑞·金認真的說道:「就在這幾個月,我失去了幾十名手下!我一開始以為是我的競爭對手干的,還和他們干了幾架,可后來發現不是他們,他們的人也失蹤了。有人在清理我們!」
幾十名手下……這放在任何幫派,這種程度的損失,都足夠讓他們原地解散了。但對乞丐王來說,倒也算不上特別傷。畢竟除了核心骨干之外,其他的手下都是一些流浪漢和地下城的老鼠,這玩意真的不要太多,給口吃的,就能招來大批。
可要是繼續這么下去,乞丐王的事業也要完蛋!畢竟誰也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我前幾天,聯合幾個老大打埋伏,打算看看到底是誰找我們麻煩……結果,我們的人死傷慘重,我們都帶了武器。可是干不過!」
地下世界很大的,就是乞丐王也別想一統江湖,所以還是有很多團體,其中一些還和乞丐王有著長期競爭關系。
「這么厲害?」凱斯有點吃驚,誰這么不開眼,跑到地下來搶地盤。雖然說地下城是有點油水,可這要看和誰比了,在地面上隨便搞點犯罪活動都比地下有油水的多!誰這么想不開?
「嗯,我懷疑是有人故意清理我們……所以我們必須
反擊!這里是我們的家園,我們必須保護這里!所以我請求你,賣給我一些外星武器,我要跟他們干到底!」
鮑威瑞·金或許是少有的,對地下城有著強烈歸屬感的那種人。畢竟來這里的人,大多都是被逼無奈,誰家好人會跑到這下面生活?但凡能過正常的生活,絕對不會留在這里!
可鮑威瑞·金是個例外,他這輩子就很少離開地下,他甚至都害怕白天出現在地面,因為頭頂什么都沒有,讓他特別沒有安全感。即便是他已經成了乞丐王,即便他的財富完全可以過上極為富足的生活,可他依然喜歡生活在地下。
凱斯還是挺理解這樣想法的,她自己就是喜歡住在這里,沒別的原因,就是感覺舒心。
所以。
「那你打算出多少?」
理解歸理解,該賺錢她絕對不會手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