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什么事,能避就避,能忍就忍。
以前在班級里,她是那種存在感很低的人。成績普通,運動普通,而且經常低著頭讓人看不到臉和眼睛。
久而久之,她就形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班上早就已經將她這號人物隔離掉了。
這次要不是她改變了以前的行事風格,也不會被老師注意的。
黃海月在衣服上搓了搓手道:“真是的,像以前一樣不舒服就忍著啊。實在忍不住不會自己寫請假條嗎?”
凌文嬌沉默著沒有回她的話,因為她實在頭很暈。
一路前往校醫室的路上,黃海月也跟著走了一路,一路上不停的抱怨她。
還沒到呢,她就倒了回去:“好了,你自己進去吧。真麻煩。”
凌文嬌拿出請假條,對著校醫室的校醫說道:“醫生,我病了,老師讓我來休息一下。”
醫生接過她的請假條,看她的樣子也真的不像裝的。就扶了她一把:“來來來,不舒服就先躺著。我看看,是感冒了嗎?”
凌文嬌躺下后應了一聲:“要。謝謝醫生。”
校醫檢查了她的身體后,給她倒了杯水,讓她喝了下去。
凌文嬌在床上睡了一覺,睡著睡著,就聽到了那個讓她熟悉又厭惡的聲音。
“沒用的東西,竟然還生病了。老娘給你花錢買藥就算了,竟然還要伺候你。好了,你給我起來了聽到沒有!”
凌文嬌在她的氣息靠近之前,就反射性的睜開了眼睛。
果然,她一睜開眼睛就看到那個女人走到她床邊,抬手著就準備朝她臉上打下來。
凌文嬌連忙一躲。
那女人一巴掌打到了枕頭上,愣了一下后又怒瞪著她,又準備打第二下。
結果很快就被跟來的老師和校醫給攔下了:“唉唉唉!孩子還病著呢你怎么能打她?有你這么當媽的嗎?你這女兒是撿來的是嗎?不知道心疼?”
看到老師出面阻攔,那女人也不好再動手了。只是用一雙怒火的眼睛瞪著凌文嬌道:“你最好直接病死了,也省我的事。”
凌文嬌已經趁這個機會從床上下來了,安靜的站在一邊不說話。
老師關心的對她詢問道:“怎么樣?好些了沒?”
凌文嬌點了點頭:“好一點了,謝謝老師。”
老師道:“好了,跟你媽媽回去吧。吃了藥好好休息,下午就不用來學校了。”
凌文嬌點了點頭。
跟著那個女人出了校醫室后,一路又聽她罵罵叨叨的走到了停車棚。
看著這女人推著一輛單杠的單車出來,凌文嬌抿了抿嘴。
別以為這個女人推車出來了,會讓她上車坐在后邊。那是不可能的,她只能走路。
從她家買了這輛單車后,這個女人就從來不給她碰。
后面那個寶座,只有她兩個弟弟才能坐。
果然,那女人推著車出來后,對著她冷聲道:“自己走回去。”
說完就丟下她,踩著車子走了。
凌文嬌有時候真的懷疑,這個女人并不是她的親媽,而是被她撿來的。
不然為什么會有親媽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呢?
直到在她結婚的幾年后,這個女人自己喝了農藥死了。她才知道怎么回事……
對于她的死,凌文嬌當時心里還難受了一段時間。再怎么對自己不好,她也是自己的親媽。
突然沒了,她心里也是空了一塊,感覺無措了一段時間。
不管她怎么虐待自己,她都是生自己的人。意義是不會變的……
就算她曾經恨她,但是在她死的那一刻,那些恨意仿佛隨著她的死而消散了一樣。
當年這個女人之所以自殺,是因為她的老公,也就是凌文嬌的爹,凌洪。
凌洪在外面找了小老婆,很快就被凌文嬌的媽媽發現了。然后兩人兩天一吵,三天一架。每次鬧完,凌洪就去那個小老婆家里呆著。
其實從凌洪娶了凌文嬌的媽媽進門時,就從沒做過家里的活,也沒帶過孩子。
凌文嬌的媽媽夏雨蘭,從嫁進這個家后,就被當傭人一樣。
她自己原本是個心高氣傲的人,氣量一直很小。
生了第一個不是兒子的時候,被凌洪罵她說生不出兒子來。因為凌文嬌的存在,兩人的矛盾更加升級了。
然后凌洪從那時開始在外面找女人。
夏雨蘭什么都能忍,就是不能忍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找女人。
她恨凌洪,最后將這些恨意也轉嫁到了讓他們變成這種情況的凌文嬌身上。
接著就這樣打打鬧鬧過了三年,夏雨蘭又生了個兒子。
也是因為這個兒子,兩人的感情又微微好了一些,但是也沒好多久。因為凌洪是個花心的男人,總喜歡在沾花惹草。
因為夏雨蘭要帶著三歲的凌文嬌,還要帶著剛出生的凌文海,又累又鬧心。
于是被兒子鬧的火的時候,又開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和凌洪吵架了。
兩人的感情再次破裂。
但那個時候,世俗是不允許離婚的。當然,這兩人也沒想過要離婚。
于是凌文嬌從小看著他們兩天一吵三天一打的過著日子,心理產生了很大的陰影。
后來夏雨蘭又生了凌文豐,自己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加上和凌洪的矛盾,更累了。
于是性格就越來越狂躁,無處發泄就只能往漸漸長大的女兒身上發。
后來凌文嬌嫁了人過了三年后,這個女人就因為凌洪在外面找的女人生了兩個孩子的事,徹底崩潰了。
頂著中午的太陽走回家,上午睡了一覺剛恢復的身體,立即又加重了。
回到家后,飯都沒吃就直接吃藥睡覺,一睡就沒人管她。
直到下午兩個弟弟放學回來,凌文海拿著碗進來一勺一勺的喂她喝了點稀飯。
可能是喝了粥的關系,凌文嬌第二天醒來發現頭不痛了。
收拾書包去了學校,她開始考慮著要怎么解決凌洪和夏雨蘭想讓她放棄高三的事情。
他們不想讓自己繼續讀者書不就是為了想剩錢給凌文海和凌文豐嘛,那她不要他們出錢供自己上學了,她自己會想辦法掙到高三和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
只要她能參加高考,她就要考得越遠越好!
到時候她有的是時間,來處理他們讓她滿二十歲就嫁人的事情!
而那個年代,就算她到了法定年齡,她也是領不到結婚證的。
因為這邊都是先辦酒,先民事結婚,先住在一起。
這個作法,其實只是為了方便男方鑒別這個老婆值不值得娶回來。
如果民辦結婚了之后,一直沒孩子的話就可以直接分開,男人可以重新找。
但是女人,就成了爛茄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