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建立前后,在中都城外被處決的人有很多都是金國的王公貴族,他們的被處決打碎了人們心中的枷鎖。
而前段時間在中都城下被處決的克烈部和乞顏部的首腦則擊碎了人們心中對北方強敵的恐懼。
現在任得敬在中都城下被處決,則樹立了大明王朝對外的彪炳戰績,樹立了人們心中大明無比強大的印象。
每一次的獻俘儀式和斬首儀式都將帶來此類的改變。
數百年分裂不能統一的中華大地上的居民們終于在心底里承認一個偉大時刻即將回歸,一個偉大的時代即將到來。
但是就蘇詠霖看來,歷史上每到這個時候,伴隨著榮光和盛世的,依舊是千年不曾改變的冰冷的溫度。
底層百姓的生活僅僅只是得到了喘息之機,而并未有根本改善,不過是吃糠咽菜才能填飽肚子不至于死掉,那便是盛世了。
所謂盛世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亂世呢?
蘇詠霖想要的,是一個充滿了溫度的真正的盛世,而不是老百姓吃糠咽菜啃番薯就能稱頌的“盛世”。
那是帝王將相的盛世,老爺們的盛世,文人墨客的盛世,上等人的盛世。
而不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牛馬們的盛世。
為了充滿溫度的盛世的到來,蘇詠霖決心將自己的革命行動進行到底。
然而關系到最根本情況的時候,蘇詠霖心中的緊迫感卻越來越強了。
理由很簡單,從洪武二年下半年開始,在各部門審計司、法部、都察院還有天網軍密探的努力下,大明國內部的反腐行動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而隨著反腐行動的進行,很多貪官污吏浮出水面。
他們的出現并非沒有原因,他們不是憑空出現或者從石頭縫里鉆出來,而是隨著中央朝廷推進的大建設計劃的執行而逐漸出現。
為了修復殘破不堪滿目瘡痍的中原大地,蘇詠霖主導明廷中央利用戰爭奪取的上等人們的財富開始了大建設計劃,交通,水利,城墻,房屋,各種建設計劃全面上馬。
大筆資金流入民間,大批量物料進入工地,大量農閑時節的農民充作勞工進入工地,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復興建設行動。
而在這個過程當中,大量錢財的撥付和大量物資的流動是不可避免的,主要負責經手的多是中央和地方的官吏,在他們的安排和統籌之下,各地工程建設才有條不紊的展開。
在這個過程中,貪腐出現了。
貪官污吏們逐漸管不住自己的手,開始把手伸向了工程款和工程物料,直接侵吞工程款的有,倒賣工程物料的也有。
與之相對應的,復興會主導的法部、都察院還有各部門審計司也在這個時候發揮了自己的威力,通過嚴密的審查和計算,逐漸將這些貪官污吏揪了出來。
這些人不分出身,不論地方、中央,到處都有分布,被審計部門查到了蛛絲馬跡之后,被法部官員嚴加審訊,撬開嘴巴,坐實了罪名。
于是繼而連三有官員落馬,或者被處死,或者被收押,蘇詠霖對犯下罪行的官員從重發落,決不輕饒。
且蘇詠霖嚴格執行規定,著犯官子孫三代不可參加科舉,不準參軍,官府部門不可錄用辦事,以此加重懲處。
一開始,被抓起來的貪官污吏基本上都是金國遺留下來的數量龐大的暫時無法取代的舊官員、吏員。
建國之初,蘇詠霖培養不出那么多自己人,尚且無法取代他們,只能繼續任用他們。
于是他們發揮了金國遺留下來的優良傳統。
在金國他們貪污倒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金國財政混亂且緊張,小官小吏有些時候并不能得到朝廷發放的俸祿,難以生活,有些人貪污是為了養家糊口。
但是習慣成自然之后,貪污腐敗也就成了自然,延續到了大明國治下。
明國官員的薪俸當然不能和南宋的中高級官員相比,南宋對待中高級官員的俸祿待遇那是蝎子尾巴獨一份,明國官員的薪俸遠不及之。
但是明國官員的俸祿突出一個實用,且從不拖欠,足額發放,有錢有糧,安全可以保障官員生活的安穩和富足。
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官員依然延續金國遺留下來的舊規矩,雁過拔毛。
朝廷大筆款子下來,他們就從中大筆的抽取,小筆款子下來,就小筆抽取,建筑工程用料抵達工地,看一看,挑些好的,分一分,賣掉,再賺一筆。
他們似乎沒有把朝廷的審計部門和逐步鋪開的地方司法局當做一回事,覺得這是新朝新氣象,雷聲大雨點小,上面敲鑼打鼓,下面照樣歌舞,沒差。
一開始的確如此。
蘇詠霖雖然針對可能出現的貪腐情況設置了非常嚴密的針對性措施,但是因為人手匱乏,朝廷在地方上設置的部門架構一時間不能得到完善。
簡單來說就是部門設置了很多,架子已經打起來了,但是沒人。
人需要培養,中都的政法學校來不及培養那么多人才一口氣放下去,只能緩緩鋪開,逐步落實,以至于很多地方司法分部和復興會分部都設置了,但是沒人。
于是很多關鍵的司法政務都沒有人能做,實際權力還是掌握在地方官僚的手上,在地方上就出現了行政大于一切的情況。
他們當然可以為所欲為,因為沒有人能夠鉗制他們,他們若是良心還在,就能把地方搞好,若是私心驟起,就很難說了。
但是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多被培養出來的官員從中央奔赴地方,接掌起了地方上原先被縣府州府掌控的權力,地方司法部門逐漸有了血肉,有了活力,然后開始運轉。
該審核審核,該調查調查,于是很快,這些舊官員就發現情況不對。
這邊吃著早飯呢,那邊司法局的官員就一腳踹開家門進來拿人了。
那邊正在和妻子小妾做愉快的事情呢,那邊司法局的官員又一腳踹開家門來拿人了。
鐵索和木枷直接給他們戴上,就往司法局里面帶。
司法吏嚴肅正經且不講情面,對于他們沒有一點照顧,嚴格審訊,不說就大刑伺候。
很多貪官污吏根本撐不住大刑伺候,有的刑具還沒上呢就交代了。
于是從洪武二年下半年地方司法機構逐漸完善之后,越來越多的案件浮出水面,一大批地方上的貪官污吏被揪出來,被連根拔起。
燕云,河北,山東,河東,河南,乃至于遼東,都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如果僅僅只是舊官僚犯事,那蘇詠霖并不在意,也不會有什么緊迫感,只覺得這是好事,因為他可以更快的將舊官僚淘汰掉,換上自己人來承擔職責。
可是被審計司、司法局查到的貪官污吏當中,在洪武三年二月的卷宗里,赫然出現了復興會員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