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心念念的小金表!
直到小金表戴在手腕上,冰冰涼涼的觸感令李星星回過神!
“哇!勞力士的鉆石小金表!你怎么知道我喜歡這只手表?居然被你買了!你可太油眼光了!”一股歡喜從李星星的心眼兒里透出來,像泉水冒泡似的,汩汩地往外流,她恨不得原地蹦一蹦,以表達自己收到禮物的興奮。
雖然兩次光臨沒買到它,但最后還是落在她手里了。
好高興!
好高興!
和原本戴在左手腕上的英納格相比,小金表顯得太有檔次了。
小巧、精致、漂亮、高大上!
鉆石亮亮閃閃,散發出璀璨的光芒,卻又不是很灼人。
李星星毫不猶豫地摘下英納格手表,即使它已經陪伴自己好幾個月。
就這么喜新厭舊!
夏明星笑道:“你喜歡就好!”
“非常喜歡!”
要不是時代局限,李星星都想獎勵他一個香吻了。
抬手仔細端詳,她忽然覺得金表配黑皮帶更好看一些,沒那么高調。
可惜,她自己不會換。
對夏明星一說,夏明星就道:“我給你弄。我怕表鏈太長,你戴上后得修改,就找鐘表匠借了兩件工具,和金表、皮帶一起放在盒子里了。”
考慮得周全吧?
夏明星動手能力很強,很快就給李星星換好表帶。
李星星把手表重新戴在左手腕上,金表、黑帶、皓腕,別提多好看了。
雖然表盤金燦燦的,但一點都不顯得張揚。
越看越喜歡。
就是怕當街被搶。
仇富,自古以來就存在某些心里不平衡的人心中。
李星星笑嘻嘻地道:“我出門時,就用一條棉布手帕扎住手腕,金表藏在其中,這樣外人就看不見了。”
她可真是個小機靈鬼兒!
夏明星聽了,沖她豎起大拇指,“好主意!”
李星星得意洋洋,想了想,說道:“你等我一會兒啊!”
出了廚房,回到大廳,李星星拿起夏明星裝飯菜的挎包,把幾個飯盒掏出來,跟李秀紅說道:“我樓上還有自己從滬上帶回來的東西,給夏同志裝點兒。”
“應該的。”
剛說完,李秀紅就注意到她腕上的小金表,立刻叫住她,“星星,哪來的?”
李星星低頭看了看,舉起手對她笑道:“夏同志送給我的,是不是很好看?我有了這塊手表,以前買的英納格就給您用吧!我先上去給他拿東西。”
蹬蹬蹬,直奔樓上進臥室。
稍稍考慮幾秒鐘,李星星從隨身批發超市里翻出兩聽麥乳精、兩大包大白兔奶糖、幾斤紅糖、一包紅棗和一塊二斤重的臘肉。
撕掉一些不符合年代的塑料包裝,用油紙包好,裝進挎包里。
見挎包仍有空間,李星星又用小布袋裝了點花生米塞進去。
拎到廚房交給夏明星,李星星道:“給你戰友寄過去,補補身子,也是我的一片心意。”
“星星,你可太好了!”夏明星心中的感動又多了幾分。
李星星笑瞇瞇地道:“所以你要對我更好一點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