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春  第三八零章 七十二斬

類別: 軍事 | 軍事戰爭 | 大魏春 | 眀志   作者:眀志  書名:大魏春  更新時間:2021-10-10
 
不見皇帝自虐到了何種程度,有時宮中上下一兩月都不見半絲肉腥,但何時短過羽林、虎賁的衣食、俸米?

李承志倒好,飯不管也就罷了,竟連營房都不準備營造,全需兵卒自帶?

更有甚者,連俸祿都不準備發?

搞清楚,這是負帝王宿寢的虎賁,不是隨軍押運糧草的民夫?

信不信有人積怨成仇,半夜將皇帝給一刀捅了?

便是你真想這樣干,皇帝敢不敢答應?

做為始作傭者的長孫恭與元暐,怕是不死也得脫層皮……

“胡鬧!”

元淵重重的一掌拍在了案幾上,“李承志,你當本官是長孫恭、元暐之流,任你蒙蔽不成?”

“下官不敢!”

李承志不卑不亢的拱著手,“只因下官念頭紛亂,一時未想到如今已由中郎直負,故而才未提及……”

意思這些手段只是拿來坑長孫恭和元暐的,此時已與這二人無甚干系,自當別論。

看他態度雖謙恭,但臉上無半絲懼色,元淵陣陣無奈:全虎賁衛近萬兵,宗室、貴胄子弟何其多也,其中不乏驕縱之輩。但此時看來,怕是全加起來,也不如一個李承志令人頭痛。

這才是真正的刺兒頭……怪不得皇帝要專挑他來操練那些紈绔?

惡人還須惡人磨……

“再莫要胡鬧騰了,兵甲、車馬、糧草、營房等本官一概準之,包括你那兩百多仆從,某也應了……但有一點……”

元淵猛的一頓,臉上盡是凝重,“三五月后,若練不出點人樣來,莫說陛下,便是本官也絕不饒你……”

李承志狂喜:怎就跟皇帝似的,元淵突然就轉了性,竟有些有求必應的意味?

有元淵這個主官做后盾,他還怕個鳥毛?

他忙一正色,沉聲應道:“下官謝過中郎,也向中郎保證:若三五月之后還未見效,這些紈绔若還是些紈绔,下官愿提頭來見……”

提頭來見?

元淵與元演下意識的交換了個眼神。

看來今日的李承志是有備而來,且腹中早有定計,信心不是一般的足。

有信心就好……

暖陽高照,秋高氣爽。

紅日緒緒東升,越過高峨的宮城。無數陽光就如白練,鋪灑在校場之上。

兵還是那些兵,人還是那些人,依舊似淵亭岳峙,肅立如鐵墻。但若細看就會發現,眼神都有了些不同。

昨日回府后,眾人皆收到了虎賁中衙送來的兩份文書。

一份為陛下諭令:即日甲營甲旅自成一軍,由虎賁中郎元淵直負……

另一份為元淵條令:新編甲旅自旅將李承志之下,余員不定上下,不分從屬,只遵李承志號令!

并特意注明,李承志授陛下特許,有軍機立斷之權,諸員升降遷轉,皆由李承志定奪。抗令不遵、陽奉陰違者,其必會以軍法從事……

同一時間,九成以上的兵卒才知,之前慫恿他們與李承志做對的司馬長孫、營將元暐,皆被燒的跟個無毛的葫蘆一般,而且十之八九,就是李承志干的。

怪異的是,那兩個倒被皇帝斥責了一翻,反觀李承志:竟毛事都沒有?

軍機立斷?

開什么玩笑?

李承志沒這般大的權勢之前,都敢打掉元悅的牙,射瘸元乂的腿,如今更能先斬后奏。

攤上這樣的上官,還是睚眥必報的主,且已得罪了他,不是倒了八輩子血霉是什么?

雖是一群紈绔,且不乏驕橫之輩,但又不是蠢豬?

是個人都知,此時的李承志定是在卯著勁的尋那只殺給猴看的雞……

一時間,眾人心思各異,都猜付李承志會如何給他們立規距……便是有打心底里看不起李承志的出身,以為李承志是幸進之輩,此時也不得不收斂神色,狀做恭順。

李承志卻一反常態,只是靜靜的掃視了一圈,莫說訓示,竟好似半個字都懶的多說。

“發下去!”

隨著他一聲令下,李亮率十余仆從,各抱著一沓籍冊入了軍陣。

籍冊不大,約摸巴掌大小,懷中、袖中皆能裝的下。字跡雖小,但有如刀槍林立,異常剛勁。

應是為了便于攜帶和保存,封頁與內中紙張都比較厚。再翻開一看,十人中有九人都禁不住的吸了一口涼氣。

《十八禁令》:

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低不伏,斬。

呼名不應,召之不到,往復愆期,動乖師律,斬……

而如這樣的“斬字令”,竟足足有十八條?

無論怎么看,哪一條都未逾越軍中令典。但不知為何,以往看那些令典,只覺不過爾爾。如今再看這小冊,其中的每一個字,每一道筆畫,都如斧鉞刀槍懸之于頸,稍有不慎,就會斬于項中。

難道只是因李承志兇名在外,且有生殺予奪之權之故?

正自驚疑,李承志突的開了口。聲如洪鐘,聽在眾兵將的耳中,更如驚雷一般:

“軍無法不立,法不嚴無威。某既受命,總軍之柄,不從令者必殺之!

一應律令,冊中一清二楚,爾等自幼習文,皆是文武雙通之輩,想必就不用某絮述了。

全篇只三百余字,記之不難。本官也不為難爾等,就以三日為期。三日后本官親自檢驗,錯漏一字,便罰一鞭……

若覺記性欠佳,且先算算,你能受的住本官幾鞭?故而若不愿記,或覺此令繁復且苛嚴者,三日后就莫要歸營了,自去尋中郎請辭。也省得冤死于本官鞭下……”

見李承志說著說著,臉上竟露出了獰笑,眾人又驚又懼又怒。

有完沒完了,感覺不將我等全部嚇走,你是不罷休了?

稍靜片刻,李承志一聲冷喝:“可曾聽清楚了?”

眾人先是一愣,稍傾,隊列中才響起稀稀拉拉的回應:“清楚了!”

不但參差不齊,聲音還極小。若非李承志耳尖,早被山風吹飛了。

看著眾兵將臉上的不岔,李承志陰陰一笑:“念爾等初犯,本官今日就不行軍法了。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且爾給爾等記上一筆,等何日罪名累至恕無可恕,再行開刀也不遲……”

五百多士卒都是一臉懵逼。

什么意思,只是回應的慢了一些,臉上露了些不岔而已,竟就夠上了死罪?

也有機靈的,猜到應是李承志新近所定的軍律。當即就翻開了冊子。一條一條尋下去,等快尋到結尾之時,還真發現了這么一條:

調用之際,回令之時,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斬!

竟真的夠上了殺頭之罪?

李承志,我干你大爺……

今日逢三,百官罷朝后,皇帝依常例留三公:元嘉、元懌,高肇,及領軍于忠、司州牧元雍、御史中尉王顯等議事。

除此外,還有虎賁中郎將元淵、姑臧伯李韶也留了下來。無一例外,皆是知兵之輩。包括元懌與元雍,雖不如余者擅戰,但諸加官中不乏軍中要職。

今日依舊議的是翌年征蜀及涼州駐兵之事。高肇提議,起兵征蜀,至少需率中軍(北魏中央軍,職業兵)兩萬,余者則以新近自各州招募的新兵補充。

但元嘉、元懌、元雍、于忠、李韶、元淵皆有異議。

大魏中軍原有二十萬,鐘離之戰一敗折損過半,休息近三年,才堪堪補至十萬之數。

如今江、淮兩地也才只駐四萬,另有兩萬駐于漢中,關中兩地。西拒吐谷渾、黨項,北懾柔然、高昌。京中就只有四萬,還要包括一萬虎騎。

高肇張嘴就要帶走一半?

若到時地州但有叛落,定要中軍馳援,派少了不起作用,派多了,京畿重地又該如何防護?

見如此,李韶也稱:既然高肇征蜀能帶兩萬中軍,那他開春治理涼州,也需中軍鎮援。不需兩萬,一萬就行……

元恪也不喝斥打斷,就當看戲一樣由著他們吵。后來實在看的不耐,隨手挑著案幾上的奏呈看了起來。

皇帝都這副鳥樣,那還吵個屁?

先是高肇閉了嘴,其余幾個有力無處使,也只能悻悻做罷。

“不爭了?”

皇帝面含怒色,瞪著高肇就罵,“若有兩萬中軍可派,朕何需令你編練新軍?就只一萬,多一個都無,若是不應,就卸了大將軍之任,朕領軍親征……”

已是箭在弦上,高肇怎可能不應?

不然眼看到手的太尉,豈不是就長翅膀飛了?

高肇滿臉訕訕:“臣……遵旨!”

元恪哼了一聲,又一指李韶:“來,告訴朕:治理舊州而已,又不需征伐,要中軍做甚?要不然,朕將虎賁、羽林都派給你?”

皇帝怎看不出他只是為了反對高肇而反對,李韶額頭隱隱見汗,恭身拜道:“臣不敢!”

元恪又掃視了其余諸人一圈,隱隱冷笑:“爾等是何心思,朕一清二楚:軍國大事,怎能夾雜私怨?若司空征蜀不利,乃至大敗,各位又能落到什么好處?”

一群人口呼惶恐,連聲請罪。

“就以此定準,即日下詔。一應糧草、軍需務必盡快征調,但有懈怠,就莫怪朕不講情面……散了!”

訓斥了一頓,皇帝又喚著元淵與李韶:“你二人留下!”

余者告退,皇帝翻了翻,揀起案上的兩本奏呈分別遞給了元淵和李韶:“且看看!”

筆力極其剛勁,不是一般的特別。即便見的次數不多,但只是第一眼,元淵就認出是李承志的筆跡:

蒙陛下厚愛,拜臣操練新旅,臣不敢一日偷安,以圖仰報萬一。故編撰《操典》一冊,另附《軍法》一本,敬候御批……

操典?

但凡這樣的稱呼,大都是用來操練新丁的。而這些子弟自幼飽讀兵書,且大多已入伍多時,有許多都已是率兵之將,何需從頭練過?

心里犯著疑,元淵繼續往下看:

常言:術業有專攻!

虎賁,王之親衛也。朝則持杖以為階陛,行則夾馳道為內仗。入則執兵宿寢九重,出則披甲護駕左右。

故而,虎賁諸旅,應重內、重守、重禁、重察。非御駕親征,不得充以外征之軍……

說通俗些:該是保鏢,就當好你的保鏢,便是操練,也該以此為重。也不要動不動就當救火隊,更或是當野戰軍使。

倒不是說不堪用,反而恰恰相反:任何朝代,羽林與虎賁都是精銳中的精銳,皇帝死忠中的死忠,死一個就少一個。

等死的太多,真到無兵可用時,皇帝哭都來不及!

真不是李承志危言聳聽,再過十數年,這一幕就會上演:

胡太后和元乂不斷的做妖,導致六鎮起義,遂而天下群雄并起。不得不調盡中軍、羽林、虎賁四處救火。導致這三衛死傷漸重,老兵越來越少,新丁越來越多。

最后等到爾朱榮進京勤王之時,竟打都沒打就潰了……

再往下,便是前言所稱的操典。元淵還真沒有猜錯,李承志真準備將這五百余虎賁當新兵訓練。

騎、射、步、御、舟等普通的武技、駕馭操訓有之,行軍、扎營、接敵、強攻、固守、撤退等逐漸繁復的演戰亦有之。

除此外,還有探報、偵窺、行間、潛伏、隱藏、辯毒、暗刺等典目?

后兩種元淵大致能想到用意,但前面那五種,卻讓他有些撓頭。

不出意外,這應是予高肇練兵所用……但你練就練,為何寫于奏呈之中?

不知這些時日皇帝正對高肇犯疑心病?

暗忖間,聽到身側的李韶的嘆氣聲,等回頭時,李韶將一本冊子遞到了元淵眼前。

《十八令》?

這應該就是李承奏呈中所言的那本軍法,應也如那操典一般,是李承志自行騙撰的。

有現成的為何不用?

大魏立國已一百二十余年,且連年征戰,從無停歇,怎可能無成體系的軍紀法典?

依李承志的秉性,不會是覺的原典過于寬松吧?

暗中嘲諷著,接過了一瞅,元英眉頭一跳。

這何止是十八令,該稱之為七十二斬才對?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斬。

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不遵令律,斬。

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斬。

四:多出怨言,暗誹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斬。

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無故驚營,斬。

六: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斬。

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蠱惑軍士,斬。

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離間上下,斬。

九:以強凌弱,賭博忿爭,酗酒鬧事,漫罵無禮,斬。

十:侵欺百姓、凌虐良民,逼女,奪財傷命,斬。

十一: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斬。

十二:無令謀議,擅論將官,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斬。

十三: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于外,與敵私通,斬。

十四:回令之時,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斬。

十五:出越行伍,攙前越后,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斬。

十六: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臨戰畏戰,斬。

十七:觀寇不細,探賊不詳,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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