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說過,元軍會趕在秋收之前進攻凌霄城,使得城處的糧食不得收獲。
而實際上,速不答比想像中的還要果決,正值盛夏便已經有所行動了。
但是,速不答的目標不凌霄城,而是凌霄城周邊的無辜百姓。
他要野清壁清,把凌霄城周身數十里都變成一片焦土。
速不答知道,即使九月攻城,凌霄城無法收獲秋糧,可蜀地還是有不少百姓擁戴宋軍,會主動向凌霄城送糧。
這樣的事,在以往的巴蜀對戰之中,時有發生。
而且,凌霄城肯定也會在圍城之前,搶收未成熟的糧食。
雖然這些都起不到本質上作用,但是速不答用兵,一向是不留余地,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把事做絕。
所以,自八月初開始,元軍就已經開始行動。
速不答的先鋒營自成都而出,進駐宜賓。一落地,便干起了燒殺之行。
所有田畝一律燒光,百姓稍有異議,便殺人立威。
這樣一來,不但凌霄城別想從外部得到一粒糧食,宜賓百姓也是顆粒無收。
這些百姓可不全是叛民啊!大多數都是歸順元朝,只想過安生日子的順民。
可是,速不答可不管那么多,能用殺人解決的問題絕不做二想。
用后世的說法,就是心里有病,弒殺成癮。
如今,宜賓附近已經被他的先鋒營燒殺得差不多了,且依舊于凌霄城四周用騎隊四處游蕩,既防止城外往城里送糧,也防城內出來搶糧。
曹琦面色凝重,“造孽...速不答簡直就不是人!!”
血頭卻還是一貫的木訥神色,“像前面那么走....不行。能繞過去嗎?”
曹琦搖頭,“不行!人家是騎兵,能打能跑。一但被發現,咱們就難了。”
血頭眉頭難得的皺了起來,“那...打過去!!”
只見曹琦還是搖頭,“也不行。一來,對上騎兵沒有優勢。二來,這隊先鋒營很難搞。”
“怎么難搞?”
“這是速不答的一支探赤馬親軍,人數有三千之眾,名曰貪狼衛。專門替他干殺人放火的勾當,個個是身經百戰的神騎手,且驍勇難馴,善使弓射。”
“在安西王府之中,戰力僅次于阿難答的親衛軍,咱們幾乎沒有勝算。”
血頭聽罷,沉默不語.。
曹琦眉頭緊皺,喃喃道:“看來,事不可為...凌霄城救不成了。”
他們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出頭的人馬,連和貪狼衛一戰的資格都沒有。
曹琦做為領軍之人,不能讓這么多民夫陪著他冒險。
卻不想,低頭不語的血頭突然來了一句,“明白了。”
人家剛才不是不說話,是在思考,對曹琦道:“在這等我。”
說完,回到血頭軍中,用印第安語似乎在吩咐著什么。
曹琦心神不寧地跟了上去。“血頭,你要干啥?不可魯莽!”
可是,血頭就像沒聽見一樣,繼續用印第安語與血頭軍吩咐。
直到,數百印第安戰士似乎被其說動,開始發出似野獸一般的呼哨。
如果趙維在這,一定知道,這是印第安人狩獵的號子,標致著獵物出現了,殺戮開始了。
吩咐完手下戰士,血頭這才回過頭來,對曹琦道:“我....不沖動....我....用我們的方式打他!”
曹琦:“”
啥方式?曹琦不知道。
直到過了一會兒,血頭和所有印第安戰士褪去漢服,全身涂滿油彩圖騰,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時候,曹琦也沒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貪狼衛,可以說是速不答的驕傲,整個大元帝國也找不出這樣一支強軍。
曹琦說貪狼衛尤善騎射,驍勇無雙,其實只說對了一方面。
貪狼衛真正厲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兩馬、兩甲。
一套輕甲,可為輕騎兵。游擊遠射,奔走自如。
一套為重甲,若遇戰情有變,可馬上換重甲,成為無往不利的重騎利器。
貪狼之卒皆為全能之兵,雖是色目人組人,卻保持著蒙古騎兵最古老的傳統,從不帶口糧,隨戰隨補,以戰養戰。
這使得貪狼衛在戰場上的戰力極強,戰術更是變化莫測。可為三千輕騎,日襲數百里。也可為三千重騎,無堅不摧。
如果有需要,還能輕重騎兵協同配合,戰術多變。
也正因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憑三千貪狼衛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揚威。不但徹底劫斷糧道,而且使城中守軍無人敢出城一戰。
貪狼衛萬戶阿布其亦是個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將行營就設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軍出巡。余部屯于城下,點起篝火,烤食劫掠而來的雞羊。
就在宋軍的眼皮底下,狂歡作樂。使得城中將士日日得見,卻不敢下城,士氣更為低迷。
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衛而歸,馬上馱著血跡未干的包裹,內里是搶來的財物。而更為顯眼的,則是空馬上擔著的一只猛虎。
手下人一看,萬戶競獵得猛虎,都圍攏而上,嬉笑夸贊。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兒就嘗嘗虎肉的滋味。
有千戶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贊道:“這老虎吃過人,眼珠子是紅的。阿帥亦能降服,真是武力蓋世!”
阿布其大笑,“都聽見了吧?吃過人的虎肉卻是沒嘗過,想來更是香甜啊!”
眾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當一回事。
“來人!”阿布其更起興質。
“呆會把虎皮掛于營前,給宋人瞧瞧。瞧瞧什么叫無膽城上餓,英雄食虎香!”
千戶一聽,大贊!“好詩好詩。想不到,阿帥還有如此文采!”
“好說好說!”
阿布其一點都不客氣,又吩咐道:“等肉烤熟了,再叫兩個兄弟到城下叫罵,老子就不信那幫沒卵子的漢兒還不出來。”
一旁的千戶哪敢說個不字,瞪眼叫囂,“阿帥放心,一會兒小的親自去叫陣。若是不出來,小的罵遍城中祖宗十八代。”
“哈哈哈!!”阿布其大笑,“你小子最不落嘴德,不過我喜歡!”
話音未落,只聞一聲微不可查的破空之響,驟然響起。
阿布其還沒反應過來,就聽砰的一聲,離他不路兩尺的那個千戶腦袋上就多了一支...一支箭。
“啊!!”
阿布其驟然大吼,“敵襲!!”
之前還嘻嘻哈哈的貪狼卒一聽主帥之吼,皆是驟然弓腰抄起了家伙,不可謂不快。
可是,有人比他們更快。
只是阿布其吼叫的工夫,第二支箭悄然射出,直奔另一個千戶。
砰!依舊是腦袋。
第三支,這回是瞄著阿布其來的。
也幸虧有前兩支箭的空擋使其有時間反應,第三支箭一來,阿布其本能的就地一滾,將將躲過。
多年的戰場經驗告訴他,敵人就是近前,而且就貼在臉上。
還沒等他喊出來,提醒三軍,就見離他不足二十步的草窩之中,兩道如流光一般的身影猛然躥起,如野獸一般四腳并用,向著不遠的林地貼地而去。
阿布其瞠目欲裂,那是兩個人?
根本看不清是人是獸,就趴在大營里居然沒人發現,要是第一箭瞄的就是他
本能地呼喝兵卒快追。
可是,哪給他追的機會?兩道身影眨眼入林,幾個呼吸便消失不見。
此時,貪狼衛已然大亂。
追人的追人,警戒的警戒,阿布其足足喘了一刻鐘才回過魂來。
太懸了!
可是,問題來了,到底是什么人?
直到追出去的兵卒回報,賊人已入山林。他們又是騎兵,跑不過人家,沒追上。
阿布其擦著冷汗,沉吟良久,“營中哨位加倍!他娘的,讓人頂上了鼻子都沒發現,你們是干什么吃的!?”
就這樣,一個下午,阿布其也沒心情出營狩獵,就呆在營中未動。
說好了的城下叫罵,還有大營前面扯虎皮,更是無疾而終。
一直到了晚間,又出事兒了。
貪狼衛的布置是兩千兵卒值守大營,一千輕騎分成一百個小隊,每隊十人,在凌霄城方圓百里四處游蕩,起到警戒和肅清周邊百姓的目的。
這其中,有50隊安排在凌霄城西、南兩個方向。
因為距離主營太遠,晚間不用回營,擇地夜宿。
還有50隊,則是晝出夜伏,夜間是要回主營的。
可是今晚,就回來四十隊不到,有十隊沒了消息。
阿布其本能地覺得,這事似乎和白天的事有關系。
保險起見,又加了夜哨。至于沒回來的,等明日再派人去找。
苦熬一夜,萬幸無事發生。
第二天一早,阿布其睜眼就松了一口氣。看來自己是嚇出毛病來了,嚴防之下,賊人怎么敢再來大營?
“草率了啊!”
結果,一出營帳。
“哦操!”阿布其踉蹌倒退,直接坐在了地上,差點沒嚇死。
只見營門方向,原本要掛虎皮的位置,整整齊齊地掛著十具人尸。
正是昨夜正門值守的哨兵。
阿布其顫巍巍地走過去一看,“哦...操...”又結結實實嚇了一大跳。
十個哨兵面目猙獰,死不瞑目,像人皮幡一樣掛在那兒。
更要命的是,十個人...都沒有頭皮。被人齊眉掀了下去,露白森森的頭蓋骨。
阿布其都快哭了,這是人干的事兒!?殺人就殺人,你割頭皮干啥?
“誰干的!?啊?誰干的!?”
阿布其站在營門前,也不管城上的宋人看得見看不見.
手腳發涼,瘋癲大叫,語帶哭腔,丑態盡露。
“殺人...還...還割頭皮...什么東西?他娘的畜生!!!禽獸不如!!”
“別讓老子逮...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