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  第617章 三十稅一

類別: 歷史 | 架空歷史 | 晚唐 | 木子藍色   作者:木子藍色  書名:晚唐  更新時間: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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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這些東西,就算是專門的人也一定就能全部弄的清楚明白,李璟也不指望一兩句話就讓這些刺史縣令們都明白清楚。.特別是如今的這些州縣主官們,其實具體的庶務大多不會親自辦理,反倒是吏才是真正的辦事員。

不過,對于新稅法改革李璟已經下定了決心,鎮[]的地盤越來越大,人口越來越多,新稅法越早施行越有利。

李璟的新稅法也簡單,就是把明朝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和清朝的攤丁入畝直接拿來,取代現在的兩稅法。

說白了,兩稅法的關健在于保留了戶稅和地稅,戶稅是按九等戶等征稅,而地稅則是按地畝征稅。而現在李璟要做的,就是首先把這個含有人頭稅姓質的戶稅廢除掉。

同時,最重要的一條,統一賦役,限制苛擾,促使稅賦趨于穩定。如今大唐制度是賦役分開。賦以田畝納課,役以戶丁征集,賦役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貢之類的額外加派。

李璟的計劃便是直接按明朝的一條鞭法,將之全部簡化為一體,將各種差役歸于田地,計畝征收。而原來的這些差役瑤役等,則全部改為雇役,由官府雇傭人代役。如此一來,百姓便可以出丁役錢免勞役之苦。而代役之力雖然服役,可卻是有工錢可拿。而且賦役統一之后,各級官吏難以巧立名目,因此,叢弊為之一清,使稅賦趨向穩定,農民將得以稍安。

同時,官府將全面清丈土地,擴大征收面,使稅負相對均平,不使地主們隱瞞土地逃稅。

同時,還將實行計畝征鈔,官收官解,將使征收辦法更加完備。之前朝廷都是征實,兩稅后雖以貨幣算,但繳納仍折實物。這樣的過程中,常常會有故意錢重物輕的情況發生,讓百姓大受其害。李璟的計劃便是新法之后,不僅差役全部改為鈔差,而且田賦也一律改征折抄。同時,賦役征課也不再由里長、保長等辦理,而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繳入庫存。從此,不按實物征課,省卻輸送儲存之費。不由里長保長等代繳征解,又能免除侵蝕分款之弊。

李璟耐心的向眾官員們講解這新的稅制,說的都有些口干舌燥了,不過一眼望去,能明白的卻沒有幾個。

“李平州,不知對此你有何想法?”李璟見無人出聲,便主動的點了節度行軍司馬、平州刺史李振的名。

李振的資格不算最老,但卻一直深得李璟信任,是鎮[]內除李璟外,第二個任刺史的官員。李璟點他名,便是有讓他打破眼下這份沉默的意思。

李振起身,清了清嗓音,徐徐道:“聽郡王解說許久,對于這新稅法職下倒是有了些輪廓。丈量土地這一條,某覺得可行。郡王所領十州之地,登萊二州與淄青十五縣的部份土地外,其實諸州縣的土地絕大多數都是郡王新取分給百姓之土。將十州之地丈量一遍,并非難事。”

“只是,廢除戶稅,把其它各項額外加派全部簡化于一體,將之歸于田地,并且差役也要歸于田地,計畝征收,這一條,只怕會觸動不少大戶豪強地主啊。”

李振眼光很準,李璟把前后一說,他立即就已經看出了這條新稅法的真正用意。那就是以前的稅制納稅的主體是數量眾多的百姓,而現在,納稅的主體將是那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豪強們。這樣一來,可就要觸動不少人的利益。哪怕鎮[]下因為多數是新占之地,可是原來登萊平金諸州的地主也是不少的。甚至有許多大族子弟,也是鎮[]中任重要職務的。

李璟明白李振話中勸他謹慎之意,不過他覺得眼下正是好機會,如果再等幾年,說不定新打下的諸州已經有各大家族大量深入,那時反而不如眼下這么好推行了。

笑了笑,李璟望著下面的韓安國、蕭定邦這兩位大閥出身的刺史,“韓使君和蕭使君二位相信不會反對我的新稅法吧,雖然說土地要多納些稅,可你們的商隊商鋪工坊上賺的可比土地中多多了。而我們的新稅,對于商稅方面可是很優惠的,相信你們的目光不會如那些老人一樣,只盯著那一畝三分地吧。看看我們鎮[],如此繁華,如果只靠那幾畝地的產出,怎么能有今曰景象?”

蕭定邦和韓安國如果能選擇,他們自然不愿意支持這新稅法,但他們不得不承認李璟說的很對,雖然他們做為大族的代表,可實際上在登萊等鎮[]內占有的土地并不是最多的。而且,李璟說的很對,他們在鎮[]中那些商隊商鋪工坊所取得的利潤,是土地中所根本不能相比的。而且他們都剛剛坐上刺史之位,眼下不論怎么說,都是絕不會與李璟唱反調的。

二人都是堅定的站到了李璟這邊,領頭支持新稅法。

倒是蓋寓對于李璟計劃征鈔代替實物和錢,有些擔憂。雖然鎮[]的鈔票已經發行了三年,而且從來沒有出過什么差錯。可這畢竟只是一張紙鈔,如果需要便能大量印制。他對于征稅全征鈔,感到有些不安。

李璟征鈔的計劃也是考慮許久之后的結果,唐朝兩稅征錢,結果錢重物輕,而且唐朝本身就錢荒,李璟當初印鈔也就是因為對付錢荒。甚至還規定了錢不許出境的規定,并且加印了金銀幣來解決錢荒的問題。明朝時,是實行征銀。但唐的銀開采不多,還無法大量使用。而且明朝征銀后,還產生了一個問題,就是火耗的問題。李璟直接征鈔,既能解決錢荒又能解決火耗,唯一的麻煩就是鈔票是個雙刃劍,用起來得十分小心。

不過李璟自己有信心不會濫印錢鈔,也許以后他的子孫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但還是把眼前的這一關渡過再說。

看到眾人對于這一條鞭法有些適應接受了后,李璟微微點了點頭,馬上又拋出了更深一步的攤丁入畝制度。

一條鞭法可不是李璟真正要用的稅制,攤丁入畝才是。

攤丁入畝,就是把丁稅合到田稅之中,按田畝征稅,徹底終結人丁地畝的雙重征稅標準,使賦和役一元化。

“攤丁人畝”則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促使了地賦和丁役完全徹底地合而為一,自后丁搖和地賦合而為一,民納地丁外,另無徭役矣。

特別是“攤丁人畝”將使城鎮工商業者免除了丁銀,上有利于工商業的發展。

而且新的稅制將放棄對農民特別是無地農民的直接控制,農民獲得一定的人身自由,遷徙或者是改行業都不再受嚴格的戶籍限制。

李璟揮動著手臂,有些興奮的高聲道:“攤丁入畝按土地的單一標準收稅,即以土地占有和占有多少作為賦稅征收的依據,“田多則丁多,田少則丁少”,使我鎮賦役負擔達到合理、平均的分配,使納稅百姓的財產與其賦稅負擔成正比,從而保證藩鎮的正常稅收,維持藩鎮正常運轉。”

攤丁入畝一開始就是李璟準備用來緩和土地兼并,防止地主逃稅,減輕普通百姓負擔,防止逃亡隱戶,增加藩鎮收入的大殺器。

如果把攤丁入畝稅制拿到朝堂上去,肯定難以實施,因為這個制度對朝廷和對普通百姓都有極大好處,但是對于那些大族地主富戶們來說,卻是一個觸動他們利益極大的壞計劃。

不過對李璟來說,來自這些方面的抵觸他不用太擔心,因為他治下十州之地幾乎就是割據之地,而且只有少部份土地現在是富戶們占據著。大量的土地其實都是新分下去給移民軍戶們的,他們絕不會反對這個對他們有利的計劃。

關于新稅制的會議一連開了五天,五天之后,會議通過了李璟的攤丁入畝新稅法。同時,還通過了專門的工商稅法,對于關稅、商稅等定下了標準,商稅三十稅一。

新稅定下之后,李璟便請參會的這些刺史縣令還有司戶參軍事,以及那些列席的咨議、顧問、教授們一起給報紙、雜志、周刊上寫文,讓他們贊揚新稅法。同時,李璟還派宣傳司的人組織說書、賣唱的等人,宣揚新稅法的具體情況。

六月初一,李璟治下十州加十五縣開始征收夏稅,按照鎮[]下稅務總局所核定的田畝以及丁銀等計算,丈量十州五十五縣之地,得田約一千萬畝。每畝額定稅三十文錢,相當于畝產一石三十稅一,畝稅三升三合,按市價四斤多米二十一文錢,加九文錢丁錢雜項等。這三十文錢已經包括丁錢和賦錢,同時免除了戶稅。分為夏、秋兩季交稅。

這個稅定的并不算高,整個十州的稅收才三十萬貫,對于這些百姓們來說,按地征收,地多稅多,地少稅少。更關健的是,以前最讓百姓們害怕的瑤役差役已經沒有了。

稅務總局派下稅務員下到各州縣鄉下,與縣令吏員衙役等一起收稅。百姓們也不用再交糧,也不用再去拿糧換成鈔,擔心商人們故意壓價了。稅務總局只收鈔票,而且都是事先已經定好了,每畝三十文,按擁有田地繳納。

夏稅一直收到八月結束,之前百姓們可以將自己的糧食送到各縣糧管所和糧站出售。官府在夏收前已經統一定下了今夏各類糧食的收購價格,統一收購,付給鈔票。

官府根據每戶農民擁有的土地,會下達收購糧要求,每戶百姓需上繳的收購糧一般為留足所需口糧后剩下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可以自己留下,也可以繼續出售給糧管所,任由自便。

這些新的制度規定,宣傳司每天都會組織人下鄉宣傳,夏收一結束,各州各縣的百姓們都早已經對這些收稅收糧的事情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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