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從國風歌開始  第四十六章 意外的達成

類別: 都市 | 娛樂明星 | 出名從國風歌開始 | 一夢山海   作者:一夢山海  書名:出名從國風歌開始  更新時間:2020-06-21
 
和張明結束交談后,差不多也是午飯時間了。

吃完午飯,蘇晨正準備午睡,微信里有了魏本佳的信息。

“蘇晨,筑夢后臺發的音樂節消息,你看了嗎?

你要不要報名參加?我已經報名了。”

“參加什么?”今天他還沒打開過筑夢平臺呢,下意識問了一句。

魏本佳回答:“每年筑夢都會舉辦一次音樂節。音樂人通過后臺的申請鏈接,或官網的報名鏈接都可以進行報名的……

具體解釋起來太麻煩,你自己上去看吧。”

“好的。”

蘇晨回應了一句,立即打開了筑夢音樂。

點開消息通知,第一排顯示的,是一個“筑夢音樂節即將盛大開啟”的標題。

蘇晨連點了兩下標題。

畫面頓時跳轉到了筑夢官網,一個通告頁面里。

他仔細看了下通告內容。

一年一度的筑夢音樂節,即將開啟了。

今年的音樂節,會在8月20號當天,在寧州體育館舉行。

現在距離舉行日期還有25天,平臺正式開啟了音樂節的報名計劃。

報名時間半個月。提交音樂人信息后,官方會在報名結束后,統一進行審核。

通過審核的音樂人,官方提供來往路費以及住宿生活費。根據官方的安排,前去寧州體育館,在相應的時間段上場演唱。

最后面的一段,就是報名的地址鏈接。

“音樂節嗎……”蘇晨覺得,去看看也不錯。

這一個月的訓練,他的唱功比起之前提升了不少。雖然吧,和那些專業歌手比還有一定距離,不過正常發揮的話,也不至于讓人聽不下去。

蘇晨上臺表演的經歷不多,但前身的表演次數不少,綜合他的記憶后,蘇晨也不至于怯場,反而隱隱有一些激動和期待。

況且,想在這條路上走得更遠,現場的演唱自然是避不開的。

加上這次是筑夢所有的音樂人都能報名的,每年舉行一次的音樂節,關注的人自然不少,露下臉也能漲漲人氣。

想到這些,蘇晨點擊了最下面的鏈接。

畫面跳轉,讓輸入音樂人的賬號信息。

蘇晨填了。

隨后,屏幕一變,有了幾個問題。

第一個,是確認操作者是不是當前賬號的音樂人,參與報名后會給該綁定手機發短信。

蘇晨當然直接確定了。

第二個,是詢問音樂人擅長的,適合上臺演唱自己哪些作品。至少填一首,最多填三首。

蘇晨想了一下,填了山水之間江南無歸。

杏花弦外雨因為他是男女聲轉換唱的,現場沒把握表現,所以沒選。

剎那芳華曲比較適合女生唱,而且情緒心境不好拿捏,也放棄了。

逍遙嘆的話,風格不夠明顯…

之后便是一些不怎么重要的問題了,蘇晨一一填寫后點了提交。

弄好之后,蘇晨退出筑夢,和魏本佳聯系了一下。

“我也報名了。到時候咱們寧州見微笑”

魏本佳很快回了:“敲頭見倒是能見,不過見面的方式不一樣。”

“哪里不一樣?”蘇晨問。

魏本佳:“又不是報名了就能通過的,還要審核啊大哥。

審核和音樂人的作品、人氣、風格這三個關系最大。

我一萬粉絲不到,屬于自己的歌就一首,風格也不突出,基本上沒太大希望通過審核了沮喪

你歌多,銷售額也高,又有自己的風格,肯定穩了羨慕。

到時候我自費去臺下吶喊,你官方邀請臺上表演,不就見面方式不一樣嗎斜眼”

聽對方這一說,蘇晨笑了。

不過明面上的安慰還是要說的:“別那么悲觀嘛,說不定大家都能通過呢?”

“我滴哥哥,這可是整個平臺的音樂人都想去音樂節,你讓我這種小透明怎么能有信心?

我報名,就是抱著買彩票中五百萬的心態去的。”魏本佳回。

蘇晨:“……”

一個下午很快過去了。

吃完晚飯,七點左右的時候,蘇晨的電話響了。

他拿起一看,是張明打來的。

蘇晨連忙接了:“張主編你好。”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隨后才道:“蘇晨,你這首歌,公司和易之豬談過了。

他們最終選擇的,既不是購買版權,也不是購買表演,網絡傳播之類的授權。”

“談不攏嗎?”蘇晨詢問。

張明回道:“也不全是。

他們想購買歌曲的完整改編權。”

張明繼續解釋道:“易之豬公司是這么說的,他們覺得有些歌詞不適合公司的游戲,需要稍做改動。

還有這首歌感覺更適合女歌手,想自己找個女歌手來演唱。

而你給出的兩個選擇都沒法達成這些條件,所以想向你你購買歌曲的改編權。”

蘇晨沉思著問道:“完整改編權是指哪些呢?”

“差不多可以這么說:原創作人授權別人改編權之后,改編后的歌曲版權,和原創基本沒關系了。

而原創自己的作品,也和改編后的作品沒什么關系,相互不侵權。

當然,改變后的歌曲,原創也不是什么也沒留下。改編的歌曲會標注歌曲的改編來源作品。”張明闡述道。

“這樣的嗎……”蘇晨陷入了沉思。

這相當于,對方基于這首歌,創作另一首歌了。

好處在于,自己的原版歌還是自己的。

而對方改編之后,獲得的收益,肯定超過單純的授表演權和網絡信息傳播權……

當然,這收益也不會大于購買全版權的收益。

畢竟改編權是版權中的一種。如果兩者花費相同,那別人自然要買全版權了,買全版權再改編,這相當于獲得了兩首歌。

想明白后,蘇晨詢問了一句:“主編,對方愿意出多少錢購買改編權?”

“多次商討之下,易之豬最終愿意給出的價格,是二十萬。”張明回道。

“二十萬……”聽到這個數字,蘇晨眼中有了思索之色。

自己要求的全版權三十萬,單純授權十萬。

二十萬的改編權,和他能接受的價格,差不多。

至于虧不虧,得看從哪方面想了。

至少原歌的版權還是自己的。

而且改編權也不是只能出售一次,只要有人買,就可以一直出售下去。

不過,一首歌,基本上也只能出售一次改編權了。

都被人改編過了,其他金主再買來改編的可能性極低極低。

除非你的歌,實在太吊炸天了,找不到替代品。

“我接受。”想著之前的買車計劃,他也沒過多糾結,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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