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  第457章 沙啞的慢板搖滾,秦老板坐不住了

類別: 都市 | 娛樂明星 | 歌迷 | 寒門   作者:寒門  書名:歌迷  更新時間:2022-01-07
 
前奏的指彈就很有特色,略帶泛音的快速彈奏,營造出了一種由遠及近、空靈悠揚的旋律,讓正在期待傾聽的秦亮和師茉都覺得精神一振。

先不管后面的歌詞如何,光是聽前面的旋律,他們就已經感覺到這首歌的不凡了。

只是搖滾?

它甚至超越了搖滾,還混合了鄉村、民謠等等風格的音樂特色!

Iamsailing……”(注1)

楊謙開口的時候,大家都不由地愣了愣。

他怎么唱得這么低沉,好像壓著嗓子一樣,而且氣息明顯沒有他以前唱歌那么充沛——當然也不是短促。

但很快,秦亮和師茉都明白了,楊謙這是在模仿師茉的聲音特色,給她演示一邊這首歌的唱法!

誠然,這種刻意摩擦自己嗓子的唱法,對于平時聲音比較干凈的楊謙來說比較傷嗓子,不過,他沒有鉚足了勁兒去唱,稍微收了收,而且只是演示,以后唱這首歌的機會應該不多,所以一兩遍的問題不大。

秦亮聽出了楊謙歌聲里的滄桑,師茉的英語水平接近母語,所以她直接聽懂了歌詞的大意。

大概翻譯一下,就是:

“我在航行,我在航行,

再一次跨越海洋回到家鄉,

我航行在風暴肆虐的海洋,

為了靠近你,為了自由。”

這是講愛情的吧?

師茉似乎聽出了一種漂泊的心渴望停靠的情緒,這不正吻合了她在愛情上傷痕累累、找不到歸宿的經歷嗎?

當然,拋開歌詞的含義不談,楊謙的這種唱法師茉也很感興趣。

沙啞的吶喊,慢板的搖滾!

師茉喜歡搖滾,但年紀大了,嗓子也不太行,年輕人的搖滾她唱不來,倒是這種慢節奏的搖滾情調,她還真有可能駕馭得住。

(我在飛翔,我在飛翔,

像鳥兒一樣,飛越了天空,

我在飛翔,在高高的云朵里穿行,

為了和你在一起,為了自由。)

這歌屬于越聽越上頭的那種,楊謙模仿的那種沙啞、隨意的唱法,能給人一種天高海闊的感覺。

師茉覺得,這首歌唱出了自己現如今的思想狀態。

就是向往愛情,但又不會有太深的執念,向往音樂,卻又渴望輕松快樂地表達。

秦亮也漸漸地品出了味來。

這首歌雖然是英文的,多多少少會對國內的觀眾來說會有點難以理解,但他的音樂節就是要走在潮流的前面啊,那么多前衛的搖滾、電音歌手都在唱英文曲目,用英文寫歌,這樣的玩法未嘗沒有聽眾,沒有擁躉。

關鍵是這首歌質量太高了!

秦亮越聽越感到心驚。

楊謙這小子腦袋是咋長的?

你說你寫中文歌厲害就算了吧,怎么英文歌都寫得這么有水準?

當然,對楊謙了解頗深的秦亮還是知道楊謙唱過《Takemeto誘rheart》,這首歌小火過一段時間,而且現在已經成了很多喜歡彈吉他的年輕人表白的必備曲目,網上也經常能有相關的視頻出現。

秦亮也知道楊謙能寫英文歌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他雙修過英文專業,還拿過專業八級的優秀證書。

但這首歌還是讓秦亮覺得驚艷,

這種沙啞的聲音下面,這種搖滾范兒太明顯了!

秦亮都覺得有點技癢,想給他加上鼓聲的伴奏。

這樣一首歌,如果不拿到他的櫻桃音樂節上面去唱,那真的是太可惜了!

櫻桃音樂節的現場那得多火爆啊?

楊謙的livehouse表演才幾個人?

“不行,楊謙,咱們得商量一下,《順流逆流》讓給你了,《Sailing》你得讓師茉留到鵬城再唱!”

好不容易等楊謙演示結束,秦亮就迫不及待地跟楊謙說道。

“秦總,你意思是說讓茉姐在我的羊城演唱會上唱《順流逆流》,然后到時候咱們去鵬城的時候,再讓茉姐唱《Sailing》?”

“對,鵬城的櫻桃音樂節!反正,師茉現在才開始學這首歌,肯定沒那么快練熟悉了,你就讓她再練練嘛!”

“秦總,茉姐的聲音唱這個《Sailing》,其實還是挺契合的,不會像《順流逆流》那樣練很久。”

“我不管啊,你小子偷偷摸摸憋了一首這么好的搖滾歌曲,怎么能不用在我音樂節上呢?要不你再賠我一首搖滾?”

他們兩個居然討價還價起來,師茉看見秦亮興奮激動的樣子,也是忍俊不禁,跟戴羽妮對視著,哈哈地笑了起來。

十一月悄然進入了下旬,相比起寒潮一波接著一波的2021年,今年的冬天不太冷。

而且隨著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漸漸逼近,楊謙和戴羽妮的兩張新專輯準備開始發售。

這個備受華語樂壇關注的年末大事,居然在謙語傳媒和摩星音樂的可以說不怎么鋪張浪費的正常宣傳下,還能迅速地點燃了整個娛樂圈的熱情,讓本來都被很多人喊衰了的音樂界徹底熱鬧了起來。

(注1:《Sailing(航行)》,這首歌,單依純在中國好聲音的比賽里唱過,不過她唱的是改編版的《星·Sailing》。原歌更值得一聽,它是搖滾巨星RodStewart洛·史都華的一首代表作,他豆沙一般的嗓音唱起來更有味道,當年(1975年)他可是三十歲的年紀唱出了六七十歲的感覺。當然,后面有點涉教的內容,楊謙自己改一下就好了,不影響演唱。

洛·史都華因為標志性的鐵公雞發型,他被稱為“搖滾鐵公雞”——這個可是美稱。這位現在已經七十六歲了的老爺子很厲害,可能大家都不認識他,他成名于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兩次入選美國搖滾名人堂,公告牌史上最成功的一百位藝術家中排第十七位,《滾石》“歷史上最偉大100位歌手”第59位,被《Q》評為“有史以來100位最偉大歌手”第33位,絕對的搖滾巨星!

1994年12月31日,他在里約熱內盧的海灘上舉辦了一場免費的戶外演唱會,350萬人出席了這場演唱會,這可是演唱會最大規模的記錄!單場的啊,這個記錄估計沒機會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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