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會問同同這個問題,一來是想再試探下她現在是否單身。
二來也可以試探下她對我的態度。
而第三嘛,就是想知道她對電競怎么看。
“我男友啊”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如果他喜歡的話我當然支持啦,不過,你看過《月亮與六便士》那本書嗎?我雖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蘭德,但可不想做這樣人的妻子。”
“同意。”這本書還是因為上一世同同喜歡,我特意去看過的,書里的男主思特里克蘭德本來是個衣食無憂的證劵經紀人,但卻為了追逐藝術而拋棄妻子,四處流浪,最終貧困潦倒,病重而死——雖然他算是做到了靈魂自由吧,但我可不會學他。
里面我最喜歡的一句話——追逐夢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運,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所以我趕緊補充:“我當然也不是盲目追夢,我對自己的未來是有規劃的,對自己的實力也是有絕對的自信的,而且放心,我也有其他的途徑(比特幣)掙錢!”
“哦不過,不是說我男友嗎?”同同眨眨眼,笑道。
“哦,對對對,口誤口誤,我是說如果你男友這些都考慮過了,想去打職業電競的話,你會不會阻止呢?”想了想,我又補充兩句,“不過搞電競,絕對不是最來錢的方式,高強度的訓練也勢必會減少他和你的相處時間,而且估計你家里人也會覺得你男友不務正業吧。”
“不會啊,這樣很酷,我愛的人追求自己的夢想,我當然也會全力支持咯。”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但還是讓我非常感動,“不過,‘他’不會一輩子都保持這個狀態吧?我希望‘他’在玩夠之后,能跳出這個圈子,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廣闊多彩的世界。”
“這個嘛,好吧,呃,我意思是說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畢竟電競選手的職業生涯本來就不會太長,短的兩三年,長的也很難超過十年……”我內心盤算著,據我所知,媳婦雖然會支持我打職業,但她對游戲之類的是真的不太感興趣,所以等打幾年過夠癮了,我就早點退役陪她去環球旅行好了,“啊,對了,時間不早了,咱們趕緊去演唱會吧。”
“好啊。”
原來我經常不能理解看個演唱會而已,為什么那些觀眾能把嗓子喊啞,而且后勁賊大,散場半天都不能從那個狀態里出來。
直到今天親身體驗一次,才算有點理解了——
畢竟當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絲中間,
又聽著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聲,
再加上設計精巧,環環相扣,能將人情緒層層推進的曲間串聯,
想不跟著嗨都不太可能,于是演唱會全程基本沒人坐著,全員揮著熒光棒、應援牌又蹦又跳又唱。
甚至曲間同同坐下歇會喝口水,旁邊一個妹子還不樂意了:“站起來,阿信讓你坐下了嗎?”
同同:“_”
我也是無語,這哪家繩子沒拴好,放出來條奇葩啊?秒頂回去:“用你管?大姐看清楚這tm是舞臺不是講臺,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們高中的班主任,他又不會指著我們說——那個誰誰誰啊,剛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應援節奏,明明知道今天要聽演唱會,昨天怎么不做好預習?……”
我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剛才煩人的妹子直接說傻了,而同同聽我這一通比比,撲哧一笑,差點把嘴里的水噴出來。
按我對她的了解,那撲閃撲閃的大眼睛分明在說:“你怎么那么貧啊?不過我喜歡( ̄ˇ ̄)”
這時,下一首歌也開始了,《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我會是在哪里?
如果我們從不曾相識,
不存在這首歌曲。
每秒都活著,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問著自己,
誰不曾找尋?誰不曾懷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聽著這歌詞,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是啊,如果我們不曾相遇,我們都會怎么樣呢?
也許照樣可以活的很好吧,但——
“那一天,那一刻,那個場景,
你出現在我生命!
從此后,從人生,重新定義。
從我故事里蘇醒。”
在遇到同同前,如果說問我想找一個什么樣的女友,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但心里也就是想劃拉個眼媚胸翹,長腿細腰的女妖精吧。
直到遇見你,我才知道自己喜歡——
外貌怎樣還是其次,關鍵帶到外面落落大方,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鬧——當然這身材,這顏值嘛,嘿嘿,簡直是美麗的外表和有趣的靈魂在她身上達到了一種奇妙結合。
而且記得第一次七夕,本來說好我下班去接同同,奈何我正好趕上了大堵車,讓她下班后生生多等了近兩個小時。
我心說完了,這換我我肯定也得不開心啊,但不成想,見面后同同第一句,不是埋怨,而是寬慰,并表示堵在路上好幾個小時辛苦了——懂得心疼人,才配叫可心啊。
還有一次,我陪她布置新租的房子,這事要換我,心想反正是一個人住,反正是租的別人家房子,還布置個啥?干凈能住就得了。
但她卻從架子到窗簾,從墻上貼紙到糊窗子的海報,一點一點自己挑,自己收拾,自己布置——也正是這次,讓我對“生活的儀式感”這個詞有了正面的感受。
以及仍記得在普吉島的沙灘上,與我這種不喜歡張揚,只喜歡自己一個人安靜待著的人不同,同同卻像煙花般燦爛、有力,為了能拍出張理想中的照片,可以連蹦帶跳的來來回回不知疲倦,就連我,在她笑容的感染下也覺得自己充滿了能量。
等等等等……
總之,遇到一個彩虹般絢麗的人,從此以后,其他人就不過是匆匆浮云
“曬傷的脫皮,意外的雪景,
與你相依的四季。
蒼狗又白云,身旁有了你,
匆匆輪回又有何懼?”
這歌好像就在說我一樣哎,重生,輪回又如何?
只要你還在我身邊,又有何懼?
這時同同仿佛也察覺到了我的目光,隨之轉過頭來。
本來同同以為,我被發現后會像其他人一樣立刻錯開視線,卻不成想我不但絲毫沒有回避的意思,反而眼神還愈發熱烈,倒是搞得同同自己先不好意思對視了。
甚至同同頗為不解,為什么我的目光里飽含深情與堅定,完全不像那些精蟲上腦的色胚,或者一個初識之人。
“我去,難不成我像韓劇女主一樣失憶過?而他是我前男友?”同同腦洞大開,馬上就想到了自己愛看的各式韓劇橋段,以及“但這男主的顏值也忒低了吧?”╮(╯▽╰)╭
“偶然與巧合,舞動了蝶翼,
誰的心頭風起?
前仆而后繼,萬千人追尋,
荒漠唯一菩提。
是擦身相遇,或擦肩而去,
命運猶如險棋。
無數時間線,無盡可能性,
終于交織向你。”
這段歌詞其實是mv里的一個轉折,在此之前,歌中的男女主各種甜蜜,用mv里的話說就是——
那一年,我17歲,他17歲,我們在生命里相遇。
那一年,我19歲,他19歲,我們是再也無法分割的雙翼。
那一年,我22歲,他22歲,我們并肩飛過人間無數風景。
然而,
那一年,我24歲,他24歲,那一天,他始終沒有出現……
“那一天,那一刻,那個場景,
你出現在我生命。
未知的,未來里,未定機率。
然而此刻擁有你!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
我們終將再分離,
而我的,自傳里,曾經有你,
沒有遺憾的詩句。
詩句里,充滿感激!”
一曲唱畢,但我還是不能從歌中出來,我清楚的記得mv中,不僅男主再也沒有出現,而且——
那一年,我30歲,他24歲,我幻想可以再與他相遇,地球某個角落。
那一年,我32歲,他24歲,我帶著不再變老的他旅行。
那一年,我35歲,他24歲,我想他是真的離開了。
那一年,我55歲,他24歲,我依然想念他。
“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那個對的你,是一種奇跡。”臺上的阿信說道,簡直就也是我的心里話,“所以感謝,所以珍惜,這樣哪怕日后不得不分離,我們也不會后悔……”
在這種氛圍中,我和同同的距離也悄然靠近了,難得看到老婆大人略帶羞色,我忍不住就把手也慢慢伸了過去,然而——
旁邊那妹子就又開始了:“要我說男人都不靠譜,其實這個mv也不一定就是指男主死了,可能是他始亂終棄呢。”
一句話,把剛才好不容易烘托出來的氣氛瞬間整的稀碎。
當時我就和老婆異口同聲吼回去:“你別(四聲)說話了,阿信讓你交頭接耳了嗎?!”
對面那妹子都被我倆嗆傻眼了,心想臥槽?這么齊?你們難不成還提前排練過?
我倆當然不可能是排練好的,但正因此,才更為難得和搞笑——尤其我這個四聲的“別”,純屬上輩子被老婆的東北腔傳染的。
忍不住相視一笑,可能,這就是緣分吧。
此時,縱然身邊人海沸騰嘈雜,但你我的世界卻靜謐祥和。
如果說搖曳著熒光棒的觀眾席宛若夜空,那映著彼此的雙眸,就是最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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