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這里!”先驅報的資深記者加斯佩克招了招手。
西蒙張望了一會,很快看到了他,用力地向這邊擠過來。
“該死的,我敢打賭,這一屆的格萊美可以創造一個新的記錄:還沒正式開場就踩死了幾個人。”華盛頓晚郵報的專欄作者、獨立音樂制作人西蒙松了松花色的領帶,抱怨道。
他是個大個子,身高5尺4寸,體重180磅,寬下巴,有一頭讓加斯佩克羨慕不已的濃密褐色卷發。
因松開領帶而敞開的衣領處,露出又黑又長的體毛。
他的鼻子和耳朵都很大,相對的眼睛顯得比較小,令他看上去有幾分滑稽。
bet。”加斯佩克聳聳肩。
他是斯拉夫人,祖上也有閃族血統。近乎慘白的皮膚,蜷曲的毛發,深邃的眼睛,相貌英俊,體格強壯。
“嘿,為什么你要說,‘誘
bet’?這是什么意思?”邵詠詩用蹩腳的英語問道。
“Emmmm,這個表述的意思是,當然,你說得對。”加斯佩克笑道。
“這是誰?”西蒙打量了邵詠詩兩眼。
看到邵詠詩身材矮小瘦削,相貌平平,便不由得有些輕視,很快就收回目光。
“這是我的新朋友,Shao。他是一位出色的音樂人,我聽過他的作品,簡直棒極了,我你去聽一聽。你知道嗎,西蒙,邵是海明威的朋友。”
西蒙露出一個“饒了我吧”的表情。“嗨,Shao,很高興認識你。”
邵詠詩:“我也是。”
敷衍地招呼完,西蒙對著他的朋友抱怨道:“今天一整天,我的耳朵里聽到的都是海明威,海明威,海明威。OH
GOD,我快被煩死了!讓我緩一緩吧!”
加斯佩克哈哈大笑:“不,你沒得緩,馬上開始的就是海明威和段的表演。他們將在開場表演帶來一首新歌,不過我猜你已經知道了對吧,畢竟你的消息一直都很靈通。”
西蒙翻了個大大的白眼。
他又看著邵詠詩,“Shao,既然你是海明威的朋友,能不能告訴我們,那首‘Star
sky’是一首什么樣的作品?雖然馬上就能聽到了,但我實在太好奇了。”
邵詠詩臉上寫著大寫的囧。
他只是和杜采歌認識,還找杜采歌要過簽名,最多就是在“音樂新力量”節目上和杜采歌說過幾句話。
平時他們之間可沒有任何私人交情,他連杜采歌的私人手機號碼都沒有!最多只能直接聯系到杜采歌的助理方哥。
只是這次過來現場看格萊美,他經一個留學生朋友介紹認識了先驅報的記者加斯佩克,此君對大華國文化有狂熱的好奇,非常熱衷于結交華人朋友。
邵詠詩這次便是借住在加斯佩克的沙發上,絕不是為了省錢。
省錢是順帶的。
他只是為了體驗一下沙發客的生活而已。
然后因為怕被看不起,為了裝嗶,才在加斯佩克面前吹噓,說他和海明威是朋友。
“我問他的時候,他說要保密。”邵詠詩結結巴巴地說。
西蒙心不在焉地點點頭:“哦。”
他對加斯佩克說,“我問了加里森,他說他聽過一次彩排。”
“哪個加里森?”
“斯臺普斯球場的工作人員,負責檢查和維護電氣設備。”
“哦,他怎么評價?”
“他說,他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震撼’。”
加斯佩克吹了聲口哨,“WOW,我越來越好奇了。”
邵詠詩插話進來:“你們都喜歡海明威的音樂嗎?”
“當然。”兩人異口同聲地說。
西蒙還補充了一句:“誰會不喜歡呢。”
“哈,說到這,我想起一個笑話,”加斯佩克說,“我們報社有個煞筆記者,叫鮑爾森,我和你提起過他,你還記得么?”
“記得,”西蒙點頭,“他怎么了?”
“我們在報社聊天,說到段,說到海明威,說段的聲音很好聽,海明威是天才音樂人,海明威所有的作品都很好聽,布拉布拉的。你知道鮑爾森說什么嗎?”
“他說什么?”
“他說,段只有一張漂亮臉蛋,God
girl是噪音和垃圾,而海明威就是狗侍,華國人懂什么音樂之類的。”
“該死的種族主義者。”西蒙義憤填膺地叫道。
邵詠詩光是聽懂就很費力了,反應慢了一拍,沒來得及表達憤慨。
“然后我問他,既然你說你不喜歡海明威的音樂,那最近的流行音樂里,有哪些你喜歡的。”
“我打賭他的品味很糟糕。”西蒙說。
“不,恰恰相反,我發現他的品味挺不錯的。”加斯佩克笑了起來。
“他說他喜歡哪些音樂?”
“他得意洋洋地說,比如說,‘Hero’就很不錯。”
西蒙愣神片刻,不由得捧腹大笑。“哈哈哈哈!”
加斯佩克也仰頭大笑起來。
邵詠詩這次跟上了,也露出會心的微笑。“Hero!我愛死這首歌了!”
“我也是,老弟。”加斯佩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還沒完。他當時很挑釁地看著我說,‘你覺得Hero怎么樣?’我拼命忍著笑,說,‘還行吧,還有沒有更好的?’”
“‘有啊,Love
story也挺好’,他說。”
邵詠詩和西蒙繼續大笑。
“‘不錯,還有嗎?’我問他。”
“他說,‘Emmm,我老婆最近在聽When
go和I
nothing,不知道是哪個歌手唱的,總之挺不錯。’”
加斯佩克帶著揶揄的笑容,“‘對了,’他當時還補充說,‘我在乘出租車的時候,聽到電臺里放過一首歌,那首歌簡直震撼靈魂。我不知道歌名,只知道里面有幾句是這樣的:Every
(注:以上是“昨日重現(yesterday
more)”的歌詞。)
“Oh上帝,拜托你別唱歌好嗎?那么經典的一首歌就這么被你給毀了。”西蒙抱怨道。
加斯佩克辯解道:“我唱歌不錯的,剛剛我只是在模仿鮑爾森的唱腔!”
“你唱歌像巨魔,鮑爾森唱歌像史萊姆。”西蒙評價說。
“哦,真痛啊。”加斯佩克裝模作樣地皺眉捂心。
邵詠詩還在發笑:“所以那個鮑爾森,他一邊詆毀海明威,詆毀段。然而他最喜歡聽的幾首歌,都是由海明威作詞作曲,段演唱的,對吧。”
“Yeah,”加斯佩克聳聳肩,“其實我挺遺憾,海明威不應該把那么多優秀的歌曲全部塞到一張專輯里。應該分開發布的。”
西蒙點頭表示同感:“那幾首歌都是有資格競爭‘年度最佳流行歌曲’,或者給段帶來‘年度最佳流行女歌手’桂冠的。這些歌如果分成四、五年發布,說不定她就能拿個三、四次年度最佳流行女歌手。一次性發布,太浪費了。”
邵詠詩終于找到可以裝嗶的地方了,他高深莫測地笑著,豎起食指搖了搖,“NO,NO,NO,你們搞錯了。”
“搞錯了什么?”
“海明威并不蠢,他之所以在一張專輯里面,就放入這么多優秀的歌曲,一次性發布,”邵詠詩慢條斯理地說,“只因為他還存著有更多的優秀歌曲,可以每年都發布一張質量不比這張差的專輯。”
“這不可能!”“原來是這樣!!”
說不可能的是西蒙。
作為一個專欄作家,獨立音樂制作人,他深知這些歌曲的質量有多高。
可以說這是需要“妙手偶得”的,旋律和歌詞都是絕佳,絕非隨隨便便就能創作出來的口水歌。
所以他才說“這不可能”。
加斯佩克卻是盲目地相信海明威,“嗨,西蒙,如果是別人,大概是真的不可能。但他是海明威!海明威!老兄,相信我,海明威真的能做到!”
西蒙還是搖頭:“這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加斯佩克有點急了,“你要怎么才相信?”
沉吟片刻后,西蒙說:“除非,他和段等會的表演真的能震撼到我。”
西蒙露出自信的微笑:“但這是不可能的!我什么音樂沒聽過?怎么可能隨隨便便被震撼到。”
“打賭吧。”加斯佩克說。
“好,就賭你收藏的那本海明威親筆簽名精裝版《冰與火之歌》。”西蒙說。
“那如果我贏了,我要你在拍賣會搶到的那張有鬼臉樂隊四人親筆簽名的‘We
誘’黑膠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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