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這句話的意思是,老人因為擁有足夠豐富的生活閱歷。
當你迷茫的時候不妨去請教一下老人。
總會在老人身上得到人生經驗。
雖然這句話很多人都知道,但總會很自我的認為,他們不懂。
焦蕭雖然也很自我,但對川大爺的忠告卻聽了進去。
原因很簡單。
因為川大爺夠老,也夠牛皮。
就像巴菲特,很多人愿意聽他的忠告,不是僅僅是因為他人生經驗豐富,還因為人家取得了成功。
焦蕭縮著身子,像個嬰兒似的把腦袋枕在娜薩的懷里,享受著娜薩的輕撫。
腦海里依舊尋求強大的方法。
他受夠了每次只能一點點的強化,簡直比拿著月薪想買房子更加難以忍受。
胡子每天在長,別人看到的是成熟。
焦蕭看到的是步向衰亡。
而娜薩,身上依舊散發著迷人的紫羅蘭味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光明。”
娜薩的撫摸停了下來,長耳朵動了動,確定懷中的人類說了一句話,這才問道:“什么?”
“沒什么。”焦蕭微微側頭,看似準備面向娜薩,眼睛卻看向亮堂堂的洞外:“你知道什么是感情嗎?娜薩?”
“唔……”娜薩想起了自己偷偷詢問那個人類,什么時候愛人的時候,她眼里的神色很費解。
“大概是,想要永遠的待在一起?”
“這么說也沒錯,可是我估計不能永遠和你在一起。”
“為什么?”娜薩抱緊焦蕭的腦袋不解道:“你不愿意?”
“不是……總有一些原因會讓我們分開,比如時間。”
“時間?”娜薩的耳朵感覺有點癢,下意識的動了動。但是她沒懂焦蕭的意思,時間是什么?
下班的鐘聲?
吃飯的鐘聲?
這個怎么會讓“我們”分開?
“對,時間,總之,以后你會懂的。”焦蕭伸直了身體,狠狠的伸了一個懶腰,感受著頸椎被拉伸,發出咔嚓咔嚓的聲音后,順勢一把抱住娜薩的腰,用臉蹭了蹭娜薩的肚皮,又賊兮兮的在上面輕咬一口。
惹得娜薩輕輕把他推開。
“哈哈,不過我會努力趕走時間的!”焦蕭站起身來,準備工作!
世間萬物并非一成不變,沒有什么東西可以被條條框框所束縛。
就連一個游戲都可能出現bug,外掛。
更別提銀蘭島和副本。
小螺絲可以憑借“吃”,從而進化兩次,成為焦蕭手下最強。
那么焦蕭又為什么不能另尋他路,走向更強之路呢?
盡管他現在已經有了三個選擇……
哈卡祭司,亡靈和術士。
哦,還有個吊面人……
但這些都是歧途。
焦蕭想要的是光芒大陸!
好在現在的他有了點苗頭,需要的只是一點點的運氣。
“那么,新的一天從刷任務開始!”決心工作的焦蕭尋了個地方,拖出自己的懶人沙發,又一屁股坐了上去,這才掏出任務欄。
“一見白馬圣騎誤終身……”
一瞧這個任務標題,原本準備要工作的焦蕭就忍不住的點開查看。
不用說,主人公依舊是那個騎著白馬的圣騎士,整的和獵艷電視連續劇似的。
匆匆看去,過程略過,直奔主題。
女主角換成了兩個精靈……
很好,還是母女。
暗罵一聲渣男,心里也暗自對圣騎士這個職業產生疑問。
難道,圣騎士就這么吃香?
怎么處處都留情?
但他卻從來沒想過,吃香的不一定是圣騎士,還有可能是騎著白馬的帥哥,恰巧是個圣騎士罷了。
連續翻閱任務。
“公主之災。”
“我的鄰居養了一頭母豬,長大巨大無比。但他卻從來不管教,既不栓繩,也不看護,導致這頭叫公主的母豬天天來我的田里糟蹋糧食,這樣下去,我所有的莊稼都會被那頭豬給糟蹋掉的,幫幫我冒險者,殺死它,你可以在我的家中挑選一樣作為你的獎勵。”
嗯……
不知道發布任務的人,可不可以作為獎勵……
毫無意義的任務,略過。
“討薪。”
“暴風城的那些貴族,我們修建了這座城市,卻拿不回我們應有的……”
焦蕭迅速關掉,這種政z敏感性的任務他是看都不敢看,不然遠程拘你……
“肅清亡靈。”
“我接到的命令是消滅一支盤踞在對岸的亡靈,不幸的是,我的手中卻沒有足夠多的戰士,難道要我拿著根棍子大吼大叫嚇退那些骨頭嗎?我……對那個人類感到惡心了!”
“來吧,冒險者,幫助我殺死那群亡靈,你將獲得你想要的……”
這個任務引起焦蕭的注意,雖然言語間不詳,但起碼讓焦蕭知道大概的時間線。
甚至還能看出,發布任務的不是人類。
不是人類好啊!亡靈入侵的年代更容易被哄騙到……
我是說,請到美好而和平的銀蘭島做客。
畢竟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嘛。
再一瞧獎勵。
“一件高等精靈的藝術品。”
撇撇嘴,什么垃圾,亂世你不給黃金,還用藝術品糊弄人。
但焦蕭還是接取了任務,畢竟請人過來才是重中之重。
焦蕭眼睛一黑又一亮。
他已經不再銀蘭島了。
沒來得及觀察四周環境,一個年輕的聲音就傳了過來:“啊,終于有人來了,我看看……是個人類?好吧好吧。”語氣中帶著無奈,似乎對人類這個種族不怎么滿意。
焦蕭也不介意,反正他人類的身份被嘲諷過好幾回了,也不在乎這一次。
左右一看,又是一個營地……
建筑風格還踏馬一模一樣!
焦蕭心里的老槽都懶得吐了,這才剛從營地出來,又到了另外一個營地。
轉頭看向說話的男子。
映入眼簾的便是一張清瘦而又帥氣的臉。
帥到什么程度呢?
比銀蘭島的血精靈還要帥!
但焦蕭也不意外,因為這個男子有著長長的耳朵。
不用說,也是個血精靈。
不對,血精靈的膚色沒這么白,相比而言更顯得棕紅一點。
而且這人的眼睛也不是綠色……
而是藍色。
身上穿著一件華麗的金紅長袍,上面還勾勒著許多精巧漂亮的花紋。
而衣服外面,還套著一件好似寬大風衣一樣的大衣,看起來很有逼格。
最讓焦蕭喜歡的是,兜帽的位置卻被突出的匕首狀的裝飾所取代,乍一看腦袋,有一種腦后有個太陽的感覺,伴隨著環繞他腦袋飛行的三顆綠色珠子……
等等!
三顆綠色珠子???
“你是……凱爾薩斯王子?”
獵人表示很感興趣,因為子彈小小個,比箭袋方便多了。
戰士們卻感覺很不舒服,雖然離得老遠就能打死敵人,但總感覺差點意思。
“差點意思?是口徑太小?我明白了!”矮人轉身離去。
半人馬戰士相互對視一眼:“我沒說清楚嗎?我說的差點意思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