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辭李氏兄弟,蕭立三人欲回悅來酒肆。
蕭遠扶著蕭立的一支胳膊,一邊小步前行,一邊低聲嘟噥:“何故連他們要贈馬的好意都不接受,這一路竟準備走著過去?”
倒不是他不愿徒步,只不過當下蕭立有傷在身,若只有他自己,或者說蕭立并無大礙,走也就走了。
但這好幾里路下來,耽擱時間不說,恐還會加重蕭立身體的負擔,其實得不償失。
蕭立無奈一笑:“即然不愿扯上關系,那就要拒絕得徹徹底底,受人一匹馬和千兩金,孰輕?孰重?”
蕭遠不做多想,答得理所當然:“自然千兩金更重,一匹馬能值幾個錢,當然,也不絕對。
大皇子那冥月宮里,就有一匹良駒,一日千里?
不值一提,聽聞,那馬可通人性,能夠自己擇主而‘事’,因主制宜,是為無價。”
說話之時,他的臉上顯出一絲憧憬,眉眼溫和。
“貴重與否,另當別論,但你的話,不能如此說。”蕭立并不看他,“不論千金抑或百兩,哪怕只一杯水,一碗粥,那也是受了恩的。
他人就有權記在心上,并且要求回報……
即便施恩之人不望報,但于受眾而言,都必要心存感激。”
“噢!我明白了,是否同五十步笑百步一個道理?!”蕭遠恍然大悟似的,忽地提高音量。
蕭立停頓一下,“可以,如此理解。”
“也罷,不過無機,三爺叮囑過,不可暴露身份,而今你卻大方同那李家大哥承認了,不是置三爺的命令于不顧嗎,若因此壞了事,如何是好?”
蕭遠一邊抬眼輕瞄宋凜已經走遠在前的背影,一邊還是壓低了聲音同蕭立說話。
他覺得自己越發看不太懂蕭立的所思所想了,更奇怪的是,他家主子居然毫無反應,仿佛并不介意。
或者應該說,對蕭立給予了莫大的信任,不論他如何做如何說,宋凜都會無條件選擇支持?
又或者,只有他一人愚不可及,明明稍微動動腦子就可明了的事情,他卻百思難得其解?
蕭遠的話一問出口,自己便感受到了一股莫大的挫敗,不禁有些頹然。
蕭立見其神色落寞,卻并不打算安慰,只同他問道:“你覺得,三爺不愿暴露身份的原因,究竟為何?”
“因為……因為……”聽蕭立突然發問,蕭遠變得支支吾吾,腦中并無太多想法。
他只管服從命令,宋凜所要求之事,必定有其相應道理。
他并不癡傻愚笨,但很多時候,懶得去思考,何況思考了不一定有用正確。
好比這幾日對沈家四老爺的無端懷疑。
因為賬本一事,他一直覺得幕后的真正兇手就是沈以男,所有惡舉,哪怕謀殺沈以軒,都是他在一手策劃。
結果如何,結果沈以男竟是那個最無辜可憐之人。
這讓蕭遠很是懊惱,有些賭氣似的,不愿再多花心思。
先入為主,對良善之人產生不必要的防備猜疑不說,甚至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惡意,而這,于他個人或者所處環境而言,都絕對需要擯棄。
聽蕭遠“因為”了半天,沒個所以然,蕭立任由他繼續扶著前走,卻不立刻回答解釋。
也若有所思地望起了宋凜的背影。
他想著,眼下其實并非這般漫步悠然的時候,他們雖然離開了沈府,但那李氏兄弟還要繼續入府拜訪。
即便叮囑過不好將三皇子微服私訪一事同旁人再說,可那二人是否真能做到守口如瓶,卻也無從判別。
萬一,李馬李碩不注意說漏了嘴,他又有何辦法可以補救?
本是打算,在其府中小住之時,想辦法說服宋凜配合他的計策,表現一些與三皇子這個身份完全不符的行為,來讓那兄弟二人自己產生懷疑,從而達到真假難分的目的。
然而現在,宋凜幾乎把所有能與可與會與他們產生接觸的路都封死,他也有心無力。
正思考應當如何破解死局之時,蕭遠忽地停下腳步,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無機,我突然想起來一件事!”他的聲音透著激動與欣喜。
蕭立心中疑惑,偏頭把蕭遠望著,卻不問他想起了甚么。
“你可還記得,在公堂之上,欽差呂大人剛開始審案之時,三爺立在師爺李嵐鬼身邊彎腰寫了些甚么?”
看著蕭遠仍舊激動且一臉期待地將自己望著,蕭立一時間有些茫然。
他努力回想堂上發生的每一件事,卻只記得宋凜確實有過專注提筆寫字的時間,但究竟寫的甚么內容,當時一心都在呂敢審案方式欠缺妥當之上的他,沒能注意。
又頓了幾息,見蕭立仍舊沒有任何他想要的反應,蕭遠卻絲毫也不見喪氣失望,仍舊興致勃勃:
“好吧,你不清楚其實無可厚非,若換做我是你,即便注意到內容,應當也不會聯想在一塊兒。
其實三爺寫的,是四個成語,當時不覺得有甚特別之處,但你問三爺不愿暴露身份的原因,我再回想,才發現……”
蕭遠臉上不無得意,看著蕭立以求夸贊,蕭立卻橫他一眼:“你莫再拐彎抹角,直接說了來聽!”
“食親財黑,胡作非為,故入人罪,責有攸歸。”知道蕭立無心玩笑,蕭遠適可而止地老實做了回答。
“所以,你發現的是甚么?莫不是忽然覺得,三爺果真才學過人?”
“并非如此,你不覺得三爺這幾個詞,其實意有所指?”蕭遠收回調笑的心思,板正臉色問蕭立。
這幾個成語,除了暗喻此次城中的幾出事件,更重要的,還隱藏著別的一些信息。
聽蕭遠話中有話,蕭立瞬間變得警惕非常。
本能地四下望望,后自語似的低聲呢喃道:
“食親財黑……貪婪自私,愛占便宜之惡銜,非沈以哲不可得。
胡作非為……枉顧法理,草菅人命,則必指酋取。
故入人罪,他們一伙人不僅以身犯法,還企圖栽贓嫁禍朝廷命官,種種惡行,自當得到相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