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了一個‘兒子’,從小開始就拉到一個工廠去打工賺錢。
本來進廠后,按照進廠的條件,之后無論被安排去干什么活,都和我們沒有啥關系。
只是在我‘兒子’為工廠賺取到了利潤后,我能夠分到扣除吃喝拉撒睡等等運營成本后的凈利潤一半。
至于萬一我‘兒子’被別家老板看中,想要高薪請過去,其中獲利多少,這些也跟我沒有任何關系。
其實這都無所謂,而且也早有心理準備,我把‘兒子’交給你,無論干什么,再苦再累,在其他地方賺了多少,我能夠分到本分工資的一半,就心滿意足了。
本來日子過的好好的,結果突然有天跟我說,我‘兒子’不是我‘兒子’,而是工廠給我的‘兒子’。
無論是不是我一點一滴的給‘帶大’,‘兒子’已經不是我的了。
我不能對外說‘兒子’是我‘生’的,而是工廠給我的。
要是我說‘兒子’是我‘生’的,工廠就要說我犯罪。
其實把我‘兒子’無論拉出去干什么活,干多久,對我們都沒有影響。
雖然一分錢都得不到,但是最少我們可以跟別人說,這‘兒子’,是我‘生’的。
把我‘兒子’交給工廠,是因為信任,是因為,我們想讓別人知道,我生了個‘兒子’。
但是,我‘生’的就是我‘生’的,這一個現實你不能去否認,你不能說是你送給我的。
無論怎么去壓榨他都沒有問題,但最少我們依舊可以驕傲的說,他是我‘生’的。
他的利益你可以拿走,但是是我親手‘生’的,這一點不能否認。
錢我可以不賺,‘兒子’不能丟。
今天請假一天,對不起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