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第483章 不符合邏輯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刑警日志 | 剎車很及時   作者:剎車很及時  書名:刑警日志  更新時間:2024-10-19
 
第484章不符合邏輯

從血液中提取dna信息物質,要比從骨骼、毛發、皮屑等其他載體上提取dna信息物質簡單一些。

血液中的大部分物質都是水,提取遺傳物質,就是把其他雜質剝離出去,這個過程叫做遺傳物質的純化。

不同載體上的dna物質的提取,其純化物質有一些區別。

從血液中提取dna遺傳物質,純化物質是最簡單的,而是從骨骼等其他載體上提取遺傳物質,需要用到的純化物質就要稍微復雜一些。

刑偵支隊這邊所用的純化物質都是固定成分的。

不同的載體,用什么樣的純化物質都是規定好的。

除非極為特殊情況下,否則現勘刑警是不允許自行調配純化物質進行dna提取的。

這一點,陸川在上大學的時候,第一次接觸dna物質提取的時候,他的導師就給所有學生講過。

根本原因就是合法性的問題。

現勘刑偵專業是一項原則性非常強的專業。

現勘刑警所做的一些實驗得出的結論,能否成為司法證據,重要的一點還在于其提取的物證過程是否合法。

這里的過程合法既有獲取物證的途徑過程,也有物證處理過程。

現勘刑警這邊的物證處理是有相應規范要求的,所有的行為過程要滿足要求,才能夠成為司法證據。

楊森等人干了十幾二十年,對這些規范性的流程要求,駕輕就熟。

“已經分離出三個人的dna信息。”

從兇手擦拭過的血跡痕跡處,已經分離出了三個人的dna物質,楊森這邊還在繼續。

如果兇手在現場留下了自己的血跡,那么理論上來說,從兇手擦拭血痕的地方,可以分離出五個人的dna信息。

其中四份應該是屬于四個被害人的,另一份應該就是兇手的。

楊森這邊在做擦出血跡位置的dna分離,老白和劉國棟那邊在做其他四個人的dna信息提取。

之后兩邊進行對比,就能得到兇手的dna數據。

陸川這邊也在忙著,兇手在現場留下了腳印,陸川在做足跡鑒定分析報告。

陸川在現場雖然已經判斷出了兇手的大概體型特征,但是出具鑒定分析報告和口述是不一樣的。

足跡鑒定報告必須要具有司法效力,所以對于足跡的數據分析比較重要。

這就不是陸川根據經驗一說,其他人就能信的,要與足夠的數據支撐。

還有一點,就是現場的指紋提取。

案發現場雜亂無勘,很多地方都有殘留指紋,兇手在做案結束之后,沒有對現場的指紋進行清理。

擦指紋,其實也是剛剛四人在現場最耗費時間的工作。

陸川根據現場的血跡情態,大概做了犯罪現場重建,兇手行兇的速度應該比較快,沒有在現場逗留過多時間,兇器應該被帶走了,床上的枕巾有一條被對方帶走。

理論上有可能殘留指紋的東西都不見了,其他的地方,兇手留下指紋的可能性其實并不大。

陸川現在重點做的是從房門上提取到的指紋鑒定。

從被害人死亡時間來推斷,兇手行兇的時間是在今天的凌晨3點到4點之間。

兇手能夠在四名死者熟睡的過程中下手,就說明對手應該是有房間的鑰匙。

那么,兇手在開門的時候,如果沒有戴手套,很有可能留下指紋。

負責偵查的行動組那邊,也是判斷為熟人作案。

案發現場環境較為復雜,房東整個樓棟都在出租,兇手能夠準確的摸到被害人家里,就說明對方對樓里的情況非常熟悉。

這也是王軍山被納入重要嫌疑人范圍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他曾經和張小天共同居住,對這邊的環境肯定非常熟悉。

而且既然曾經住在一起,有房間的鑰匙也不奇怪。

現勘這邊推進工作的同時,王長江和沈妍也開始對尸體進行尸檢。

死因是比較好判斷的,四名死者全部死于同一把利器,頸部劈砍,胸部,腹部捅刺,造成大量失血,導致的死亡。

“現場有搏斗痕跡,但是為什么周圍鄰居沒有發現求救聲?”

沈妍有些奇怪。

從現場的痕跡看,出了兩名男性死者,有可能在第一時間就因為頸動脈被破損,導致失去戰斗力,可是另外兩個女人呢?

兩名女性被害人,有明顯和兇手搏斗的痕跡,她們為什么在搏斗的過程當中沒有呼救?

出租房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如果兩名女性受害人大聲呼救的話,周圍的人應該能夠聽到。

但現實的情況是,整個過程當中并沒有人報警,從調查的結果來看也沒有人發現這一家人被害。

“拉回去做解剖吧。”

沈妍不是一線偵查員,雖然有些疑問,但是并沒有深究,驗尸才是法醫的工作。

雖然現場有四具尸體,但是其實驗尸的工作相對來說比較簡單,死因明確,死亡時間也比較明確,法醫這邊主要是做一些毒理鑒定分析,看看有沒有其他特殊情況。

沈妍忽略的問題,是因為她是法醫,但是張輝等人作為一線刑偵,可不會忽略這么明顯的疑點。

在抓捕王軍山的路上,張輝等人在討論案情。

“輝哥,樓里的調查情況……有些不對勁啊。”

“嗯?你指的哪方面?”

“從死亡時間推斷,被害人被害的時間是今天凌晨3點到4點。”

“這個時間點距離天亮已經只有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樓里面居住的租房者有幾個是在菜市場打工賣菜。”

“按理說,他們起床的時間應該比較早,怎么就沒有聽到一點響動?”

“還有就是現場有兩名女性被害人和兇手搏斗的痕跡,兩名女性被害人沒有第一時間被殺死,打斗的過程當中難道就沒有呼救嗎?”

“那個出租房的隔音……我們在案發現場隔壁調查的時候,都能夠聽到劉國棟他們在隔壁勘察現場的聲音,隔音這么不好,鄰居居然沒有發現打斗的聲音?”

“不符合邏輯啊。”

張輝點點頭,樓里的住戶一共有七戶,其中一戶就在案發現場的隔壁,剩下的六戶有在樓上的,也有在樓下的,但距離都不遠。

雖然凌晨3:004:00是人睡覺比較死的時候,但是就像老趙說的,七戶人家,竟然一點聲音都沒聽到?

為什么?

兩個原因,要么就是案發現場沒有發出聲音,要么就是……這七戶人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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