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末長劍  西晉縣一級官吏

類別: 歷史 | 兩晉隋唐 | 晉末長劍   作者:孤獨麥客  書名:晉末長劍  更新時間:2024-01-17
 
下班后碼了幾個小時字,累了,換換腦子,寫個西晉州、郡、縣三級政府的架構。

之所以弄這個,是因為我發現有些讀者在用東漢的官制套西晉。

或許是三國比較熱門吧,大家對那時候的制度比較了解。

但我要說,西晉官制確實有很多與東漢相同,但畢竟演化了魏、晉兩朝,改動不小了,不宜生搬硬套。

先從縣一級開始。

一、主官名號

曹魏時期,諸縣令秩千石者,第六品;縣令相六百石者,第七品;諸縣長令相,第九品。

西晉時期,諸縣令秩千石者,第六品;縣令相六百石者,第七品;諸縣長令相,第八品。

北堂書鈔七八引晉令:“縣千戶已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為令,不滿此為長。”

縣為國者為相。

因此,縣一級最高長官的名號有三個:長、令、相。

二、職權

縣令,職掌一縣,職事最煩。

勸農、勸學、訴訟、收稅乃至兵權等等,全部由縣令做主,比后世其他王朝的縣令權力大太多了。

比如,后世其他王朝縣令沒權處決囚犯的。但西晉的縣令長“操刑殺之柄……令長斷獄不但不待牧守覆案,且有上湯殺囚之俗也。”

再比如,西晉的縣令還有兵權,這又是其他王朝縣令所不具備的。

“令長之職,于縣事無所不綜,兵政自不例外。”

有的縣令,會加將軍號,這是三國以來的老傳統了。

呂蒙,以平北都尉令廣德長,后拜偏將軍,領尋陽令。

本書中出現的喬智明,當縣令時加殄寇將軍。

南朝宋沈攸之,起為龍驤將軍、武康令。

南朝齊蕭赤斧,出為建威將軍、錢塘令。

南朝梁沈瑀,起為建武將軍、余姚令。

等等,不一一列舉。

簡單來說,至唐代,縣令的職權就被閹割了不少。到明清,繼續閹割,百里侯難副其實,縣令之職也沒有魏晉時被人看重了。

三、縣佐吏

1、丞

諸縣令秩千石者,第六品,其丞、尉第八品;

縣令長相六百石及以下者,皆第九品。

目前可以考證到的是,西晉還是置縣丞的,晉書提及:“范廣為堂邑令丞……”

這是西晉末年的事情。

東晉有沒有縣丞,不好說。

南朝宋宋志:“(晉)后則無復丞,唯建康有獄丞。”

2、尉

官品參照上條。

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

洛陽置六部尉。

江左之后,建康亦有六部尉,至遲晉成帝咸和六年(332)時已有七部尉,自此未變。

七部尉:江尉在三生渚,西尉在延興寺后巷,東尉在吳大帝陵口,南尉在草市北,北尉在朝溝村,左尉在清流溪孤首橋,右尉在沙市。

3、方略吏

縣置方略吏四人,無品,吏職,但“不與縣吏主簿功曹等同列,而與縣尉另成一節。”

縣丞(官)、縣尉(官)、方略吏(吏)皆為一縣之“上佐”,縣令無權自辟。

四、縣屬吏

1、綱紀類

功曹、廷掾(只有西晉有,東晉沒有)。

2、門下類

主簿、錄事史、主記室史、門下史、門下書佐、門下干、門下游徼、門亭長、門下議生、門下循行等等,不一一寫出了。

3、諸曹

戶曹、法曹、金曹、倉曹(東晉時可能已改名倉督監)、賊曹、兵曹、獄曹、獄小史、獄門亭長、都亭長、驛吏、勸農、校官掾等等,不一一列出。

以上所有“屬吏”,全由縣令自辟,朝廷不管。

這些屬吏全是一種徭役,沒有工資。

晉志、宋書·謝方明傳、徐裕傳、梁書·安成王秀傳等都提到了這些吏員是沒有工資的,以至于刺史、太守看不下去,上奏朝廷為他們討錢,不成功,梁安成王“簡府州貧老單丁吏,一日遣散五百余人”,“百姓甚悅”。

當縣吏成了一種苦差事,變成了“力役”,大概是因為有油水的都被豪強占了,剩下的要自己貼錢上班。

五、特殊職位

1、關谷塞道諸尉,第九品。

這個只有在該縣有關隘的時候才會設立,歸縣令管,有兵。

這又是西晉縣令權力大的佐證之一。至少在唐代,開元六上關、十三中關之類的關隘,縣令無權管,也指揮不了駐扎于此的兵,明清就更不用說了。

2、縣參軍

縣令加將軍號時置。

完。

有空再寫郡、州級別的官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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