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歷史——明朝那些事兒  二十、制度后的秘密

類別: 歷史 | 好看歷史——明朝那些事兒 | 當年明月   作者:當年明月  書名:好看歷史——明朝那些事兒  更新時間:2010-08-30
 
上面我們介紹了朱元璋時代的一些重大事件,是時候對明初的制度作一個概括的介紹了,這些制度對整個明代都有著深刻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在這些制度背后隱藏著一個秘密,而這個秘密就埋藏在朱元璋的心中。

朱元璋和明朝法制建設

說起法制建設,大家可能很難把這個現代化的觀點和封建君主聯系起來,但朱元璋實在是個了不起的人,他不但制定了完備的法律,還成功的普及了法律。

我們之前說過,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并規定了五種刑罰,分別是笞、杖、徒、流、死。翻譯成現代語言就是小竹棍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當然按照朱元璋的格,他是不會滿足于這幾種處罰方式的,這五種只是正刑,另外還有很多花樣,之前已經介紹過,這里就不多講了。

而在明初的普法教育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大明律,而是一本叫做《大誥的書,這到底是本什么樣的書呢?為什么它比《大明律還重要呢?

所謂《大誥是朱元璋采集一萬多個罪犯的案例,將其犯罪過程、處罰方式編寫成冊,廣泛散發。那么為什么朱元璋要推廣《大誥而不是《大明律呢?只要細細分析,我們就可以發現朱元璋確實是個厲害的人物。

根據法理學的分類,《大誥采用了案例,應屬于判例法,這么看來朱元璋還頗有點英美法系的傾向。朱元璋正確的認識到,要老百姓去背那些條文是不可能的,而這些案例生動具體。個個有名有姓,老百姓吃完了飯可以當休閑讀物來看,就如同今天我們喜歡看偵破故事一樣,更重要的是,里面還詳細記述了對這些犯人所使用的各種酷刑,如用鐵刷子刮皮、抽腸、剮皮等特殊行為藝術,足可以讓人把剛吃進去的東西再吐出來,然后發誓這輩子不犯法。

把犯人的罪行和處罰方式寫入《大誥,并起到警示作用,實在是一種創舉。

但問題還是存在的,因為當時的人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文盲占人口的大多數,沒有希望工程,讀過小學(私塾)的已經很不錯了,大家在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城門口貼著一張告示,一個人讀,無數人聽,并不是因為讀的那個人口才好,而是由于大家都不識字,這是符合客觀事實的,老百姓素質低,即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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