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麗爾好奇道:“為什么舉辦慶典?”
艾瑪解釋道:“這陣子我們從附近收獲了很多食物和農具,還有酒和肉,維普家里的好東西多的吃不完了,所以和道格一起拿出來一部分舉行慶典,今天大家一起吃飯喝酒。”
艾瑪家里并沒有多的吃不完,只有道格和維普家里的肉多的吃不完,就像是現在的勞倫斯一樣。
不過那兩人可沒心思打獵,他們有比打獵更簡單,更快捷的致富手段。
打劫!
還是作為打劫活動的組織者。
大部分時期,作為組織者都有著超過參與者的額外收益。
每次打劫回來,維普和道格都拿了大頭,這是大家都認可的事情。
白吃的好事情,薩麗爾當然不會拒絕,很快帶著勞倫斯和索菲亞一起下山,順便去鎮子上牽一只能產奶的羊。
勞倫斯安靜的走在后面牽著羊,眉頭卻是微微皺著,想到了不好的事情。
和洛芬王國的野蠻人貴族一樣,普米修人和瓦基里人的思維方式和傳統觀念也都根深蒂固。
一旦發現打劫的收獲超過預期,那么就不會有人想著去種地搞建設。
野蠻、暴力、破壞、侵占、劫掠……
普米修人目前已經有了全民轉行當強盜的傾向了,在高額的收益下,這些天生就喜歡冒險賭博的野蠻人只會固執的踏上劍與血的道路。
種地這種事情很快就會被當做受歧視嘲笑的事情,應該由女人和奴隸奴仆去做,而男人就應該去冒險,去搶劫!
勞倫斯從特蘭大蹄城逃離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在那里想要成為有土地房屋的自由民,就必須要去打劫殺人,而且還是終身職業。
只有在搶無可搶,風險大于收益的時候大部分人才會安心種地搞建設,也許之前的普米修人就是因為這樣安穩下來的。
不過現在南方王國被野蠻人占領了一部分,更多的野蠻人不僅可以往更南方的富裕地方打劫,還可以乘船去更遠處的沿海國家劫掠。
盡管不想承認,但目前的野蠻人王國正處于事業上升期,他們有著大量的目標可以選擇,自然不會停手去種地。
就像是野獸和鳥類一樣,女人在家里生孩子,男人出去捕獵。
只有傻鳥才會坐在樹上等果子。
勞倫斯發現自己現在就是那只傻鳥,而周圍的大部分野蠻人都屬于勤快的兇鳥。
“必須要編點理由,比如我要守護大山,這樣才能拒絕那些普米修人的打劫邀請。”
勞倫斯迅速做好了預防措施,熱情友善的普米修人肯定會邀請他一起出去打劫。
普米修人和野蠻人都認為劫掠是最好的發家致富路,邀請別人一起去打劫并不是惡意,而是對別人實力和勇猛的信任。
但有時候這種好意,別人并不會領情,比如勞倫斯。
現在不管是艾瑪還是村子里的其余人,都不否定打劫這種事情。
就算是少數人擔心安全問題,那也是少數人,集體上來說,大家都愿意得到更多的收獲。
勞倫斯預感到最近種地的農民會越來越少,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件好事情,因為寒冷地帶的農作物本來就生長緩慢,再加上這兩年土豆出了問題,出去打劫確實是最符合當下的發展之路。
勞倫斯思考著自己在這個時期的位置。
這些野蠻人沒有做錯,勞倫斯自己也沒有做錯,大家只是選擇了不同的道路。
勞倫斯不會反對普米修人的出路。
勞倫斯自己去學普米修人,大家都能得到和風險對等的收獲。
普米修人學勞倫斯一起上山打獵種植,大家都要餓死。
大規模的上山打獵,除了少部分呆傻的,其余的野獸都會早早地撤離這個地區。
安德魯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打獵不如種地,種地不如劫掠。
從生存和發展的角度上看,反倒是野蠻人的做法更符合種族利益。
不能從寒冰地區打下去的野蠻人,族群就不能擴大,世世代代都會被困在寒冰地區當生吃野獸,茹毛飲血的野蠻人。
只有走出這個地區,才能去想以后的事情,就像是曾經的南方王國,曾經那些屬于野蠻人的國王貴族。
勞倫斯明白自己屬于野蠻人國度的弱者,要走的道路和大部分野蠻人都不一樣。
“或許我該發展剩下的人力畜力,鼓勵那些野蠻人帶來人口和資源?更好的利用初期的資本積累。”
以前大部分野蠻人依靠種地的收獲,自己吃飯都不容易,也沒多余的糧食去給別人,所以不會養奴隸。
除了少部分城市地區外,大部分地區的奴隸都是作為生理問題或者生孩子的道具使用。
也有挖礦的奴隸,主要是在貴族手下干活,普通人不會養奴隸。
而普通人為代表的打手們在劫掠時,殺性極重,基本上不留活口。
勞倫斯很快確定了自己的發展路線,自己需要制作鐵器、藥材、布料等東西來交換消化其余野蠻人帶回來的物資。
做這些需要技術、實力、以及勞動力。
“如果不想加入他們一起去打劫的話,最好還是住在山上。”
“而且……如果普米修人沒有搶到足夠多的食物和財寶的話,沒有安德魯的保護,我說不定就成肥羊了。”
勞倫斯對野蠻人的倫理觀念和淳樸性格非常了解,可以百分百確定真到了外出無果的時候,有些人的眼神就會盯住村子里的大戶了。
野蠻和殘忍一旦不能對外,那么就會迅速對內。
救別人一命就能讓別人一輩子聽你話的事情,只存在于上下級關系里,不存在位置不對等的時候。
綜合考慮,勞倫斯還是決定住在山上招募一些人,光是依靠薩麗爾和索菲亞已經不夠用了。
勞倫斯想了很多事情,這些事情都是很遙遠的事情,再或者可能都是猜測。
當牽著羊靠近普米修鎮,看到前方升起炊煙的熱鬧小鎮后,勞倫斯看著這雪山下如畫作一般的中世紀小鎮,思路突然就打開了。
像是一柄利刃,從野蠻人的肚皮里劃破,一位手持長矛與盾牌的戰神從那野蠻人的身體里走出。
每個人都需要一個信念來活著,不然就會麻木沒有意義。
勞倫斯找到了自己的信念,它完美的消除了自己不屬于這個世界,又必須要在這個世界生活的擰巴感覺。
交戰異族,奴隸祭天,搶劫占領富饒的土地,當完成初期的積累之后,野蠻的巨獸才會精疲力竭的倒下。
“文明誕生于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