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才是正義  第83章 十條公理

類別: 歷史 | 外國歷史 | 勝訴才是正義 | 空梵踱   作者:空梵踱  書名:勝訴才是正義  更新時間:2021-04-10
 
今天的新年晚宴上,他喝了不少酒,覺得頭昏腦脹的,決定出去吹吹風。

茜萊瑞和克里斯怕他出事,也一起跟了出去。

“嘿嘿,別跟著我,我知道喝的有點那個,但也不至于出問題,實際上我腦子非常清醒,非常非常的清醒。”

“呵呵,醉鬼從來不說自己喝醉的。請問我親愛的朋友,你還能走直線嘛?只要走三英尺就行。”克里斯冷冷的說道。

“我為什么要走直線?”愛德華顯然知道自己的情況,于是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開始耍賴。

茜萊瑞在旁邊看著直笑。

愛德華大怒,“我雖然身體有點不配合了,但是我的大腦依然是絕對的清醒。”

“那請問你如何證明給我看?要不你把南京板鴨的腌制方法背一遍出來?”

“你怎么還想著吃!”愛德華大怒“信不信我弄個李鴻章雜碎和左宗棠雞給你嘗嘗?對了你要搭配長湯還是短湯?”

克里斯滿臉嚴肅道“顯然是醉了,而且醉的非常嚴重。一個不錯的中餐廚子竟然把這些不貞潔的食物歸為中餐!這是意識形態領域上的重大錯誤!”

“FXXK還真糊弄不過你”愛德華悻悻道“不過,最近我倒是琢磨出了些法律真理,被酒精刺激后,這些想法更加成熟了些。你們想聽么?”

“真理?”

“或者說公理吧”愛德華舌頭有點大“不要注意這些細節,不多,也就十條而已。”

“那你說說看”茜萊瑞有點期待的說道

“1幾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實際上都是有罪的

2幾乎所有的刑事被告辯護律師,檢察官和法官都相信第一條規則

3用違反憲法的手段去認定有罪的被告,比在憲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審判認定要容易,有時候,不違反憲法就根本無法認定有罪的被告

4幾乎所有的警察在問到他們為了認定被告有罪而是否采取違反憲法的手段時都不會說真話

5所有的檢察官律師法官都知道第四條

6很多檢察官在警察被問到是否用違憲手段去認定被告有罪時都暗示其可以撒謊

7所有法官都知道6

8大部分一審法官都明知警察撒謊還相信他們的證詞

9所有上訴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條。”

他一口氣說出來。

另外兩人一聲不吭。

“怎么樣,是不是聽的震驚了,被我豐富的法學素養以及對司法實踐的深邃洞察而震撼的說不出話來了?就沖著這些,我覺得聯邦最高法院的大門已經向我敞開。”愛德華洋洋得意。

“不,我們再等第十條的內容”克里斯道,茜萊瑞趕緊用力點頭表示贊同。

“你們什么耳朵,我剛才不是都說了嘛,那好我再說一遍”愛德華打了個酒嗝,從頭開始。

“1幾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實際上都是有罪的

9所有上訴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條。”

“看正好十條,我就說,我根本沒醉,你們還不信!看看,未來的聯邦大法官,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克里斯搖搖頭,對茜萊瑞道:“你看著他點,這兒賓客多,別讓他當眾出丑,我擔心下一分鐘,他就會跳到圍墻上去。我現在去找約瑟芬夫人……只有她才能讓這小子安靜下來。”

“吹號角的日子終于到了。”在第二巡回上訴法庭大門前,克里斯對愛德華悄悄說道。

“是啊”后者感慨,“這場訴訟馬拉松也快到頭了吧。坦白說,我可真不想去面聯邦最高法院去面對那九個老頑固。”

在中,稱為天使吹起吹號角的日子是最終審判的開始,后來就被文學中引申為審判日或紀念日。

眾人落座完畢。

長長一聲“oyea”傳來。

這是法庭書記員遵照傳統用來迎接法官的方式。

科爾曼法官等三人隨即步入法官坐席。

一般來講,上訴法院辯訴沒有一審法院審判場面那么激動人心,法庭里人不多,一般情況下只有書記員,偶然來旁聽的被告及等候輪著他們上場的雙方律師。

還有就是一些無所事事的人,米國99.99的庭審過程都是對外公開的,不管是誰只要有空都能進去旁聽,通常旁聽席上都會有些來蹭空調的熟面孔。

庭審過程比較平淡,尤其是第一次上訴庭審中,控辯雙方唇槍舌劍不多,常常是雙方律師當庭向法官陳述做不長于半個小時的陳述。

一方說完,另一方說,如此循環反復,直到法官們認為雙方已經將各自法理闡述的差不多了為止。

重點在法條適用和程序是否合法上。

在愛德華看來這有點像是寫篇小論文,辯護律師就重點問題,向法官團做出完整有序的司法闡述。

公訴人方面也是如此。

第二上訴巡回法庭很忙,統管紐約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三個大州的上訴案件,尤其是紐約州,向來以案子數量巨大,案情稀奇古怪而聞名。

法院大樓里終日忙碌,一天要處理好十幾甚至幾十個案子,法官們分班連軸轉,幾個法庭同時運作,只有這樣才能勉強達到平衡狀態。

這也是為啥聯邦上訴法院的法官分為一線法官和資深法官的緣故。

一線法官是審判主力,每人公款配至少一名司法助理和四個秘書。

這年頭還沒個人電腦,而法官由于職業特殊的緣故,其在正式介入案件后的每一句話,都要形成書面記錄,這些秘書都具備速記執業資格,他們就像華夏古代皇帝身邊負責撰寫的史官一樣忙碌。

至于司法助理通常是各大法學院的畢業生,精通法律條文,一方面擔任人肉法律索引機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借機向法官學習辦案技巧,算是一種“司法學徒”。

通常法官還可能自己掏錢雇傭臨時助手。

就這樣還是無法消化掉超額的工作量,法官又是終生制職業,一旦年紀上去了,精力會跟不上,而且司法部也不給法官繳納養老金,做到做不動顯然是最佳選擇。

在位的時候,找人處理些小事非常方便,而一旦退休,那在這個現實的國家,人走咖啡涼也是常見的事情。

所以法院里一堆須發皆白的老家伙是常見景象。

然而讓七老八十的老家伙連軸轉,顫顫巍巍的一天審好幾個案子,顯然既不人道也不現實,萬一在法庭上突發腦溢血弄得大小便失禁就很不嚴肅了。

所以一線法官做滿一定年限或者年齡到了后,可以轉職資深法官,秘書數量減少,日常庭審的量也減少主要是當個替補,或者碰到疑難案件要依靠他們的經驗和人脈。

其實更類似于顧問性質,碰到某些疑難案件時,就可以利用其人脈和智慧來從其他方面解決問題。

忙碌的第二上訴巡回法院今天破例了,全天的日程表上顯示只有一個案子。

“西耶格爾訴米利堅合眾國案”。

謝爾頓從扔炸彈的暴徒搖身一變,成為對合眾國司法制度提出挑戰的愛國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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