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  第519章 罪與罰

類別: 歷史 | 秦漢三國 | 新書 | 七月新番   作者:七月新番  書名:新書  更新時間:2021-07-15
 
濟水河下游的定陶,已經成了一座臭城,董宣在這進行的屠殺,導致上萬赤眉俘虜喪命,一直到馬援部抵達,尸骸都尚未處置完畢。

而董宣收到第五倫詔令,沿著濟水往上游走,越往西,臭味就越輕,然而即便離開定陶上百里,他在自己的舊衣裳上嗅一嗅,仿佛仍能聞到惡臭!

這不是更換幾件衣裳,多沐浴幾次就能洗去的,罪惡烙在身上,難以磨滅,將伴隨董宣一生。

隨著戰爭結束,赤眉殘部往東、南流竄,河濟的秩序在慢慢恢復,尤其是濟陽縣城周邊就更加好了。魏軍的部隊控制各個鄉里亭舍,清除趁亂打劫的賊寇,著手恢復驛置。甚至還有黑衣官吏重新組織生產,春耕耽擱了幾天,但現在搶種,秋后還能有些收獲,萬萬不能再錯過。

但逃跑的流民可沒那么容易收攏回來,他們已經被沒完沒了的戰亂弄怕了,寧可躲在山林里躲幾年,日子是苦了些,但好在沒賦稅徭役,無非是將新生兒統統溺死,以保證成年人活下去,活到世道太平罷了。

于是乎,那些被王莽劃成“野人”的赤眉義子義女,倒也不像依然心存反抗的赤眉“國人”一般被嚴密控制,他們已經被解開了繩索,在魏兵監督下,給撂荒的土地重新開墾,然后撒上粟種。

如果那一萬俘虜沒有被董宣處死,應該也會如此吧?

董宣站在田埂邊看了很久,而后便進入了濟陽宮,謁見皇帝陛下。

這亦是董宣第一次見第五倫,與蓋延橫豎都沒看出第五倫“英雄”何在不同,董宣對第五倫印象卻極好。濟陽周邊的秩序恢復、濟陽宮內的維持簡約,沒有過多繁雜禮儀裝飾,無不暗暗顯露出皇帝務實不樂虛的性格。

“董少平。”

第五倫只道:“卿受詔來此,卻不著官服、印綬,為何?”

董宣面無表情地回答:“臣如今是待罪之身,自當如此。”

第五倫問道:“那且說說,汝何罪?”

董宣卻道:“太守二千石犯罪,若兗州牧在,則兗州牧定罪,如今兗州牧缺,則該交由廷尉來斷,不該由罪臣本人置喙。”

第五倫笑道:“廷尉丞隨駕而行,對你的斷罪早已有結論,只是聽你一說。”

董宣再拜:“其罪一,殘賊多濫。”

魏國的法律不可能憑空創造,很大程度上是延續漢、新,源頭則追溯到秦律去了。在法律里,賊寇也是受保護的對象,俘虜與之相似,若是官吏辦案時不分青紅皂白,殺戮太重,超過了犯人該受的刑罰,亦是罪過。

比如漢成帝時,有一位酷吏尹賞,去江夏郡做太守,因為“捕格江賊及所誅吏民甚多”,犯了殘賊罪,被免職。

沒錯,對殘賊罪的處罰,就是免職,這也是董宣自去官服印綬的原因。

直到出了這么大的事后,第五倫才注意到這條律令的漏洞:殘賊罪太簡略,甚至沒有按照濫殺數量的量刑標準。

這是有歷史緣由的,與“殘賊”相反的一個罪名,則是縱囚,也就是故意減輕罪犯處罰,在律令上,縱囚則與賊人同罪!一個官吏若是背上這罪名,極可能丟性命的!

如此一來,殘賊頂天免官,縱囚卻可能掉腦袋,那肯定將罪往重判啊。

第五倫對此反思:“漢文帝雖去除肉刑,但律法依然嚴苛。上下相驅,以刻為明,嚴酷者獲得公名,判案平緩者卻有后患。這亦是造就漢時酷吏過多,對待平民百姓處置過于酷烈的原因?”

第五倫遂有意加大對“殘賊”行為的處罰,好歹劃個紅線。不過這都是后話,董宣犯法在修律之前,還是得按原來的判。第五倫雖然搞過弄死渭北諸多豪強的冤假錯案,但在對待自己頒布的法律時,還是頗為嚴肅的,絕不會因為個人情緒、喜好就帶頭破壞。

雖然是落后的封建法律,維護統治階級利益,但有法,總比沒法強啊。

而堂下,董宣繼續自陳其罪道:“其罪二,無令擅為。”

“陛下去年剛頒布了戰時律令,若非兩軍交戰,斬賊、俘百人以上,當稟于將軍,千人以上,稟于天子。百人以下,太守二千石及偏將軍方能自決,若有尚方斬馬劍在,亦可自決。”

“定陶處決俘虜多達一萬一千零五百三十六人,而臣既未能稟報馬國尉,又不曾報于陛下決斷,且無御賜寶劍在身,乃先斬后奏,此為大罪也。”

第五倫反問:“那此罪當如何處置?”

董宣道:“魏律上承漢、新兩代,有矯制之罪,又分為矯制大害、矯制害、矯制不害三級。”

“其中,矯制大害,當判腰斬。”

“矯制有害,當判棄市。”

“矯制不害,罰金四斤。”漢初才四兩,這已經是漢武時加碼后的罰款了。

“無令擅為,比起矯制罪弱一級,刑罰也減一級。至于臣所為,造成是大害,還是有害、無害?就不該由臣來決斷了。”

董宣的業務確實很熟,這些罪名,這實際上是從造成的客觀后果來判定它的程度。

畢竟漢臣動輒矯制,尤其是出使外國的使者們,從常惠到馮奉世、陳湯,動不動就矯制干掉一個西域國王,或者發動一場戰爭。至于事后會不會受懲罰,主要看你是否打贏,這是第五霸在世時,曾對第五倫津津樂道的事。

而以這次的事來論,董宣擅自殺俘,綜合河濟戰局來看,并未對局面造成損害,甚至讓定陶守軍騰出手來,阻攔赤眉軍偏師進入戰場,讓第五倫能從容殲滅樊崇主力,反而有功。

不過按照“擅矯詔命,雖有功勞不加賞也”的原則,仍不當賞。

所以廷尉丞對董宣的判斷如下:殘賊過重,革除職務,又以“擅命不害”,罰金二斤,相當于兩個金餅。

第五倫道:“馬國尉為汝分罪,自陳他把上萬尚未收服的俘虜留在定陶,是極大失誤,這次殘賊殺俘之事,他也要承擔一半責任。”

馬援本想以自己削戶為代價,讓董宣保住官職,但第五倫卻沒答應。

“國尉要替汝交一半的罰金,董少平,且將剩下一斤黃金,給廷尉署繳了,然后,就能以庶人身份,回家去了。”

一萬人失去性命,而董宣失去的只是官職和金子,確實不對等,但這就是律法。

本以為董宣會如蒙大赦,俯首謝恩,豈料他卻直接道:“一斤黃金,臣交不出來。”

第五倫一愣,開什么玩笑?董宣先前可是假守,領著年俸二千石的工資,雖然亂世之中條件困難,群臣的俸祿打了折,但百石之糧總有吧。

繡衣都尉張魚連忙湊過來對第五倫附耳一番,講述了他派人去董家后看到,還沒來得及稟報的場景。

“董宣故里圉縣,被赤眉洗劫,其宗族離散,如今住在陳留,臣派人去一看,全家依然在陋巷中,家中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家中無一奴仆,其妻還要親自舂米。”

關東的吏治遠不如關中,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尤其在陳留這種魏軍剛接管的敵占區,官吏侵吞財產的事太多,且根本沒法清查。董宣在定陶做官,就算赤眉搶了幾遭,依然有油水,二千石的日子,居然過成這樣?

“那董宣的俸祿呢?”

張魚低聲道:“要么用來救濟宗族子弟,供彼輩上學,要么換了米糧,借給饑貧的鄉里鄉親了。”

一聽不是如莽朝官吏的假清廉,而是真的廉潔,第五倫只又看了董宣一眼,這一次,看得很深,心情復雜。

這是一個殺人如麻的酷吏,也是一位兩袖清風的清官,更是馬援贊不絕口,極力希望第五倫留用的干才,人啊,真是復雜。

第五倫心中了然,給了張魚一個眼神,讓他說出自己不方便問的話。

張魚領會,遂道:“前漢成帝時,江夏太守尹賞因殘賊罪被免職后,沒多久,因南山群盜起,又被任命為右輔都尉,遷執金吾,督大奸猾。”

“尹賞臨死前,對其子說:大丈夫做官,因殘賊罪被免官,事后皇帝回想,殘賊能令盜賊大豪畏懼,多半會重新任用。而一旦因軟弱失職而被免官,就會終身被廢棄,而無再起用之機!其羞辱甚于貪污坐臧……”

張魚無禮地問道:“董少平,你決心殺赤眉俘虜時,是否也與尹賞,存了一樣的念頭呢?”

話音剛落,董宣就猛地抬頭,直著脖子,瞪向皇帝身邊的大紅人張魚。

“繡衣都尉此言,才是對董宣最大的羞辱!”

“也不必隱瞞,當時臣確實知道,按照律令,自己罪不至于死,此乃臣膽敢行事之倚仗。”

“但也僅此而已,既不求死,也不求功,臣只想著拖住赤眉偏師,盡職盡責,從未想過之后會如何。”

“臣無能,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只能知法犯法。古人云,禍莫大于殺已降,萬人之血,足以讓宣斷子絕孫,豈會念著用它們,來染紅自己的官帽纓帶?”

“今大罪已鑄成,萬人已赴黃泉,再難挽回,而官職已撤,只愿求借錢帛,交完罰金,退于隴畝,與鄉人歸家,只等命喪之日,于黃泉受萬人冤魂之恨,縱魂飛魄散,亦是宣自行取咎。”

如此一來,第五倫對董宣的了解,也算全面了。

他強毅勁直、案法治官,敢于決斷。但應變能力較弱,面臨一個電車難題時,就用了最笨的辦法,若第五倫在定陶,當會有不同的處置,但你沒法要求人人都智計百出。

“當是之時,若救火揚沸,刻不容緩。”

第五倫不會贊同董宣的手段,但也明白那時的處境。

“董少平。”第五倫遂道:“也不必去籌借了。”

“那一斤黃金,由予來借。”

第五倫肅然道:“赤眉已敗,潁川郡初降服于予,官吏多有空缺,予欲以汝試任陽翟令,先扣兩月俸祿來償金,汝可愿意?”

區區縣令,比先前躍升的太守可低了兩級,董宣看著第五倫:“陛下,還愿用臣么?”

第五倫則道:“如今天下紛亂,潁川多盜賊及赤眉余黨,禍亂百姓,陽翟多強宗大豪,趁機兼并虐民,非武健嚴酷之吏,焉能勝其任而愉快乎!”

“卿也不必回家了,直接去赴任,且記住,其治務在摧折豪強,扶助貧弱。”

“這次,予希望你不僅能遏制盜賊、強宗,還能救陽翟萬民于水火,可能做到?”

“臣定竭力而為!”

董宣猶豫了很久,他本來已經做好回家耕讀的準備了,直到第五倫說出這句話后,才勉強應諾。

讓內心焦躁與恐懼稍稍平復的辦法,就是不停做事,千萬別閑下來。

罰一人而三軍震者,罰之。

用一人而萬人懼者,用之。

道德評判被第五倫扔到了一邊,對董宣的撤職和起用,都基于這兩個原則。

但董宣在告辭前,卻道:“陛下,臣還有一言,雖有越職之嫌,但仍不能不說。”

“聽聞新帝王莽已到濟陽。”

“然臣思索律令之中,并無現成條例,能對王莽加以處置。”

“縣令犯法,太守、郡丞裁之;二千石犯法,州牧、廷尉裁之;三公犯法,天子裁之。”

“然王莽乃昔日天子,他的罪,當由誰來審判裁斷?”

在照律宣課的董宣看來,這是頗為困難的事,他提的問題,也是魏國群臣最頭疼的事。

和秦始皇處置六國君主、劉邦項羽處置秦王子嬰還不同,第五倫過去與王莽是有君臣之份的。若魏國宣布新朝并非正統也就罷了,但第五倫為了宣揚“漢德已盡”,對新莽代漢,是加以承認的。

所以,誰來審判王莽?董宣當然不可能摻和,他不配,或者說,放眼天下,沒有任何人有這資格。

哪怕第五倫作為新天子親自審判裁斷,在道德和理論上,仍有些說不過去,難免落下一個“成王敗寇”的諷刺,有失公平。

這就使得問題愈發復雜,所以不少大臣,諸如耿純等人,就提議不如效仿商湯流放夏桀,留王莽性命,而將他攆到“三危山”,也就是河西走廊去。

反正老家伙到了那也肯定死了,還能彰顯第五倫的“仁慈”,豈不是一舉兩得?

但第五倫不打算這么敷衍,面對董宣的提醒,他只笑道:

“審判王莽的人,已經有人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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