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系統不正經  第一千七百一十七章生相近,死相迫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作者:瘋神狂想  書名:我的系統不正經  更新時間:2024-01-22
 
既然知道那位攤主的家族,有著大批量出土文物,陳文哲自然不想這批文物流散開來。

所以,如果古墓之中的東西真的齊全,他還真不介意支付百億買下來。

可一座古墓到底陪葬了多少東西,還真說不清楚。

他就只能按照西周時期的墓葬規格來推斷,這樣一些必須之物,就必不可少。

“我要買,就買全套,只是一些青銅器和石棺石槨,肯定不行,最起碼陪葬的陶器、玉器、金器都要存在。”

陳文哲也不想太過算計,所以有什么想法干脆直說。

那位攤主明顯一愣,他還真沒想到,陳文哲居然這么貪心。

他家不是沒有其他東西,但是,有些小物件,他們并不想賣。

如果不是青銅器太過惹眼,如果不是石棺石槨根本就沒法隱藏,他們家族的這些寶物,怎么可能引來那么多麻煩?

所以,小型的寶貴文物,他們家族藏得很好,一直沒有被人發現。

但是,現在看來是隱藏不住的。

他們家族能夠拿出完整的九鼎八簋,自然說明最少有一座最頂級的大墓沒有被盜掘過。

既然沒有被盜掘過,那么古墓之中出土的文物,就絕對不是現在這么一些。

這位攤主有點為難,他家保存這批寶貝百多年,自然想要留下一些作為紀念。

但是,如果這批寶藏不能讓他們生活的更好,甚至還要給他們帶來生命危險,那就不值得繼續保存了。

看著不說話的攤主,陳文哲也不著急。

如果是他有著這么一大批寶貝,他也不舍得全部賣了。

就算是被逼無奈,他怎么也要留下一些最珍貴的,或者說最容易隱藏的寶物。

不過,這一家子應該是遇到困難了,要不然都保存百多年了,他們肯定會繼續保存下去。

現在找下家出手,肯定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

陳文哲不想趁人之危,但是他也不想跟一些寶物失之交臂。

其他都不說,就單獨說銅馬車,就絕對不可能是一件兩件。

要知道,這可是一片古墓葬群,這樣的古墓葬群,之前也不是沒有發現過,這可是有著詳細的資料可以佐證的。

甚至這種古墓葬群眾,能夠出土什么東西,都是什么制度下下葬的,都可以佐證出來。

最少,從西周的陪葬制度中,就可以清楚的知道。

西周的墓葬制度,是商代的延續。

他們繼續實行按血緣關系為標準的聚族而葬制度。

依《周禮·注疏》的記載,這時期的族葬墓地,已明確劃分為“公墓”和“邦墓”兩種。

公墓是王室及國君等貴族的墓地,由家人掌管,提前制訂墓地規劃,規定墓地范圍,并畫成圖樣。

之后再按照宗法等級關系,排定慕位。

這便是《周禮·春官宗伯》記載的:“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人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邦墓是國民的墓地,歸墓大夫掌管,也按宗法關系排定墓次。

《周禮·春官宗伯》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凡爭墓地者,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漢朝鄭玄解釋說:“凡邦中之墓地,萬民所葬地。”

西周統治者使國民實行族葬,繼續保持親族關系,表面上是讓他們“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用來加強同宗人的團結;

而貴族內部實行的“公墓”制,更是明確地套用了宗法等級關系。

例如東漢鄭玄注釋《周禮·注疏》記載的“子孫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處其前后”,便是“公墓”制中最根本的原則。

很明顯,統治者對死者墓葬位次的規定,正是為了鞏固加強活著的各級貴族之間的相互位置。

西周時期,周族內部早就出現了階級的分化。

尤其是在衛、燕、虢等姬姓國的貴族墓地中,小型墓主人同大、中型墓的墓主人,不屬于同一階層。

而“公墓”制就用嫡庶、長幼和親疏等氏族宗法關系掩蓋了這種階級關系。

所以這種“公墓”制是為貴族的根本利益服務的。

據分析,西周時期的確存在著這種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規范化的葬制。

如西陜寶雞斗雞臺,及長安灃西張家坡、虢等墓地就是“公墓”的性質。

在西陜寶雞斗雞臺墓地,有一處36座西周墓組成的家族墓地。

就其排列情況看,墓地能分為26墓不等的各組。

據一些專家判斷,各組之間大概存在著非常密切的血緣關系,可能是同一大家族內的不同的家庭。

長安津西張家坡發現的48座西周墓,也能分為3組,各組之間好像各自組成一單元,可也很難截然分開。

南河浚縣辛村,有一處面積約為15萬平方米的西周到東周初的衛國墓地。

此地發現有大型墓8座、中型和小型墓29座、小型墓28座以及2座車馬坑和12座馬坑。

根據文獻記載來看,應該是“公墓”。

又如神都房山琉璃河黃土坡燕國貴族墓中,已經發掘的41座墓,能分為6個組群,是屬于同一族內的不同家族。

有的組群中有一個相對大的墓,也許是族長或家長之墓。

南河SMX市上村嶺虢國墓地,發現的234座墓,都呈南北向布置,幾乎沒有互相疊壓的遺跡,顯然經過一定規劃。

此墓地分成南北、中3組,每組中均有大、中、小墓差別。

很明顯,上述燕國貴族墓地和虢國墓地中,出現的以大墓為主體,中、小型墓常常處于陪襯位置的排列跡象,表明它們均是“公墓”。

陳文哲可是看過攤主提供的招照片中的墓坑,可以十分輕易的辨別出來,那也是一片公墓。

甚至都不是一個大家族的公墓,那邊的情況肯定更復雜,涉及好幾種情況,這個之前分析過了。

但是,不管那種情況,都代表著大批的成規模、配套的大批珍貴文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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