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煙云  第四章 樓蘭 (二 下)

類別: 架空歷史 | 盛唐 | 李白 | 杜甫 | 郭子儀 | 岑參 | 高適 | 安祿山 | 哥舒翰 | 盛唐煙云   作者:酒徒  書名:盛唐煙云  更新時間:2010-12-09
 
第四章樓蘭(二下)

死者已矣。

活著的人卻依舊要為生存而繼續掙扎。

已經陣亡了這么弟兄。王洵無法再狠下心來命令幸存者進行一場做毫無希望的廝殺。領著一伙殘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對一群陌生且數量未明的沙盜,天時、地利、人和這三條樣樣不占,大伙根本不可能奪回輜重后再平安脫身。

他只有暫且接受現實,一邊養傷,一邊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時機。

事實上,王洵懷疑自己即便做出與沙盜拼命的決定,弟兄們也未必肯遵從。這一點,從老周、魏風等人對盜匪的稱呼上就能推斷得出。他們更喜歡稱呼對方為樓蘭人,而不是沙盜。雖然王洵幾次婉轉地提醒,樓蘭古國已經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內根本沒有樓蘭這么一個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說,只要最后一個樓蘭人還活著,樓蘭國就還存在!”讓王洵更郁悶的是,他在隊伍中的影響力,明顯已經受到了外人的挑戰。那個蒙著一層薄薄面紗,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無論說出什么狗屁不通的話,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衛奉若圣旨。雖然他們這些賤骨頭經常因為油嘴滑舌,招來小洛的追殺,但那種一邊在小洛的攻擊下抱頭逃命,一邊回過頭來嘻嘻哈哈的模樣,更像是一種享受,而不是被懲罰。

“紅顏禍水!”王洵老氣橫秋地小聲嘀咕。這是他第一次為了白荇芷跟王準拼命時,顏季明的原話。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當不過。王洵從前從來沒見過如此瘋瘋癲癲,如此不知憂愁,如此傷風敗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團跳動的火苗,溫暖著所有人的笑容。

腹誹歸腹誹,真正面對小洛時,王洵發現自己也很難將臉板起來。對方身上仿佛有一種天生的親和力,可以讓人在不知不覺間放棄一切防備。而對方的醫術也確實很不錯,自打從昏迷中醒來后,王洵身上的傷口幾乎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慢慢愈合。第一天在下地活動時,偶爾還會滲出些血珠,第二天血珠就變成了淡淡的水漬,到了第五天頭上,傷口已經完全結了痂,除非動作幅度太大,否則已經感覺不到任何痛楚了。

對于王洵的驚人恢復速度,小洛姑娘也是嘖嘖稱奇。“你簡直是頭牦牛!”每次幫他換藥時,都忍不住品頭論足,“比牦牛還壯實。我從十歲起跟在爺爺身后幫忙治傷,還是第一次看到愈合這么快的家伙!”

“當然了,也不看看我們王頭兒是誰!”看到小洛兩眼放光,方子陵的嘴巴就又開始犯賤,“他可是長安第一勇士,空手可以放到一頭牛!想當年,無論走到哪,都有一堆女孩子追著送香囊。你可要把握住機會,否則,等我們離開,再后悔就來不及了!”

“他?”小洛姑娘對此將信將疑。送荷包是樓蘭女子向男方表達愛慕的一種方式。當成年女子看某個男子順眼時,便將自己頭上一縷青絲剪下來,裝進香囊,親手送給對方,或者托人送到對方家中。如果對方接納了,則收下香囊,再以一張完整的狼皮作為回贈。然后雙方的家人就可以坐到一起,大大方方地商議婚禮細節,以及聘禮、嫁妝的多少。由部落中的薩滿選定吉期,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當然了。老魏和老周兩個可以作證!”不顧王洵幾乎要跳起來殺人的目光,方子陵繼續滿嘴跑舌頭。

“是啊,是啊。上次我跟王頭一起出門,也收到了好幾個呢。氣得我家婆娘整整三天沒吃飯!”閑極無聊,魏風和老周兩個也被方子陵給帶壞了,睜著大眼睛盡說瞎話。

“那你家婆娘可真傻。”從沒離開過部族的小洛被三個壞家伙忽悠暈了,眨巴著水汪汪地大眼睛說道。“如果是我,就先吃飽了飯,然后拿起一把刀子出門。將那些敢給我夫婿塞香囊的臭女人全大卸八塊。看下次誰還敢不長眼睛!”

“嘶!”眾人聽得直吸冷氣。因為常年跟周邊部落起沖突,樓蘭人中未婚女子的比例,遠遠多于男子。所以這個部族和中原一樣,也是一夫多妻。越是強壯的男人,在外邊越受青睞。但女人們顯然自有一套保衛婚姻的辦法,逼不得以時,她們不介意把自己變成一頭護巢的母狼。

“丫頭,話可不能亂說,要是被人聽見,你就甭想出嫁了!”帶著幾分調侃之意,向來寡言少語的老朱走過來湊熱鬧,“男人么?誰不想三妻四妾的。如果周圍的人都好幾個老婆,只有他守著你一個,走在外面,他肯定抬不起頭來”

“娶老婆多和有沒有本事有什么關系?”小洛姑娘的大眼睛登時充滿了困惑,但很快,她就從自己看到過的現實情況,推測出其中道理。大頭領康老娶了七個妻子,自己已經亡故的爺爺和父親,也都娶了三個。部落中陳叔雖然身子骨單薄得幾乎風吹就倒,可憑著一肚子墨汁兒,也有四個女人哭著喊著要嫁給他。跟自己從小玩到大的小石頭更不用說,雖然還沒有成親,可每天晚上,都有一大堆女孩子在演武場旁邊替他吶喊助威。跳得一個比一個高,巴掌一個比一個拍得響。

越是優秀的男人,喜歡他的女孩子越多。這可是個大麻煩。輕輕皺著眉頭,小洛姑娘眼中第一次有了憂慮。對于冰雪般聰明的她來說,人生中還沒有什么解不開的難題。“那好辦!”很快,笑意就重新漲滿了她的雙眼,“我要是看上哪個男人,就讓他拿一張金狼皮來做回禮。我親手做了皮帽子給他戴上,保證這輩子,都沒人敢小瞧他!”

“嘶——!”周圍又響起一陣倒吸冷氣聲。在山谷里悶了這么多天,大伙對樓蘭人的習俗已經多少有所了解。這個部落信奉火焰之神阿胡拉·瑪茲達,認為其創造世間一切。不像西域中其他部落,受突厥人影響以狼為圖騰。而小洛口中的金狼,則是沙漠野狼中的異種。渾身上下呈金黃色,百年難得一見。只要出現,肯定是群狼之首。(注1)

想要獵取金狼王,首先得面對數千頭野狼的瘋狂攻擊。其次,突厥人以金狼為神明在人間的化身,凡殺死金狼者,要么成為突厥人的首領,要么,就得被蜂擁而上突厥武士剁得粉身碎骨。

對于王洵來說,以上兩個挑戰無論哪個他都不愿意接受。小洛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雖然沒有見過她的臉,但從靈動的眼神和柔軟的腰肢上來判斷,她即便到了中原,也堪稱絕色。可自打離開長安之后,王洵的目光已經很難再被某個女孩子所吸引。并非是心中已經被白荇芷填滿,而是在深處充滿了疲倦。

這種來自內心深處的疲倦感,讓他對同齡年青人熱衷的一切,都提不起興趣。醇酒、美人、名馬、寶刀,所有能點亮年青人生命的東西,仿佛都厚厚地蒙上了一層塵土。美艷如貴妃娘娘又怎樣,還不是姣好的外表下,包裹著一顆蛇蝎心腸?為了保住自家的秘密,她不惜通過自己的哥哥楊國忠,將四百余無辜者,千里迢迢送到哥舒翰的屠刀下。明亮如寶劍巨闕又怎樣?如果不是拿在南霽云手中,還是成為某個皇族的玩物的話,不是一樣躺在某個沒有陽光的角落里,慢慢地被歲月銹蝕?

越是在蜜罐里長大的年青人,遇到挫折后越是容易憤世嫉俗。此刻,在自以為看透了世間一切的王洵心里,活著的目的只是為了向上爬,向上爬,想方設法爬得更高,更高,功成名就。最終將那些曾經背叛過自己、謀害過自己和欺凌過自己的家伙,一個個都踩在腳下。那樣,他才能吐出心中積聚已久的怨氣。才能回到長安城中,在靜夜里悄悄地對死于大漠中的那些兄弟們的亡魂說一句,老子替你們把公道討回來了,老子沒有忘記當日的承諾!

一股無形的寒意,慢慢從他眼中散發出來,令周邊友善的調笑聲噶然而止。校尉大人生氣了!方子陵、老周、老魏等人意識到王洵神色不對,趕緊低下頭去,將目光避開。唯有小洛姑娘感覺不到這股冰冷,兀自回過頭來,笑著揣摩王洵的心思,“你怕了?真是個膽小的家伙,虧你長了這么結實的一幅身板!”

說著話,她還念念不忘用手在王洵傷口周圍的肌肉上捏一捏,仿佛市場上買菜一樣討價還價,“金狼的確很難打。很多人這輩子都看不見一頭。這樣吧,如果是你的話,本姑娘可以打個折兒。按照一金十銀計算,沒有金狼皮,十張毛色純銀的雪狼皮也可以。”

“哈哈哈哈!”禁衛們再度狂笑著捶地,籠罩在大伙周圍的寒意如同陽光下的殘雪般迅速消融。

嬉鬧聲中,小洛姑娘拉起王洵的手掌,用自己柔軟的小手在上面輕輕拍了拍,繼續補充,“要等你傷好了之后,親自去打,拿錢買回來的可不算!”回過頭,她的目光掃向滿臉羨慕的方子陵等年青禁衛,“你們幾個,也可以!條件都一樣!本姑娘今天決定了,誰先親來十張雪狼皮做聘禮,本姑娘就嫁給他!”(注2)

注1:拜火教,在中國稱為“祆教”。公元前六百年起,便在中東和西亞流傳。是古代波斯帝國的國教。

注2:雪狼,一種體型極大的高原狼種。可以重達七十公斤,身長達兩米以上。群居,性情兇猛。因為皮毛呈銀白色,華貴保暖,在上世紀中葉被人類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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