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覺的時候,云川發現精衛撅著屁股在一個大的木頭箱子里翻來翻去地找東西。
出于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后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衛的木頭箱子里裝了滿滿一箱子金首飾!
沒錯,就是一箱子金首飾,很多圖樣云川看著很熟悉,好像都是精衛在自己情濃的時候騙他畫下來的。
現在,這些圖樣已經變成了金首飾,而且看起來很不錯。
精衛不僅僅有一箱子金首飾,她還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幾件玉器小首飾。
“你哪來這么多金子啊?”云川忍不住問道。
精衛隨手從箱子里撿出來一根簪子朝云川晃晃道:“這是我們認識第一年你送給我的,是所有簪子里面最丑的一個,卻是我最喜歡的一根簪子。”
精衛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云川眼前晃晃道:“這是去年的時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這個最漂亮了,還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過,送我簪子最多的還是睚眥跟夸父,阿布他們,他們知道我喜歡金子,一旦從市場上弄到金子之后,就會給我打造成金首飾,幾年下來,可不是就這么多了。”
云川又看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金子,現在,他已經可以很負責任地說,精衛,應該就是這個世界擁有金子最多的個人。
金子對于部族來說,其實就是一個廢物,一個真正沒有用的東西,制造工具的話太軟,仔細算起來,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飾,或者用來裝飾。
精衛是全族都喜歡的人,在族人眼中,這個女人除過長得丑了一些之外,幾乎沒有別的毛病,再加上族長毫無節制地喜歡這個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寶。
既然精衛喜歡黃金這種亮閃閃的東西,那么,拿去就是了。
云川寵溺地從精衛頭上拔下十幾根簪子,瞅著她的眼睛道:“這東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衛有一頭長而且黑的頭發,用一柄簪子將長發綰起,就已經美麗得不可方物了,用不著把自己的腦袋當成展示金子的展臺。
精衛又把一個長長的珍珠串子掛在胸前,云川仔細看了一下,就把珍珠串子從精衛脖子上拿下來,把珍珠散開,將雜色珍珠,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圓的珠子統統去掉,湊齊了一些一般大小的珍珠串在一起,給她戴在脖子上,珍珠串子雖然不長,卻剛好在她潔白的脖子上圍繞一圈,在燈光下,珍珠散發著瑩瑩的光芒,將精衛襯托得更加美麗了。
從水盆里看過自己的模樣之后,精衛認為丈夫很會打扮女人,所以,就把衣衫脫了一個精光,等著云川繼續給她搭配衣衫呢。
說真得,精衛的身材好得出奇,再加上她的腹部微微隆起,頓時,就把一個女人一生中最美麗的模樣展現出來了。
而云川也希望精衛能在這場盛會中出類拔萃,畢竟,這一次來的人中間,有軒轅的妻子,還有蚩尤的妻子,臨魁的妻子,他云川的妻子自然是要光芒四射的。
雖然妻子這個名詞僅僅適用于云川,軒轅兩族,其余兩族來的女人只可能是跟蚩尤,臨魁睡覺的女人,云川還是想用這一次的盛會來抬高這些女人的身份地位。
這看似是一個毫無意義的舉動,可是呢,這對云川想要推廣的制度與規矩有著非常大的作用。
被云川打扮出來的精衛,果然滿足了云川對女神的所有想象,想要褻瀆一下女神,看到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之后,就只能強自忍耐,想要賦詩一首,卻因為文化不夠,怎么都作不出來。
這就要怪屈原,宋玉,曹植這些人了,他們已經把女神的美貌與姿態描寫的到了極致,導致云川想要贊頌一下精衛的美麗,避開這些人描述女神的話語之后,云川發現自己除過會說一句:“臥槽,好美”之外,竟然找不出別的適合的語言。
在這方面,云川確實是不如總是吟誦“大鼓咚咚響”的刑天,至少,人家在拍老神農馬屁的功夫確確實實是天下第一人。
原創非常的困難,所以文化需要積累,所以說,老祖宗留下來的文化才可以光耀古今,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后世的那些笨蛋們,見到美女之后,就真得只能說一句——臥槽,太美了。
血紅色的太陽從山巔升起來的時候,大地立刻變得光明,僅存的一些薄霧還在平地上流淌,等幾聲雞啼出現之后,薄霧也就被早早出門耕地的牛蹄子給踏碎了。
奴隸們紛紛從一些竹樓里出來,拿起工具經過一大排巨大的陶鍋之后,他們的木碗里就裝滿了大雜燴食物,對云川部的族人來說這些食物不好吃,可是,管飽,在云川看來,這些重油種鹽的食物對身體不利,可是呢,對于這些將要出苦力的奴隸們來說,卻是最適合的食物。
云川部的奴隸腳上沒有套上木鞋,脖子上也沒有枷鎖,實際上,他們的四肢非常的自由,只要他們愿意,
可以盡情的在荒原上奔跑,甚至不會有人去追趕。
阿布對自家的飯食非常地自信,就算是有逃跑的奴隸,他們也終究會因為云川部可口的飯食而自己回來。
不過呢,直到現在,云川部沒有逃跑的奴隸,一個都沒有,云川部對于苦力一天吃三頓飯的規矩,對于奴隸們來說,就是一道結實的不能再結實的枷鎖。
也就是背石頭勞累了一些,假如不用背那些幾乎背不完的石頭,他們情愿在云川部待到老死。
也不知道是誰,點燃了一片荒草,熊熊燃燒的荒草制造了大量的煙塵,流浪野人們目光灼灼地瞅著火場,恨不能丟下手里的石頭,加入到墾荒的隊伍中去,因為,等這個寒冬過去之后,他們將擁有一塊屬于自己的田地,也將擁有一座屬于自己的房子。
不過,想要得到這些,首先就要把王需要的城墻壘起來,以后呢,大家都會住在有高墻保護的城池里,不再擔心那些覬覦他們肉體的野獸,毒蟲,以及突如其來的戰爭。
奴隸們不解地看著跟他們吃一樣食物的流浪野人們,突然爆發的干活熱情,在得到他們只要熬過五個寒暑之后,也將跟這些流浪野人一樣,擁有自己的土地,房子,種子,耕牛,農具,妻子,孩子之后,干活的速度也加快了許多。
云川是一個公平的人,他需要一座城池,這些人需要一個可以容納他們,并且可以保護他們平安的強大部族,這兩者是不矛盾的,只要云川擁有了一座城,那么,這些人將會獲得他們期望的東西。
云川準備將這種交換一直延續下去,部族需要的東西很多,而這些人的要求卻總是不變,這就給了他足夠大的操作空間。
肚皮上裹著裘皮的兩只小象甩著軟塌塌的鼻子從山洞口經過,見云川正在吃早飯,就用鼻子卷走了一些果脯,然后就急匆匆地去找它的父母親去了。
大象群踩著露珠,拖著沉重的木頭從森林中走出來,小象找到了象群,就跟在母親身邊,已經三歲的它還需要不停地吃母親的奶水才能活下去。
引導大象群的人,見小象鉆進了母象的肚皮下邊,就讓象群停了下來,從大象背上取下一個個七八斤重的麩皮饅頭,每頭大象分一個,這對大象們來說是最好的犒賞。
睚眥騎著大青馬從云川身邊經過,見族長好像沒有看見,就重新走了一遍。
云川看到了大青馬前腿上綁著的繩子,就搖搖頭,這說明大青馬依舊不服管教,只要一松手,就會跑沒得影,所以,兩只前腿上才會綁上繩子,限制大青馬的跑步速度,被限制了跑步速度的馬,還能叫做馬嗎?
不過啊,這些野馬讓武士們用來練習如何駕馭馬匹,倒是一個很好的主意,除過被摔骨折的武士有點多之外,再沒有別的缺點了。
睚眥見族長還是看不見他跟大青馬,就咳嗽一聲道:“王,我已經可以騎著大青馬狂奔了。”
云川抬頭看了一眼騎在高頭大馬背上的睚眥,指著大青馬腿上的繩子道:“有本事你把繩子解開試試看,你所謂的狂奔也僅僅比大野牛跑得快了那么一點而已,戰馬真正奔馳的模樣,你還沒有感受過。”
睚眥從大青馬背上跳下來,蹲在云川身邊道:“王,您嘗試過?”
云川點點頭,眼中露出回憶的模樣緩緩地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我騎在馬背上,在草原上奔馳,當時,那匹馬越跑越快,我的心也越來越輕,就像是要飛起來一樣,大地在我腳下不斷地向后飛奔,耳畔沒有別的聲音只有呼呼的風聲。
在那一刻,我覺得我就是戰馬,戰馬就是我,我們是最親密的伙伴,只想永不停歇地在大地上奔馳下去。”
云川講的入神,睚眥也聽得入迷,過了一會,睚眥抱著大青馬的脖子道:“我一定會有辦法讓大青馬成為我最好的伙伴的。”
云川輕笑一聲,點點頭,往嘴里放了一塊桃脯道:“我希望你能完成云川部第一例馴服野馬的實例,也早點享受到你從未經歷過的速度!”
睚眥想了一陣道:“我要是抓來幾頭老虎,剪掉爪牙之后跟大青馬養在一個馬廄里,由我來日夜不停的保護大青馬不受傷害,您覺得這個法子能成嗎?”
云川瞅瞅大青馬那雙濕潤的大眼睛,嘆息一聲對大青馬道:“你的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