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飯時間。
趙燁又跑去林嘉茉那兒蹭飯。
不過項南帶得菜也不錯,是四喜丸子。
因此趙燁忙得兩邊跑,這邊蹭一點,那邊蹭一點。
“瞧你這出息。”項南無語道,“干脆坐一塊吃吧,省得你兩邊跑了。”
“行啊。”林嘉茉一聽,立刻拉著方茴坐了過來。
見她如此熱情,項南都是一愣。
“陳尋,等會你還打籃球么?”林嘉茉一邊把自己帶得帶魚夾給項南,一邊笑著問道。
“呃……先不打了,我等下去音像店買磁帶。”項南遲疑了一下道。
“好啊,一起去唄。”林嘉茉立刻道,“你喜歡聽誰的歌兒?”
“張國榮。”項南回答道。
方茴一聽,頓時一愣。
張國榮也是她的偶像。不過九零年代,港臺更紅的是四大天王、王菲、陳慧琳、鄭秀文等等。
而張國榮八零年代時最紅,現在再提他,好像是有一點過時了。年青一代,喜歡他的還真少見。
“張國榮?!”林嘉茉都是一愣,沒想到項南口味如此獨特,居然會喜歡這么老派的藝人。
“哎,不對啊,陳尋,你不是喜歡聽搖滾么?”趙燁疑惑地問道,還順手一掏,從項南桌斗里掏出幾盤磁帶。
全部都是搖滾樂隊的磁帶,諸如涅槃、槍花、AC/DC、U2之類,一盤張國榮的磁帶都沒有。
“只要是好歌,我都有涉獵。搖滾、民謠、流行、嘻哈、電音、R&B……”項南連忙道。
“那后街男孩的歌你喜歡么?”林嘉茉問道,“我跟你說,他們的歌兒也可好聽了。”
項南笑著擺擺手,“沒聽說過。”
其實,后街男孩也是他非常喜歡的組合。他們的歌質量都很不錯,而且五人的和聲契合度也非常高。
因此好歌簡直數不完,像《aslongasyouloveme》、《IWANTITTHATWAY》、《everybody》、《showmethemeaningofbeinglonely》、《shapeoftheheart》,等等等等。
只不過,他知道林嘉茉是后街男孩的歌迷,所以才不想附和著她說。
“沒事的,等下你聽聽看,我保證你一定喜歡。”林嘉茉熱情的道。
項南一聽,尷尬地笑了笑。
大家聚在一起吃午飯。
吃飯期間,大家有說有笑。
只有方茴一個人沉默不語,只是默默地吃自己的飯。
吃完午飯后,為免林嘉茉拉自己去音像店,項南便以刷飯盒為借口,改去了學校的圖書館。
隨后,自己找了一個安靜的角落碼字。
他現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碼字上。
學業他從來不擔心,畢竟以他的學識,當院士都富富有余。
高中課程,對他來說,更是馬尾穿豆腐,不值一提。
而跟方茴的感情,如今也才剛起步,還沒有任何進展。
因此項南現在不忙別的,就忙賺錢。
他雖然現在只是高中生,平時用錢的地方也不多。但無疑兜里有錢,就比沒錢來得好。
而且,他還另有一番計較。
方茴的性格太過敏感多疑。
陳尋剛開始的時候,只是跟沈曉棠說幾句話,屬于男女之間正常的交往,方茴就已經開始胡思亂想。
項南不敢想象,將來他畢業之后工作,跟女同事應該如何相處。
而且,方茴是屬菟絲花的,一時一刻都離不開陳尋。
上大學之后,兩人因為專業不同,不能夠總在一起上課,她都因此而心生悶氣。
而將來畢業找工作,兩人很難進同一家公司、同一個部門,到時候方茴又不知多憋悶了。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趕在畢業之前,就賺到足夠的錢。到時候,不必去工作,可以天天在一起享清福。
那樣的話,才能保護他們的感情免受沖擊。
而要達到財富自由,起碼也得千萬起步。
如今是高一,距離大四還有六年時間,可算是任重而道遠。
項南認真的寫著。
圖書管里雖然有很多人,但不是看書就是寫字,因此他并不惹人眼球。
自然,他寫書的事,也不會被人知道。
但就在這時,卻聽一人道,“原來你在這兒呢,早說呀,虧我還在音像店等你半天。”
項南眉頭一皺,抬頭一看,果然是林嘉茉。
沒想到,她居然會找到這里來。
“我忽然想來看看書。”項南訕笑著解釋道,“不好意思,連累你等我。”
“沒關系,”林嘉茉擺擺手笑道,隨后遞過一盒磁帶,“對了,這是我剛買得后街男孩的磁帶,送給你聽聽看。”
“這怎么好意思呢,花了多少錢,我還給你吧。”項南一聽,連忙說道。
“不值什么錢的,你就收下好了。”林嘉茉擺手笑道,隨后自如的坐下,好奇的湊了過來,“你在看什么書啊?”
項南想遮掩,已經來不及,被林嘉茉看個正著。
“咦,你在寫東西呀。是?!我能看看么?”她好奇的道。
項南不好推辭,只好將剛寫好的,給她遞了過去。
林嘉茉接過一看,卻是一篇科幻,名字叫做——《瘟疫》。
它原本是燕壘生于零二年創作的作品,講得是未來世界,人類突然面臨一場極其殘酷的瘟疫。感染病毒的人,會全身石化,變成一尊石像。
主角負責銷毀石像,一日遇到女主角,得知石像內的人還活著,只是時間概念大幅延長。他們的一秒,就相當于人類的一年,或者更長。
主角被女主角所打動,對銷毀石像提出質疑,最終放棄晉升的機會,并在感染病毒之后,選擇與女主角共沉淪……
這是一部相當優秀的科幻,曾經獲得銀河獎讀者提名獎。既深刻的剖析了人性,又歌頌了愛情的偉大……
林嘉茉好奇的看了起來,原本她對科幻,是沒有什么興趣的。
她喜歡看得是言情,尤其是那些酸酸甜甜的戀愛,讓她總能夠看得想入非非,欲罷不能。
但既然這篇是項南所寫,她再不喜歡也要咬牙看一遍。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這篇居然很好看。
故事精彩,人物生動,尤其故事結尾,男主角不惜耗費千年時間,也要去吻自己心愛的女人。
這種跨越千年,生死不渝的愛戀,一下擊中了她的心房,讓她一瞬間就落下淚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