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鯤對于哪些商業模式該滅哪些不該滅,心里還是有一條總的原則的。
那就是如果一種劣跡,在這個世界上本來就已經存在,沒有華人也會發展下去,那么就沒必要對華人世界過于苛責。
但是,如果一種新式的、突破人類下限的作惡手段創新,歷史上是華人首創,是從華語圈反向擴散毒害到全世界的,那就要掂量掂量了,尤其是要評估這玩意的全方位利弊。
如果是可以大量坑洋人錢的、有本事創造外匯的,還能禍禍白人青少年,那可以考慮留下。
如果只是發明了新的作惡手段后,白人很容易就可以抄襲剽竊借鑒,他們自己禍害自己,全球一起受害,從中也分享不到禍害他國的紅利——那這種東西有本事扼殺于胎中,當然要果斷誅殺了,最好全人類永遠想不到或者盡量拖延其被想到的時間。
聽顧鯤對“金幣農夫/工作室打金團”這種東西如此深惡痛絕,鮑岳一開始是不理解的,主要如今這種情形還太渺小了。
當然了,即使龍族和傳奇之類的網游,在國內商業化運營也才分別五個月和三個月,也不能說“玩家之間買賣裝備”的情況沒有出現——賣裝備這種事兒,凡是有練級打裝備類型的網游出現,幾乎是游戲誕生后一兩個月,就會產生裝備買賣的。
只不過如今沒有任何網上虛擬支付工具,最常見的裝備買賣類型也就是玩家私下里在公頻喊話,十塊二十塊求個什么裝備,報自己所在城市,求線下交易。一般大城市的玩家喊久了,總能找到同城離得近又愿意賣的。
更多就是同一個網吧玩的人,往往都是同一款網游,肉身看到有好裝備后,當面給點小錢甚至給包煙換一個。
鮑岳對如今網游里的游戲裝備交易問題,認識也就停留在這個層面了,所以覺得這事兒規模太小,危害不大,不值得注意。
至于在網上喊話愿意異地電匯匯款交易裝備的人,如今不能說沒有,但實在太少了,而且幾乎沒人愿意相信,因為大家都不認識,遠程先給裝備或者先匯款都有風險,一方拿了跑了根本沒有保障。
因此鮑岳中肯地諫言:“顧先生,這事兒還是從長計議商榷地好。這種事情,如今太罕見了,而且是監管的空白和盲區,沒個說法,何不等待更明朗一些再決斷?而且你要說游戲里的東西能不能賣錢、本來就有爭議吧?
我看韓國人也有賣游戲里的一些界面裝飾效果,那些也算‘游戲里的物品’吧?韓國法律就是保護的,看來保護規范才是行業的國際主流。我國雖然沒規定,誰知道將來借不借鑒韓國人的條例?”
鮑岳說的都是行業先行者的最前沿動態認知,絕對都是有真事支持的。
事實上,早在2000年,韓國人就有在網游里加塞道具性氪金物品的設計了,只不過當時是存在于一些網絡上的智力競答型游戲里,不影響游戲的平衡性,只是賣一點界面顯示效果和徽章——
這些玩意兒,用后世的術語來說,當然應該叫“皮膚”,但現在才2001年,這個術語還沒被總結出來,所以鮑岳引用他所知道的那些韓國前沿同行的事跡時,只能描述得詳細一些。
可見,鮑岳對同行的前沿動態,還是做了非常多的功課的。而且皮膚類的產品,如今在韓國還是處在比較正面的評估狀態——這主要得益于最初推出“游戲免費、皮膚收費”的那款韓國智力競答網游的口碑。
這款游戲是一家叫NEXON的韓國公司99年10月份上線的、2000年開始道具收費,名叫《QPlay》。也是全球第一款“道具收費的免費網游”。因為是知識答題類的游戲,所以韓國家長本來就對這種游戲不那么反感,還覺得挺“寓教于樂”的,偏向于默許孩子玩。(這款網游之前,其他同行只有賣資料片時捆綁裝備,或者是賣‘威力加強版’,沒有純道具收費)
最逆天的是因為2000年的韓國高考中,有24道選擇題真題被QPLAY的題庫覆蓋到了,游戲公司在事后也非常聰明地請了一些玩這款游戲的高分學霸現身說法代言,表示“我是因為玩了這款網游,剛好押中了這些題目,讓我成績更上一層樓,因此正好考進了漢城大學/慶熙大學/成均館大學”。
所以此物瞬間在韓國國內成了學生家長鼓勵孩子玩的游戲——南棒人對于科舉制和學而優的追捧,是最近似于華夏文化圈的。
這也不難理解,只要換位思考一下,想想看要是某個做題網游能在華夏高考上壓中一批真題,那肯定華夏家長也會鼓勵孩子要玩游戲就玩這個。這一切,導致道具收費目前在南棒是個很正面的東西,沒人覺得它傷天害理。
(游戲里的氪金模式是這樣的:正常你要答對好多題,積攢學霸分IQ值,才能用積分買徽章。但學渣也可以偷偷充錢直接買徽章假裝成學霸,也就是利用了學渣的羞恥心理斂財)
鮑岳對游戲內虛擬物品的態度,自然也受到了他借鑒的那些韓國先行同行的影響。
顧鯤立刻表情一變,非常嚴肅地澄清:“我跟你說的是一回事嗎?你這是和稀泥混淆了!韓國人賣的東西受法律保護,屬于財產,這沒有任何問題。
他們賣的東西本質是什么?是程序員和美工開發出來的一些附加功能的復制,對這些東西的保護,當然適用軟件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條款,是‘保護人類智力成果的復制’,是勞動所得。
但是金幣農夫和打金工作室,他們賣的東西性質是什么?那不是智力成果開發者的勞動成果的復制。你好歹也念過大學,我一個外國來華的留學生,上學的時候不用上哲學課,我都知道:
哲學課第一學期講的是什么?什么是財產?什么是價值?價值來源于‘凝聚在其中的無差別人類勞動’。所以未開采的自然資源不叫財產,沒有哲學課意義上的價值,只有使用價值。
這甚至都不是貴國認為的近代最偉大哲學家首先提出的,敵對陣營的大衛.李嘉圖也這么說。所以,只有‘使用價值’,但卻不是法律認可的‘勞動’的所得,憑什么認定為財產?打游戲也算‘勞動’?打游戲是典型的消費行為,法律將玩家定義為了消費者,他們是娛樂服務業產品的消費者,是在‘娛樂’,娛樂時的副產品怎么能定義為‘勞動所得’?”
這就類似于津門當年懟死王海的一句名言:你都不是消費者,你憑什么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去假一賠N?你是職業打假人,你買東西的目的就不是消費。
打游戲不是勞動,哲學不保護打游戲打出來的東西有勞動所得的定義。
顧鯤說的那些引經據典絕對都是真的。華夏世界一般大學生普遍只知道勞動價值論是近代最偉大那位哲學家最終集大成的,主要是華夏一般大學生也不用深入學各個流派的哲學。
但實際上稍微深入研究一下,就知道集大成者不是憑空集大成的,早在盧梭、孟德斯鳩那個年代,勞動價值論的原型就開始生長了。這玩意兒起于配第、盛于大衛李嘉圖,最終集大成于那位近代最偉大哲學家。
所以千萬別說只有社會注意的世界持這種解釋觀點,資本注意陣營這樣解釋的也大有人在,這是有國際通行性的。事實上,后世包括韓國在內其他一些網友大國,打擊金幣農夫和打金工作室、將這種交易定為灰產,也是借鑒了這個哲學對“財產”根本定義的解釋。
顧鯤之所以如此處心積慮,當然不是擔心區區工作室和打金團有多少戰斗力了。但是打金團的存在,會提醒資本家去“發現”原來游戲里賣裝備是有巨大市場的,容易誘導資本家想到去官方賣裝備。
一旦官方開始賣裝備,那法律上倒是合法的——因為官方的裝備不是“打游戲”這樣娛樂的副產品。官方賣的裝備,性質上是他們的程序員和美工勞動的智力成果的復制,那就屬于“凝結在其中的無差別人類勞動”的體現了。
玩家玩游戲法律上不配算勞動,但程序員和美工開發游戲絕對是根正苗紅的勞動。
玩家向其他玩家私下買裝備的性質,相當于“自愿拿錢去買一個只有使用價值但沒有價值的東西打水漂”,被盜了也不受保護。(但是被盜號了點卡和人物角色是應該還原的,因為游戲點卡時間是玩家花錢問運營商買的合法財產,類似于電話費)
但玩家買官方賣的裝備,那就是買的著作權的使用權,開發者智力成果的復制使用權,那是應該受法律保護的。
換言之,顧鯤怕的不是螻蟻一樣的打金團,他是怕打金團長期存在后,勾引誘導資本家想出更邪惡、但又合法、到時候管不住的東西來。
所以先把這個誘導聯想的源頭給滅殺了,最好這個世界不要再有一個邪惡的史某人把全人類的邪惡智商往那個下限方向去想。
“原來正常人類勞動的智力成果,您并沒有想過打擊……好吧,如果只是這樣,我們倒是始終能扮演好市民了,這種程度的做局,我可以接受,到時候游戲做起來了,我會盯著裝備灰色交易和員工是否監守自盜的。”鮑岳捋順了關系之后,坦然答應了顧鯤的請求。
沒想到顧老板這種粗鄙之人,居然還懂點哲學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