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明  第298章 土地里的財富

類別: 歷史 | 兩宋元明 | 絞明 | 珩毅   作者:珩毅  書名:絞明  更新時間:2020-06-13
 
老朱家還是這天下間名義上的第一家族,能夠稱之為公主的只有老朱家的女人,全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娶老朱家的女人,在皇帝大臣們眼中,將老朱家女人下嫁給反賊頭領的確是給反賊的恩賜,可以用來拖延時間。

不過朝堂上朱翊鈞直接擺手讓大臣們不要再說這件事,用女人來拖延時間的確可以,但這事感覺更丟人,給分賊封王也就是一個名號罷了,不疼不癢。

可送一個公主過去,這公主基本上就扔了,說不定還要在那邊受折磨,只是一個女人罷了,但朱翊鈞一時間也無法接受,那畢竟是他的親人。

一次朝會結束,明廷做出兩個重要決定,一個是給豪紳商賈組建護衛隊的權力,以快速增加大明的實力;另一個則是給反賊頭領封王,讓反賊同意談和,或許還能夠讓反賊內部生亂。

僅僅兩天時間過去,兩個命令先后從京城發出,即將給大明帶來更大的變化。

距離廣西、湖廣、江西、福建戰場的戰斗結束已經過去半個月時間,在人民軍統治下,新占領區域民眾快速恢復到正常生活中。

人民軍給民眾分田地,原本沒有土地的底層老百姓是最先接受人民軍的,而那些保住一命的豪紳商賈們還躲在家中,幾乎不會外出。

實際上從人民軍與明廷的戰爭開始前,就有一部分豪紳商賈暫離廣西、湖廣、江西、福建四地,等到戰爭初期人民軍擊敗李成梁大軍,更多的豪紳商賈慌忙逃走,到人民軍占領四地,沒有逃走的豪紳商賈還不到戰爭前的十分之一數量。

沒有逃走的豪紳商賈大部分是來不及逃走的,但也有一小部分是自己留下來的,比如梁新的玻璃生意合作者張青,就留在武昌城沒有逃往北方。

人民軍占領武昌城后第一次兵圍張青府邸,作為家主的張青親自向人民軍軍官訴說自己是廣東大商賈梁新的合作者,張家下人曾欺負過老百姓,但已經取得那些老百姓原諒,

張青不敢說支持、擁戴人民軍的話語,就怕傳到大明統治區去,在戰爭開始前張青讓兩個兒子帶著一部分家產分別前往京城和金陵城,即便出現意外也不會讓張家覆滅,這是大家族生存之道。

之后人民軍又派人對張家進行調查,在確定張家的確已經處理好身上的問題后,開始對張家進行處理,張家不是取得老百姓原諒就完事了,當初梁新還是因為在人民軍攻占廣州城時立下大功,才保住性命,張青可沒有為人民軍立下大功。

最終人民軍收走張家多余農田,再罰沒張家一半財富,才得到人民軍政府簽發的身份證,在人民軍統治區里受人民軍保護。

獲得身份證后,張青算是松了一口氣,只要能夠保住性命,付出大半家財能夠接受,財富沒了就沒了,人沒了就一切都沒了,只要人還在,就能賺到更多財富。

不過現在張青有些擔心在京城、金陵城的兩個兒子了,百萬明軍都被人民軍擊敗,張青感覺大明是真的要亡在人民軍手中,還好當初聽了張梁的勸,沒有全家逃往北方,等人民軍將大明滅了,張家就沒有地方可逃。

張青打算先渡過這一段時間,等一切事情安定下來,就親自前往廣東拜訪梁新,向梁新道謝。

張青只是留下來還保住性命的豪紳商賈之一,也有和張青類似的人留下來并保住性命,戰爭之前,誰也沒有想到百萬明軍這么快就被人民軍打敗了,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除了張青這種提前收拾好身上問題的豪紳商賈,沒有來得及逃走的豪紳商賈中能夠保住性命的不足五分之一,保住性命的豪紳商賈還包括被貶為苦力的,好歹他們還活著。

原本廣西、江西、福建、湖廣四省中不作惡的豪紳商賈不少,不過因為人民軍到來,他們害怕人民軍,能跑的都跑了,就算稍微聽到一點人民軍不會對為善的豪紳商賈動手的消息,也無法完全放下心來。

絕大多數豪紳商賈跑了不要緊,更重要的還是他們的財富,人民軍還做不到發行信用幣的地步,人民軍發展還需要金銀去支撐,那些豪紳商賈逃走,不可能將所有財富都帶走,有大量金銀被豪紳商賈們提前掩埋在地下。

華夏大地上有不少錢莊,人民軍治下也有人民錢莊,但都不提供存款業務,就算有存款業務,其他人也不放心將金錢存在錢莊中,信任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將金錢放到家中更安心。

豪紳商賈匆忙逃離家鄉,不可能帶走家中所有金銀,也不會選擇帶走所有金銀,戰亂期間,路上有著太多太多危險,說不定家仆一起造反將主人家的金錢都搶走了,人也殺了,也有可能在路上遇到潰兵、亂賊等,帶著大量金錢上路,反而是在找死。

若是提前在外地買下宅院放置一部分金錢還好,匆忙逃往只能帶一些價值高的東西,能夠帶金子就絕對不會帶銀子。

人民軍早已經了解到豪紳商賈將大量金銀、古董埋藏在土地里,為了找到這些埋藏在土地里的財富,各地人民軍政府建立后僅僅過去十天時間,就先后向治下老百姓發布公告,向老百姓尋求線索。

一旦老百姓提供的線索有用,將按照老百姓的貢獻給予金錢獎勵,最少十兩銀子,最多一千兩銀子。

豪紳商賈匆忙逃走,不可能家中所有仆從都帶走,雖說掩埋財富這種事情只會找心腹去做,但其他仆從也有可能知道財富埋藏地點。

人民軍不介意給予大筆獎勵征集線索,豪紳商賈埋藏在土地里的財富按照律法規定全部屬于人民軍,私人敢隨便取用,一旦被發現就會嚴懲,而且普通老百姓身上突然多出大筆金銀,誰都能夠感覺到有問題。

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那些金銀自己不能夠取用,倒不如領人民軍去挖出來,即便只有十兩銀子,對他們也是一大筆錢,要是能夠得到一千兩銀子,放到人民軍統治區已經算是中上等人家,每天吃肉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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