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鎮外部,五位合體期大能展開戰斗,戰斗已經持續了五日。
四位古代合體期掌控領域,不讓戰斗余波泄露出去,不語道人張開領域,攻擊凌厲。
“該死,怎么遇到最難對付的劍修!”其中一位合體期皺眉,古往今來,劍修攻擊最盛,他們第一次對付當代合體期就遇到了劍修,運氣背到極點。
他們四人都是合體后期,或者合體巔峰,陣容不可謂不強大,配合的天衣無縫,在合體期從未遇到過對手但他們對上不語道人,卻是占不到半點便宜,稍有不慎,還會有隕落的風險。
這固然有他們維持布衣鎮規則,還未從長眠中徹地蘇醒的原因,即便如此,也能說明不語道人的恐怖。
“就算是在咱們那個時代,合體期劍修也沒有這種水平!”另一位合體期吐出一口精血,氣勢忽高忽低,他剛才不慎被刺中一劍,需要用心恢復傷勢。
“還好,咱們有四人,他只有一人,長時間戰斗對咱們是有利的,再拖上十天,我就不信他還是這么生龍活虎!”
“布衣鎮沒問題吧,要是有人利用規則,找到合理離開布衣鎮的方法,咱們是要受到反噬的。”
不語道人這種用劍氣破開布衣鎮規則的,顯然不在“合理”的范疇。
“怕什么,老五就是鎮長,雖說是奪舍的,那也不是兩個小家伙能夠對付的。”
“也是。”想到老五在布衣鎮,四人都放下心來,慢慢和不語道人打。
不語道人聽到這話,有些擔心陸陽和孟景舟。
“我讓他們老實待在布衣鎮,他們應該聽話吧?”
想到陸陽和孟景舟在布衣鎮,不語道人覺得兩人應該是聽話的好孩子,慢慢和四個人打。
小云肯定不放心自己帶走陸陽和孟景舟,時間一長,她就會來找自己。
“一劍化萬劍!”不語道人大喝一聲,像是要全力爆發,速戰速決,把四人嚇了一大跳。
一劍化萬劍在上古時代就赫赫有名,他們自然也是知道這一招的。
只見不語道人高高舉起,金色的劍氣光芒如太陽般耀眼,利劍一晃,便出現萬道分劍,皆是實體,分不出真假。
萬劍壓下,如山呼海嘯,其威力可想而知。
“要小心,對方要奮力一搏!”其中一人提醒道。
不語道人劍招再變:“人劍合一!”
他的身形完全消失,和利劍融為一體。
這里足足有上萬把劍,四人根本不知道不語道人和那一柄劍融為一體,找都找不到。
四人郁悶的想要吐血,他們從來沒聽說過這種拖延時間的方式!
“你也好意思當劍修!”
第一條:穿黑色衣服的是官府的人,穿上以后便無法脫下
第二條:你可以隨意叫人,被你叫到的人脖子會扭斷
第三條:官府內只有五十名衙役和一名鎮長,如果看到其他人,請無視他
第四條:亥時至辰時,伱必須待在官府
第五條:你的食物只有肉包子,三天不進食會死
第六條:鎮長只有一個腦袋和兩條手臂
第七條:如果你感覺頭暈、目眩或手臂長出黑色毛發,且在一個時辰內沒有恢復正常,可無視第四條,立即前往祖祠
第八條:你不會在亥時至辰時看到鎮長,如果看到,堅信這是幻覺
第九條:如果有一百人的脖子因你而扭斷,你可以選擇離開或不離開布衣鎮,離開布衣鎮后你會失去在布衣鎮的全部記憶
第十條:在不違反上述規則的前提下,你必須聽從鎮長的命令
第十一條:小鎮中央有一株三百年大槐樹,亥時至辰時期間,大槐樹會變為祖祠
“終于知道祖祠的位置了。”孟景舟笑道,原本兩人還計劃再搞點事情才能知道祖祠的位置,現在簡單了,這完全是意外之喜。
陸陽注意的是另一件事,畢竟他們想方設法得到,就是為了知道鎮長的行蹤。
“有些難辦啊,規則上說亥時至辰時,你必須待在官府,你不會在亥時至辰時看到鎮長,如果看到,堅信這是幻覺,這說明亥時至辰時,鎮長不在官府。”
不知道鎮長的位置,去祖祠的時候就有可能遇到鎮長。
“不能輕易面對鎮長,鎮長的能力不應該只有一個,他的力量也不清楚有多少。”
“要盡量繞過他。”
忽然,陸陽像是發現了什么:“注意到了嗎,亥時至辰時,鎮長不在官府,而這期間的茅草屋和客棧是安全的,那危險的地方只剩下街道了!”
“街道上有什么,只有怪物!很有可能鎮長就是怪物!”
孟景舟皺眉:“可是你看,規則上還說鎮長只有一個腦袋和兩條手臂,怪物是這幅模樣嗎?”
陸陽點頭:“你還記得咱們第一晚遇到的窗外黑影嗎,有兩層樓高,上半身像是人,這和規則描述并不沖突。”
“規則上可沒有描述下半身什么樣子!”
孟景舟做出決定:“咱們亥時不回客棧,就在大槐樹旁邊站著,一旦大槐樹變成祖祠,咱們就沖進去,砸壞佛像,把玉佩扔進去,然后兵分兩路,迅速返回客棧。”
兵分兩路,就算是其中一人遇到怪物,另一人也是安全的,這樣能保證兩人中最起碼有一個人是安全的。
“怪物也不一定敢吃咱們,咱們的生命與魂燈相連,咱們一死,魂燈熄滅,皆是宗門來人,這些合體期必然要死!”陸陽看似說給孟景舟聽,實則是說給無所不知的鎮長聽。
兩人來到小鎮中心的大槐樹,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
“亥時到——”伴隨著打更人的喊聲和敲鑼聲,大槐樹所在的空間逐漸扭曲,漸漸變成一間木質的老舊祖祠,祖祠外面寫著布衣鎮祖祠規則。
兩人非常緊張,下意識的去摸腰間的玉佩,神情大變。
“玉佩消失了!”兩人同時喊道。
這時,沉悶的聲音從祖祠中傳出:“呵呵,兩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孩童,你們能趁亂找到寫著的紙,我就不能命令衙役,趁亂偷走你們的玉佩嗎?”
第十條:在不違反上述規則的前提下,你必須聽從鎮長的命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