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巴薩這邊,雷納本身就只是替補而已。
沒有了雷納,還有一個和他水平差不太多的巴爾德斯。
完全不影響什么。
這個球員,可以租。
至于買斷價格,設置一個遠超雷納身價的價格就可以防止里斯本競技在第一個租借賽季買斷雷納。
雷納目前的身價是一百萬歐,考慮到巴薩的影響力,兩百萬歐也有人要。
那就把買斷價設置成四百萬歐!
傻子才花四百萬歐買一個青訓門將。
至于莫塔,這個是不能租出去的。
國際米蘭那邊和維亞納的交易幾乎是板上釘釘,里斯本競技應該是為了填補維亞納的空缺所以想租借莫塔。
他們喜歡用年輕球員。
一旦莫塔去了,踢了里斯本競技的主力中場,踢不出來還好,踢出來了,可能就真的不愿意回來了。
因為里斯本競技能給的位置承諾,巴薩是給不了的。
巴薩一合計,給里斯本競技那邊的最終答復是“兩千八百萬歐現金租借雷納”。
租借協議規定,雷納在租借期的薪資由里斯本競技承擔,且除非不可抗力和傷病影響,否則雷納必須要在里斯本競技獲得至少十五場機會,整個賽季出場總次數不能低于二十次。
意向租借時間為兩年,但出于青訓球員資格以及國籍申請等規定考慮,一年一簽。
租借期內可以買斷,買斷價格為四百萬歐。
這一次,里斯本競技沒有再給巴塞羅那制造麻煩,爽快的通過了交易。
《巴薩球迷抗爭成功!諾坎普迎來葡萄牙小天王,里卡多·夸雷斯馬!》
《被菲戈背叛后,巴薩迎來了小菲戈!球迷:我們相信夸雷斯馬的忠誠!》
《大度巴薩!兩千八百萬歐轉會費迎來夸雷斯馬,再給葡萄牙人一次機會!》
《巴薩好樣的!菲戈丟掉的葡萄牙球員信用,夸雷斯馬能否補回來?》
《雙贏交易!里斯本競技收獲隊史最高出售記錄!巴薩迎來最得力的邊路飛翼!》
《黑店上貨!里斯本競技超市終于開門了?》
《夸雷斯馬吹響轉會號角!新科三冠王即將被瓜分?》
《薪資說明地位!十九歲的薩拉奧維薪資二百五十萬歐,考慮到他十九歲的年紀,堪稱一步登天!》
《但十八歲的夸雷斯馬以三百萬歐薪資成為巴薩隊內二十五歲以下球員最高薪水擁有者!》
相比之下,雷納的租借就不足為題了。
但僅僅是一天之后,雷納就成為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媒體討論的中心。
因為里斯本競技在簽下雷納的租借合同后,立刻支付了四百萬歐,永久性買斷了雷納。
至此,雷納正式成為里斯本競技的球員。
無數人對此表示不理解。
《里斯本競技對佩佩有特殊偏好?中后場搖擺人佩佩十八歲在里斯本競技擠掉德尚成為首選,門將佩佩在可以租借的情況下被球隊提前買斷!》
《大筆收入讓里斯本競技失去了往日的算計能力,四百萬歐買下佩佩·雷納實在是不劃算!》
《瑞典天才尹布拉希莫維奇都沒讓里斯本競技花四百萬,雷納憑什么?》
《明明可以租借,為什么要提前買斷?這波操作實在讓人看不懂!》
這其中,巴薩喉舌媒體《每日體育報》頭版頭條《里斯本競技這次終于成了冤大頭》成為當紅文章。
該文重點闡述了“雷納不值四百萬歐”這個中心思想。
他們表示,雷納有成為一流門將的潛力,但三年之內他的身價永遠達不到四百萬歐,也很難擁有歐戰級球隊門將的水準。
上賽季巴薩在歐洲聯盟杯上的失利,固然有后防線高度的問題,但雷納能力的不足也是關鍵因素。
尤其是鄧凱這種矮個子球員的三顆頭球。
換成舒梅切爾、卡恩、帕柳卡、希曼這些頂尖門將來,起碼能撲出一兩顆。
不得不說,這篇文章令雷納有些傷心。
他一直認為自己已經有能力鎮守巴薩的大門了。
就算真差了一些,也不至于成為巴薩上賽季四大皆空的罪魁禍首吧?
面對西班牙媒體的質疑,特里格拉站出來接受了采訪:“雷納是一位很有天賦的門將,我們在和巴薩交手之前就已經注意他一段時間了。”
“他會在里斯本競技獲得足夠多的出場時間,至于舒梅切爾會不會因此不滿意,我只能說你們想多了。”
“舒梅切爾下賽季繼續留在里斯本競技的唯一條件就是給他找一個合格的替補,上賽季的三線作戰把他累的夠嗆,他再也不想經歷那種出場頻次了,他已經不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了,他馬上四十了!”
既然里斯本競技都這么說了,巴薩球迷還能說什么呢?
你有錢,你了不起唄。
然而隔天,《馬卡報》就曝出巴薩高層對里斯本競技的挖苦:“那完全就是一群暴發戶,他們就像沒見過錢一樣……就算他們想買雷納,也可以在這個賽季的最后買斷。”
“區別在于給雷納的薪資會少很多。”
“現在他們買下雷納,合同就要重新談,薪資無論如何比雷納在我們巴薩拿的童工合同多。二十萬、三十萬、五十萬?這難道不是錢?”
“他們太心急了,不把這筆錢當錢看!里斯本競技這么經營,遲早會倒閉的!”
這段對話得到了很多體育經理的認同。
甚至有記者在鄧凱去葡萄牙國少隊集訓基地報道的時候,詢問鄧凱對里斯本競技糟糕的交易和薪資管理安排的看法。
鄧凱卻從另一個維度來談了這件事情:“這筆交易很愚蠢嗎?不,至少我不覺得是這樣。”
“事實上,特里格拉先生在買斷雷納之前跟我通過電話,我非常支持他的這個決定。”
記者們紛紛嘖舌。
言下之意,這筆交易鄧凱是參與了的。
鄧凱臉色稍顯嚴肅:“相反,我認為巴薩對球員的理念才是不健康的,最起碼是不夠尊重的。十年前的博斯曼法桉在當時褒貶不一。”
“但現在看來,這項法桉毫無疑問促進了歐洲、世界足壇走向繁榮。同時更為無數球員爭取到了合法權益,尤其是諸多巨星。”
“但法桉規定的往往是底線,在底線之上,還應該有道德和良心。”
“里斯本競技提前一年買斷雷納的原因很簡單,我們真心想要獲得這位球員,我們希望與他公平的合作。”
“我們給他他應該得到的薪資,他為球隊做出他應該做出的貢獻。”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用巴薩的童工合同故意壓榨雷納一年,第二年再跟他簽訂一份他贏得的合同,這對雷納來說公平嗎?尊重嗎?”
“這樣的球隊,真的值得雷納為之付出青春和汗水嗎?”
“不值得!巴薩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