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第779章 清查刑滿釋放人員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刑警日志 | 剎車很及時   作者:剎車很及時  書名:刑警日志  更新時間:2024-11-11
 
吾看書,刑警日志!

“您這……”

高翔以為王松這邊有了發現,

可王松搖頭,他這也沒有查到什么。

BZ市刑偵支隊的人也不是酒囊飯袋,如果真的那么好查,早就查到了。

“不過兇手在短期內連殺4人,為什么會采取這么過激的方式?我想是接下來我們可以調查的一個方向。”

對于王松的建議,李東林是深表認同的。

兇手在一周多的時間內連殺4人,而且采用的方式方法都一樣,這代表著什么?

李東林干了這么多年的刑偵,當然知道。

從正常人的思維來講,兇手殺人,肯定是不希望自己被抓住的。

可是現在這個兇手不一樣。

在短期內連殺4人,而且都是在同一個地方,這勢必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

也正是因為對方在短期內連殺多人,所以省廳重案組才會出手。

兇手作案手段越瘋狂殺的人越多,那么引來破案的高手就越多。

自己被抓的風險就越大。

所以,兇手這么做一定是有什么具體原因。

讓他不得不采取這種過激的方法去殺人。

羅強接過話頭:“我這邊帶人已經對附近的監控攝像頭進行了一個初步的排查。”

“目前來講,并沒有發現什么可疑人員出現。”

“死者被害的時間是昨天凌晨1:30,在這個時間段內我們查了小區的監控錄相,對所有進出的人員進行了身份核實。”

“除了兩個外賣員,其他的都是本小區的居民。”

“當然也不排除兇手是通過其他途徑進入小區的,這個小區圍墻不高,也沒有安裝電子防盜。”

“大家看這里。”

羅強這邊的調查,是有一定進展的。

“在監控里沒有發現線索之后,我們對整個小區的圍墻進行了一圈仔細的檢查,在東北角靠近北門的這一個地方……”

投影儀上是一張圍墻的照片。

“這里有明顯的蹬踏痕跡,痕跡新鮮,很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在我圍墻外,發現了一串腳印,剛剛拓印完成,已經送到陸川那邊了。”

羅強這邊匯報的時候,陸川剛好收到了羅強派人送來的鞋印模型。

“哪弄來的?”

送東西過來的是BZ市刑偵支隊的一個刑警:“案發后我們跟著羅隊去調查監控。”

“沒有發現什么可疑的地方,之后羅隊帶著我們繞著小區的圍墻轉了一圈,然后在東北角靠近小區北門的一個地方,發現了有蹬踏的痕跡,在圍墻的外邊還發現了一串腳印。”

“羅隊正在會議室匯報,讓我把東西給您送過來了。”

“好,放這吧。”

陸川這邊的工作剛剛全部結束。

血跡鑒定分析已經基本上還原了整個現場。

原本等著微量物證鑒定分析的結果送過來,陸川這邊就可以向李東林那邊匯報整個現勘情況。

現在正好多了一串腳印,陸川可以和案發現場在洗漱臺發現的半枚裸足腳印對比驗證。

而且這是一串腳印,不是單個足跡鑒定分析得到的,線索和信息會更加全面。

會議室里,羅強繼續匯報。

“我剛剛對王松的意見非常認同,兇手短時期內連殺4人,一定是有非這么做不可的原因。”

“雖然現在我們沒有查到被害的4人之間有什么關聯,但是兇手作案手法老道,過程謹慎,一定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對方應該不是無目的的殺人,他和被害人之間一定有著某種關聯。”

“但問題是對方為什么選擇在短時間內連殺4人?”

“我想能不能我們做一個大膽的猜測,就是對方有不得不這么做的道理,比如他本身患了絕癥,在不動手,就沒機會了。”

“再比如是他有沒有可能是刑滿釋放人員迫不及待的想要報仇。”

“所以我的建議是從這兩個方面著手調查一下,尤其是近期的刑滿釋放人員,BZ市刑偵支隊這邊做沒做過一個排查?”

眾人的目光看向BZ市刑偵支隊支隊長高翔:“這個倒是沒有。”

這邊沒有想到這一點,所以對刑滿釋放人員也沒有進行過排查。

不過聽了羅強的分析后,高翔等人也認為這確實是一個方向。

他們也遇到過很多案子,犯罪嫌疑人就是剛出獄不久的刑滿釋放人員。

這些人員蹲在監獄之后,認為自己當初被判刑都是冤枉的,是有原因的,所以把這些年蹲監獄的憤恨都發泄在了他們的假想敵身上。

所以出來之后迫不及待的想要報仇,而且也想清楚了再被抓,因為是命案在身,所以就是吃一顆槍子的事兒。

李東林沉吟片刻:“這樣,BZ市刑偵支隊這邊成立一個專門小組,對近一年內出獄的刑滿釋放人員,包括從看守所里面出來的都進行一個摸底調查。”

“重點查一查這些人員有沒有和被害人之間有關聯的。”

“好,我這就安排。”

因為目前會議的線索和信息比較少,會議很短暫就結束了。

早上七點鐘,太陽已經升起。

一晚上沒有怎么休息的,刑警隊員立馬出發開展今天的工作。

解剖室那邊法醫的尸檢工作也基本上完成了。

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時間,跟陸川在現場判斷的并沒有太大差異。

只是對死者腹部和后腰上的傷口進行了著重的分析。

兇手劃破死者大動脈之后,連續捅了對方兩刀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在對方肚皮上劃了對方一刀。

整個過程當中,兇手并沒有劇烈的反抗。

至于腦袋上的鐵釘,也確認是死后才釘進去的。

李東林之所以做出對一近一年內刑滿釋放人員進行調查,這個區間是從他經歷過的大部分案件中總結出來的規律。

一般情況來講,刑滿釋放人員報復開展犯罪的時間間隔在三個月到7個月之間。

很少有超過一年的。

對于沒有家人幫襯的刑滿釋放人員來講,出來后的第1年或者說前三個月是最艱難的。

因為他們面臨著長期和社會脫節造成后遺癥。

再加上找工作比較困難,這會造成他們的心理壓力非常大。

所以往往刑滿釋放人員出現犯罪,概率大多數集中在出獄后的前三個月。

李東林把這個時間放寬到一年,已經是比較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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