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5再鑄鼎  第175章 廢奴

類別: 歷史 | 兩宋元明 | 1255再鑄鼎 | 修改兩次   作者:修改兩次  書名:1255再鑄鼎  更新時間:2020-02-24
 
1259年,5月19日,中央市,五角堡。

張正義看著張國慶走出了帳篷,轉頭對陳潛問道:“陳潛,你對這田頃法怎么看?

陳潛嘆了口氣,道:“想法是好的,嗯,作用也必然是好的,但是,結果卻……當然也是好的,但未必會像國慶想象的那樣發展。”

張正義重新給他倒了一杯水,問道:“怎么說?”

陳潛說道:“這《田頃法》的想法,其實不新鮮,歷史上的皇帝們都是這么想的。”

“嘿,還跟皇帝扯上了。”張正義起了興趣,“什么意思?”

“所有皇帝,所設想的理想的社會,都是一個朝廷加無數自耕農的扁平化的社會。中間沒有貴族、地主、豪強等等可能威脅到皇權的‘代理人’階層經手,自耕農安居樂業,不會鬧事,朝廷也可以得到最大化的稅賦和最低的治理成本,萬世不易。看,如果國慶的想法完全實施了,是不是就是這個樣子?歷史上類似的改革也不少,遠的不說,就之前北宋的時候王安石搞的變法,不也是類似的東西?”

張正義一想,忍不住笑了起來:“還真是這樣。但是這樣的理想化社會,卻是從來沒有實現過的。也就是說,田頃法最終也會失敗?嗬,今天你跟國慶一起過來,我還以為你們觀點早就一致了呢。”

陳潛也笑著搖頭道:“大部分想法都是他自己的,我只是幫他整理了一下而已。我倒不是說田頃法會失敗,別的改革失敗了,是因為分的都是地主的田,阻力太大,而他這田頃法,分的是無主荒地,自然不會有什么問題。這個‘通過改革增加農民的耕種面積以提升生產力’的思路確實是對的,我只是說,最終的結果不會像他想的那樣,‘在膠州形成一大片百畝的小農場,每戶都登記造冊由我們完全管理’,而是會走向另一個方向。

初期,可能會短暫形成這樣的局面。但是,直接種田的還是農民自己,他們經營能力有好有壞,每戶青壯有多有少,資金儲備也各不相同。隨著時間推進,市場波動,還有各種天災人禍,必然會有一部分農戶破產,另一部分農戶發財,最終還是會出現土地兼并的局面。”

張正義嚴肅了起來,思考了一會兒后,說道:“不可以通過行政干預,防止這樣的情況嗎?”

陳潛擺手道:“可以減緩,但不可能逆轉。不過,這倒并不是壞事,實際上,經過市場競爭,資源配置更優化了。土地集中到大農場主手里,生產效率更高,破產的農民進城,可以從事更高效的工商業,社會更進步了。”

張正義有點哭笑不得:“土地兼并,這是進步?”

“土地兼并,如果帶來了更高效的集約化生產,當然是進步。歷史上的土地兼并之所以被詬病,是因為他們兼并的并不是土地的生產,而只是收益權。兼并之后,土地仍然由原先那些人耕種,只不過身份從自耕農變成了佃戶罷了,效率沒有提升,收獲卻被奪取了。這樣的土地兼并,才會產生問題。”

張正義敲著桌子:“那你怎么保證,我們這里將會發生的土地兼并,不會是后一種,只會是前一種呢?”

陳潛搖了搖頭:“沒法保證。實際上,這兩種土地兼并,并沒有那么涇渭分明。我們能保證的,只有人身自由流動,從而使得效率自然向更高的方向發展。”

這似乎是關鍵詞了,張正義身體前探,問道:“人身自由?這個如何說?”

“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我既可以選擇在地主那里租地種,也可以選擇去農場打工,還可以選擇進城務工,或者還可以自己作些小買賣。我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自由地選擇最合適的去處,也就是效率最高的去處。只要社會上每個人都能做出自由的選擇,那么總效率自然會最大化。所以,土地兼并并不是問題,只要佃戶可以自由地選擇不租,那么博弈之下,地主自然也會做出改變。傳統的土地兼并問題就在這里,農民失地之后,并沒有地方可以去,只能忍受地主的剝削,所以效率得不到提升。”

張正義一聲長嘆,身子直了起來,道:“還真是你這人能說出的話啊。可是,人身自由,這簡單的四個字,不是和國慶的永世頃田一樣,是個可望不可及的空中樓閣嗎?”

陳潛也嘆了一口氣,說道:“沒有絕對的自由,但我們可以不斷追求進步啊。第一步,至少我們可以實現膠州的人身自由,總歸是對商社有好處的。”

“怎么做?說實話,我們現在連哪些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都不知道,該怎么入手?那些佃戶、家仆,要是被我們強行‘解放’,地主豪強還不來找我們拼命?”

陳潛哂笑道:“就他們?再鬧鬧得過火槍和刺刀?好吧,好吧,我也沒想著一開始就這么激進……”

他打開文件夾,從中取出幾張紙,念道:“目前常見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奴隸、契約奴、債務奴,這三種情況應當分別處理。

奴隸,就是傳統的以脅迫和人身束縛方式產生的奴隸,比如當初平度馬場那些蒙古人就強迫附近不少的村民為奴。這種形式的奴隸最為惡劣,一定要廢除。傳統觀念里,對赤裸裸的捕奴行為也是不齒的,所以對它下手阻力想必不會很大,嗯,說不定消息傳出去,民間輿論還會對我們發來贊許呢。”

聽到這里,張正義自嘲地笑道:“這樣的奴隸,整個膠州也沒多少吧?最大的奴隸主,恐怕就是我們商社了。”

“哪里哪里,我們的‘奴隸’都是給錢的,”陳潛喝了口水,笑道,“他們應該算在第二類‘契約奴’里面。所謂契約奴,就是雙方簽訂一個長期合同,雇主給與契約奴一定的報酬,換取契約奴長時間的服務,往往是十年乃至終身。這樣的契約奴,在當前普遍存在,各種家仆、長期雇工都是這樣的形式。嗯,甚至可以說,我們的勞工,也與之類似。”

張正義想了想,問道:“這不是和后世的勞動合同差不多嗎?”

陳潛搖頭道:“后世的勞動合同,不管期限如何,勞動者都是可以主動解除的,而且除了少數崗位,解約不用花什么錢,最多要簽個保密或競業禁止協議。而現在的契約奴,如果想解除契約,是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的。所以一旦簽約就失去了自由,極端情況下甚至性命也會操于主家之手。”

張正義摸了摸下巴:“你是想怎么辦?定套勞動法出來?”

“不,”陳潛苦笑了一下,“我也沒那么不切實際。契約奴的存在,是符合現在的一般道德觀的。如果貿然禁止,不光外界會有巨大壓力,就連我們商社自己人也不會同意。而且這畢竟也算是一種工作形式,那些契約奴自己說不定還樂在其中呢,只能暫且留著吧,等到雇傭生產更發達一些,用工需求暴漲的時候,才會有改變的契機。

今天我要說的重點,是第三種,債務奴。所謂債務奴,我們應當很熟悉,也就是因為負擔了難以償還的債務,而不得不為債主勞動的奴役形式。”

張正義會心一笑:“要不是來了這里,我也就成房奴了。”

陳潛懷念地笑了一下:“我倒是買了一套單身公寓,也不知道現在怎么樣了。唉,算了,不說這個。債務奴現在,不說普遍存在吧,也是常見情況。產生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債務人遇到了急事,比如田地遭災、家里有人生病,而不得不向外舉債,然后運氣不好,不能及時還上,或者因為借貸雙方信息和知識不對稱,被債主用金融手段坑害,最終背上了不可能償還的債務,只能日復一日地給他打白工過活。”

說到這里,他取出一份文件,遞給了張正義:“這就是我剛才說的情況,債務奴明明有更好的、更有效率的選擇,比如說來我們這里打工,但是因為債務的奴役,只能被困在債主那里。這就導致了社會總效率的降低,我們能做的,就是改變這一點。”

張正義將文件接了過來,只有一張紙,上面條目并不多,標題是《破產法》。

他看了一眼陳潛,后者解釋道:“破產是經濟生活的必備部分,不過與后世偏重于企業破產的破產法不同,我這部重點是個人破產,主要目的,就是解救債務奴。當一個人背負了大量債務,無力償還的時候,可以向我們申請破產。我們再把債主請過來,確認債務關系,讓他減免一部分債務,再確定一個合理的還款計劃,然后就可以把債務奴解放出來,讓他在我們的監督下,勞動還債了。”

張正義翻了翻,說道:“想法是很好的,但這樣不會引發軒然大波嗎?有能力制造債務奴的,一般也是在本地有些影響力的角色,如果引發他們的抵抗,可就不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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