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卯兒丁鄙夷嫌棄,劉全并不辯解,望向蕭立,若有所悟。
誠如卯兒丁所答,欲使旁人為己效命,合當以利趨之。
親朋尚要以禮相酬,而況遣人背主叛敵乎?
“所以,為間之人必有厚賞……即是說……”劉全回想出宮采買之時,高南分發銀兩讓為支轉燭夫妻購制賀禮聊表心意之事,恍然大悟。
卯兒丁仍在侃侃而談,劉全打斷其言,徑直詢問蕭立:“蕭幕僚您可是早就察覺了庚年行止可疑?”
蕭立失笑搖頭,“非也,若心中有數,又何必再行試探。”說著從懷中取出一物,展開到幾人面前,“紙上所錄,乃為爾等購禮明細,雖不能為鐵證,卻可粗略作判。”
李昌明扔掉靴子,同劉全一道伸手去接。
不出劉全所料,庚年所買,果然最為昂貴,只余下十五兩銀子。
對于月俸不過十五兩八錢銀子的他們來說,一出手便購置價高三十五兩的金簪,確顯可疑,若非權貴、慣常大手筆花錢之人,很難舍得。
雖然不愿相信,但劉全已將庚年此舉自動合理化——因他確是內奸,待欲優渥,所以不吝錢財。
李昌明心中無數,并不知劉全所思所想,將記錄看到最后,“耗子所買,竟也價格不菲,一把破匕首,居然花了四十兩白銀?!”
耗子,是眾人對張一浩的愛稱,劉全聞言回神:“四十兩?”遂慌忙往下又看,果然如此。
“即是說,單看此錄,庚年、張一浩最有嫌疑?”
蕭立點頭:“是,又不是,為間有利自不假,所得頗豐是尋常,但有一點,不容忽視,
既是人們‘甘愿’為間從奸之因。
或為物欲,或為權勢,也或……”巡視幾人面上表情,蕭立稍做停頓之后,拿出被庚年藏在挖鑿于床板間隙的小方槽里的一物后道:“迫不得已……”
庚年張一浩不吝錢財,雖顯可疑,卻不能定因此定論,即便為財,也有公私之分。
所謂私,乃自身貪婪成性,物欲橫流;所謂公,則屬事出有因,不得已而為。
基于此種考慮,蕭立令高南分發銀兩,其實旨在試探兩極之最,以大致圈定疑者范圍。
劉全率先接過蕭立手中之物,看過之后,不由握緊拳頭,神情悲戚。
“所以,庚年為間賣主,實非自愿,此一血書便可說明。”
卯兒丁神色木然,對劉全流露出的痛心疾首之感難以理解,他不由開始懷疑,是劉全心地太過良善,還是自己當真無情冷酷,扯過鮮紅血書,不無煩躁地讀了起來。
——此子不教,雙親之過;
合當受擄,微贖己罪;
恩義固重,情理為大;
孽緣即成,終有了結;
甘為先儆,以效后尤。
當他讀完方才明白,庚年是被人以雙親性命做了要挾,泄密賣主不假,卻非求榮貪財……
回想先前所言庚年之輩“見不得人、陰險狠毒”等詞,不由結舌慚愧,“是我……卯兒丁錯怪了他,還覺得你也假意惺惺……抱歉……”
朝劉全深躬一禮,卯兒丁將血書歸還蕭立,再次賠罪。
蕭立揚斷,“人之已死,多說無用,但有一點,還望諸君牢記,未知全貌,莫予置評。
另,庚年一事,情雖可原,理卻難容。
你是天才,一住:紅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