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紫霄查看‘高校女生化學中毒案’卷宗時,吳國棟也在一旁做著簡短的介紹。
他看這案子,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自然記得十分清楚。
“這孩子,可惜了……”
“如你看到的資料一樣,她叫周曉冉,咱們C市本地人,從小就學習鋼琴,15歲時開始學習古琴。”
“92年時,周曉冉就已經展現出自己的天賦,考取C市大學,入讀化學系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2班,被很多同齡人所羨慕。”
“不僅如此,周曉冉多才多藝,加入C市大學民樂隊并成為主力隊員,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
“甚至,他還是C市二級游泳運動員。”
“可惜……”
吳國棟輕嘆。
“幾年前我去過他們家。”
“曾經的周曉冉衣食豐裕,可現在卻是家徒四壁,幾處墻皮已經剝落,屋內只看有罪簡樸,甚至是的陳設。”
“所有的家具加起來,也就是座椅板凳和床鋪而已,唯一例外的‘書柜’上,還堆滿了各種藥物。”
“隔壁的房間鋪設更為簡單,只有一張小床和一張病床,旁邊矗立的氧氣瓶給人一種醫院的感覺。為了照顧女兒,周曉冉的生活徹底改變了,真的很慘。”
在吳國棟的講解中,以及結合自己所看到的卷宗,齊紫霄把整個案件,大致了解了一遍。
所謂的《高校女生化學中毒案》,是指周曉冉在校期間離奇出現化學品鉈中毒的癥狀,導致身體健康遭到極大的傷害,最后得助于互聯網才受到確診和救治的事件。
同時,這也是華國首次利用互聯網進行國際遠程醫療的嘗試。
由于周曉冉沒有鉈的接觸史,警方認定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經過調查之后,幾度沉浮,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尚無明確結果。
且由于警方對事件處理過程中的一些異常行為,讓周曉冉案成為公眾事件,從而衍生出對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種猜測。
到13年四月,隨著之名的FD投毒案告破,關于徹查周曉冉案的呼聲亦再度涌現,昔日作案嫌疑人陳偉也遭到社會輿論的廣泛爭議。
半個月后,一位名人向周曉冉基金會捐款10萬元。
除此之外,數位明星、組合等在內的多位公眾人物也發出聲援。
在微博搜索周曉冉關鍵詞,均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字樣。
兩日后,微博官方作出回應,表示礙于證據滅失無法偵破,且過程中未受任何干擾,呼吁公眾理性看待此案。
而在官方回應中,C市警方表示周曉冉94年12月身體不適住院,95年4月28日被確認為鉈中毒,同年5月5日才報案。
因為中間間隔時間接近半年,專案組雖然認真偵查,但相關場所無監控、犯罪痕跡與物證已經滅失,所以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警方表示確有一些案件受偵辦條件限制,礙于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最終無法偵破。希望社會公眾理性看待,尊重偵查工作規律。
如此一來,這案子,也就這般擱置了下來,到現在,已經有二十余年了。
“人還活著?”
林·紫霄開口,有些唏噓。
“活著。”
吳國棟咬了咬牙:“之前我去的時候見過了,可惜,23年前清華才貌雙全的女大學生,如今已重度癱瘓完全癡呆,連生活都不能自理。”
“原本幸福美滿、小康的家庭,現在也早已經被拖累的不成樣子。”
“你說,這人……怎么就這么壞呢?”
他長嘆:“可惜,我們也是真的沒辦法,時間跨越太久了,而且中毒到報案都有半年時間,半年啊,足以磨滅太多證據和線索,真的查不到了。”
“當初,已經是手段盡出。”
“現在……更是相隔了二十幾年,想要告破,必須得依靠你的‘科學’。”
“嚯?!”
林·紫霄樂了:“感情你現在也承認我這是科學了?還以為你會認為我這是迷信呢?”
“什么迷信不迷信?”
吳國棟攤了攤手:“對現在的我來說,才不管什么迷信,只要有用,那就是科學!”
“最多也就是現在的科學還解釋不了的‘科學’,姑且可以稱之為更高級的科學吧?”
他有些得意:“你說,我用更高級的科學破案,聘請你這個會‘更高級科學手段’的人來當科學顧問,來到還不科學嗎?”
林·紫霄:“……,科學,非常科學!簡直太科學了。”
“是吧?”
吳國棟咧嘴:“我就這么認為,這的確非常科學。”
林·紫霄一陣樂呵,接著,卻有唏噓不已:“這案子,的確是令人唏噓。”
昔日才女,才色雙全,本應有美好的未來,可現在卻……
“能破嗎?”
談起案件,吳國棟也不由正色。
“你說呢?”
林·紫霄一仰頭:“接了!”
“還有這個!”
說話的同時,她手指輕點《兩人一車離奇失蹤案》。
“這案子……”
吳國棟有些遲疑:“這案子可不太好破啊。”
“說來這也是真的離奇,兩人一車啊,那么大一車,你說,又不是摩托車什么的,怎么還能說沒了就沒了呢?”
“當時動用了幾乎當地所有民警,也提出了懸賞,價格在當年來說絕對算是很高了,可仍然沒人能提供線索……”
“這是真的奇怪,難度不小啊!”
“我倒要看看有多離奇。”
林·紫霄表示自己不信邪。
難度不小?那也要看面對的是誰不是?
隨即,林·紫霄仔細研究了一遍卷宗,對案情了然于胸。
《兩人一車離奇失蹤案》,發生在96年的一天。
奮斗獨塑料廠職工郭寶坤和王國慶二人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到市里的一個二手車交易市場售車。
這原本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兒,而在當年,桑塔納那也是倍兒有面子。
可結果,就在當日,兩人連人帶車離奇失蹤,至今沒有任何下落。
根據卷宗的記載,當時負責此事的民警,在這二十幾年來,為了尋找郭寶坤和王國慶二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走訪了大量群眾,但卻毫無結果。
郭、王2人失蹤時都才20多歲,兩人的父母21年間為了此事,也是心力交瘁。
他們承諾說,如果有人向警方提供了有價值的線索,幫助警方破了案,他們將予以重謝。
而卷宗顯示,郭寶坤,男,漢族,71年5月出生,身高1.82米,膚白,牙黃,失蹤當日身穿一套藍色牛仔服,內穿灰色襯衣、棕色馬夾,腳穿棕色皮鞋。
隨身帶有塑料廠的工資卡,本人身份證及現金1000元。
王國慶,男,漢族,1973年11月24日出生,身高1.75米,體態較胖,失蹤當日穿黃襯衣,公安馬夾,外穿藍色牛仔服,下身穿藍色褲子,腳穿棕色皮鞋。
郭、王兩人駕駛深灰色金屬漆普通型桑塔納轎車,該轎車是中央門鎖,自動玻璃,隨車帶有全車手續,牌照號為25CM。
發動機號,車架號也都有明確的記錄。
卷宗之上還記載著,當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郭、王兩人失蹤案時隔21年之久都沒有破案,他們感覺無顏面對失蹤者的父母及家人,他們將永不放棄尋找失蹤者。
這位負責人說過:此案現面向社會征集破案線索,如能提供失蹤人員、車輛下落,或提供線索破案的,局里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
這個案子罪奇詭的地方在于人車一起失蹤,人失蹤了好理解,分尸、掩埋等都可以。
但是,要連車子一起毫無痕跡,真是不可思議的。要知道排查很嚴密,要徹底讓車子沒有痕跡太難了。
車子如何處理?
不外乎集中方法。
譬如開到外地、掩埋、火燒、切割、擠壓報廢、扔進湖里等等……
可是問題來了。
當然,雖然沒那么多攝像頭,但是一輛車要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出很遠,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到外地去這個選項可能性不算大,而且警察都仔細查過了,基本可以排除掉。
那么,剩下的處理方式,掩埋總得留下痕跡吧?那么大一輛車,當時警方可是在有可能的掩埋地點進行過全方位搜查,結果卻仍然一無所獲。
火燒?燒完了不得有個鐵架子存在?不得有相關的痕跡么?
切割,那玩意兒得有工具,得有聲音吧?
而且走訪發現,可能是案發地附近的所有居民,都沒有類似痕跡的發現。
湖里?
打撈過!
擠壓報廢?
有相關大型器具的地方,警察同樣排查過,可卻就是沒查出來。
“唉!”
吳國棟突然嘆息道:“也就是當年,條件實在太落后了,若是換了現在,我就不信查不出來,到處都是監控,很快就能確定具體位置。”
“可是在當年,只能人為推算案發地,然后逐一排查,這無異于是大海撈針,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