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第1053章 東州刑偵支隊的匯報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刑警日志 | 剎車很及時   作者:剎車很及時  書名:刑警日志  更新時間:2024-11-11
 
吾看書,刑警日志!

此刻,東州市刑偵支隊周保國帶著李東林等人已經站在了案發現場的垃圾坑邊上。

“尸體被發現的時候整體是比較完好的,除了被兇手切割掉的部份之外,并沒有發現尸體有被物力擠壓過的痕跡。”

周保國之所以介紹這些情況,是因為垃圾填埋場里的所有垃圾都是通過垃圾車運輸過來然后傾倒的,而這些垃圾在運輸的過程當中會被進行物理擠壓。

如果尸體是從垃圾車上運過來的,那么一定會經過擠壓而出現一些損傷,但是現場發現的事情卻并沒有擠壓過,也就是說這具尸體并不是垃圾車,從某處的垃圾箱里邊拉過來,然后傾倒的。

應該是有人故意拋尸到這里。

這是東州市刑偵支隊在卷宗上記錄的分析情況。

這個垃圾場填埋坑現在已經被封鎖了,周圍已經拉起了警戒線,有這邊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在維持秩序,很遠的地方還有不少人在這邊圍觀。

“發現尸體后,我們對尸體進行了解剖和檢驗,確定死者被殺死的直接原因就是頸部傷痕,一刀斃命和以往紅衣殺手作案的手段相似。”

周保國和陸川等人已經到了坑里。

這一個垃圾填埋坑的深度大概有10米左右,周圍的味道非常刺鼻。

陸川在坑子邊緣的時候就開始進行了勘察。

這個垃圾填埋場附近并沒有監控來往的都是垃圾車,一般除了拾荒的人外,沒什么人來這這里。

“當時我們對發現尸體的周圍進行了詳細的勘察,但是因為都是垃圾,根本沒有什么有價值的線索。”

以這個垃圾場填埋坑的環境來說,即便有線索想要勘察出來也是非常困難的。

至于常規所說的指紋腳印什么的,估計是很難勘察出來的。

更何況現在案發已經過去了7天時間,陸川這邊基本上已經不對這些比較明顯的線索抱有希望了。

“有血跡嗎?”

李東林問道。

周保國搖搖頭。

“案發現場沒有任何血跡,發現被害人死亡時間,根據法醫那邊的鑒定就在當天的凌晨。”

被害人的身份是確定的。

案發當天上午就有人報案失蹤,被害人是東州市高新區一家超市的收銀員。

春節期間超市比較繁忙,所以這家超市的所有人全都沒有放假。

鄧州市刑偵支隊這邊對被害人當天失蹤的行蹤已經做了一個比較詳細的調查。

被害人是大年初一晚上9點鐘下班離開超市的。

“被害人叫朱盼盼大年初一晚上9:00下班后并沒有回家,他是一個人租住房子,第2天的時候沒有上班,超市那邊給她打電話沒人接。”

“當時還以為他辭職了沒打招呼就走了,但是超市的一些朋友給他打電話也沒人接,直到有一個和朱盼盼關系比較好的同事去她租住的房子找她,但是沒有找到,初四的時候報案了。”

大年初四的時候還沒有發現紅衣尸體,但是初二的時候已經發現了那位斷。指經過dna鑒定比對已經確定。這枚斷指就是朱盼盼本人的。

到初五的時候發現紅衣尸體之后確定了被害人就是朱盼盼他身上遺失的部分只找到了段子,其他的都沒有找到。

周保國介紹完大概情況之后,李東林看向了陸川。

“陸川,先看這邊,有什么發現?”

ZZ市刑偵支隊的相關專家不一定在現場發現什么,但是李東林相信陸川這邊一定會有和其他人不同的發現。

“尸體是被扛進來的。”

陸川先說了自己的結論。

李東林開家的地方等待著陸川繼續說他為什么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

陸川開始解釋。

“這個垃圾填埋坑的直徑大概在500米左右,周圍都是傾倒過來的垃圾。”

陸川指的周圍還有他們剛剛從坑子邊緣下來的通道上接著說道。

“這些垃圾被垃圾車傾倒之后是有推土機對這些垃圾平推,然后埋進坑子里的。”

陸川指向周圍。

“兇手如果在坑子邊緣直接丟棄尸體,尸體不應該跑到坑子的最底部,而是應該在邊緣地帶。”

“這就有些奇怪了,兇手明明可以在坑子邊緣直接將尸體拋到垃圾坑里面,但是對方為什么背著尸體進入到坑子里面,把她扛進來呢?”

陸川的意思大家都聽明白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垃圾填埋坑邊緣丟棄尸體的話,那么尸體滾落到坑子里面應該還在邊緣處,而不應該在坑子的最底部。

這個垃圾填埋坑的底部是比較平坦的,大概直徑有100多米而發現尸體的地方基本上正好在這個坑子的正中間位置。

“其他有什么發現?”

陸川搖搖頭。

垃圾填埋場,現場太過雜亂,根本沒有辦法分清楚哪些是嫌疑人留下的,哪些是垃圾扔到這里邊的。

即便是以陸川的水平,也無法在這里邊做詳細的現場勘察。

李東林皺了皺眉頭。

案子肯定不好破。

否則的話,這個紅衣殺手也不會逍遙法外十五年,連續作案這么多起。

另外,嫌疑人殺人后拋尸切割尸體的動機一直沒有被星星這邊搞清楚。

關于東州市的紅衣殺手案,李東林那邊以前也接觸過。

省廳這邊專門請心理專家對紅衣殺手的性格和心理進行過測寫。

對方在每一次殺完人之后都會切割下尸體上的一部分,而且對方的下手對象全都是穿紅衣服的女子并且每一次犯罪嫌疑人都會對被害人進行侵犯。

這一次同樣如此,犯罪嫌疑人將被害人的一見手指切割掉,然后丟在了垃圾箱里。

同時他又將尸體丟在了幾十公里外的垃圾場當中。

這么做的意義在哪里?對方為什么這么做?是一種性格強迫還是說有什么特殊原因?

其實從刑偵的角度來講,這一起案子并不是特別難偵破因為對方有過侵害被害人的痕跡。

法醫那邊早就提取過嫌疑人的DNA信息。

可令人遺憾的是,在以往的所有案件當中對所有犯罪嫌疑人的可疑人員范圍進行全員dna檢測之后都沒有比中成功。

可以說這個案子有線索,但就是沒有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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