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他們還是不為所動,又道:“收下吧,就當是借我的,以后有能力了再償還不遲,不要讓孩子們跟著一起挨餓。”
獵戶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再看看自己的孩子,最終放下尊嚴,,收下銀子,但不是白拿,他們當中最為高大威武的那個人走上前,將脖子上獸骨制成的項鏈摘下,交給沈飛:“你是我們的朋友,朋友!”
了卻一樁心事,沈飛走到自己原來的位子上,令狐懸舟和他隨便攀談了兩句,回貴賓席上去了。往下走的時候,之前與沈飛大有交流的競技場主管壓低了聲音對令狐懸舟說:“老板,沈飛這個人雖然厲害,但通過這件事情當是暴露了一個弱點。”
“說來聽聽。”令狐懸舟陰沉著臉。
“我認為他有著一顆善良之心,容易動感情;賭頭明明與他素不相識,甚至還懷疑過他,沈飛卻在生死關頭,不惜自己承擔風險,施以援助之手,可見他善心泛濫,是個理想主義者。”
“不錯,他確實是個善人。”回憶起在與通天教三大高手鏖戰時,沈飛不惜舍身折返,挽救無辜少女一條性命的舉動,令狐懸舟點點頭,“我們得好好想一想,怎么能好好利用這一點來對付他。”
“現在就動手嗎?”主管看起來和令狐懸舟很親近。
“不急,看看再說,此刻金陵強者如云,形勢復雜,我們貿然動手太過引人注意。”
“還是老板您想的周到。”
“不過,既然知道了他的弱點,就總有用的著的時候,讓咱們的人對他日夜監視,全力找出他身上的弱點和與人來往的渠道,越多越好。”
“明白了。”主管回應,轉身離開了令狐懸舟,下去安排去了。
坐在觀眾席上的沈飛做夢都想不到,自己的善意之舉,反而將本身的弱點暴露了出來,他更加沒辦法想象,原來令狐懸舟早就派人監視自己的一舉一動了。
五號擂臺的比賽剛剛結束,是一名仙風道骨的老者取得了勝利,下一場比賽就輪到沈飛出戰了。他颯然站起,對無論如何都不愿意離開的賭頭說道:“去吧,這一場該賭誰贏你應該心里有數,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銀兩,把寶貴的身家性命一起押上,去吧。”
沈飛的聲音如同擁有魔力,賭頭愣了片刻之后,連滾帶爬地穿過人群,高舉著手往服務站奔跑,“我,我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押上,賭沈飛贏!”
“哈哈!”一襲青衫迎風展,沈飛哈哈大笑。
他素身站立,雙手交叉,橫于胸前,腳踩花瓣云,身如長松,隨著花瓣云的前進而前進,從觀眾席一直飄到了擂臺上,降落下來。
“那么接下來就是我們五號擂臺的主戰賽了。先到達擂臺的戰士,咱們令狐家主先前已經為大家介紹過了,是來自蜀山的使者,五號擂臺擂主最有力的競爭者——沈飛,沈公子。”解說員用嘴巴對著海螺,大聲地解釋。
海螺死去之后,把血肉去除,外殼曬干,可以當做擴音器使用。
“與他交手的,是不知道來歷的神秘人物,手持一桿紅纓槍的絕強武者,請大家用掌聲歡迎他上場。”
“請歡迎他上場!”
“請歡迎他上場!”
“請上場!”
“上場!”
解說員連續說了幾次,都沒有任何人回應,無奈地自嘲道:“看來,沈公子的對手還沒有到來,咱們耐心等待一會兒。”
話是這樣說,沈飛站在擂臺上卻一點都不輕松,從登上擂臺的那一刻開始,他就清晰地感受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殺意籠罩了自己。
“怎么回事?”他心中驚疑,“殺意怎可能來自天上地下,各個方向?難道自己的對手就隱藏在某個黑暗的角落里?”
又一次贊嘆人間的強者如云,沈飛祭起仙罡,全力將它們擴散出去,作為手腳。同時面上毫無變化,腳下花瓣云不散,做出一副靜靜等待的樣子“讓我看看,你究竟藏在何處。”
師承自正道第一大派蜀山劍派的沈飛,修煉的是達通天地的陰陽道法,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從功法玄妙的程度來說,應該是最上乘的。
將仙力當做觸手來用,這招數只怕也只有蜀中上仙能夠做到。仙力向著四方擴散,越散越遠,能夠到達的極限是以自己為中心,方圓五百米的圓形空間。沈飛站在原地不動,仙力自行尋找敵人,朦朦朧朧地,追查到了一個藏身在人群當中的影子。
“找到你了。”他仍舊一動不動的,探查出去的仙力鎖定了對方,以不變應萬變,等著對方先出招,卻遲遲不見行動。
“你在等什么?”沈飛疑惑了,卻驀然感受到一絲寒意出現在身后,竟是有一桿紅纓槍自黑暗中襲來。
“怎么回事!”心中一驚,側身閃過,仍然難逃此劫,被槍尖穿透了肩膀。
“怎……怎么回事,我是不是眼花了,觀眾們你們看到了嗎,剛剛似乎有一把紅纓槍從黑暗中射出,無聲無息地出現在沈公子的身后,刺傷了他的肩膀,又再收回,消失于黑暗的最深處。”解說員語氣夸張的解說。
觀眾們第一反應居然不是吶喊助威,而是紛紛向著遠離五號擂臺的方向躲閃,離開了最靠近擂臺的觀眾席位,他們真是怕了,自從凈靈和尚和沈飛現身競技場之后,五號擂臺似乎就成為了一處被詛咒的地方,不斷有頂尖強者現身于此,對觀眾席上的普通人造成非死即傷的重大傷害,觀眾們真是嚇怕了,所以一看到又有自己不能理解的招數出現,馬上向著遠方逃離,晚一步都不能夠容忍,生怕再被牽連進去。
而他們甫一離開,便赫然發現了一個問題,原來就在看臺第十排的位子上,一個長發的男人兀自安坐,在所有人都走了的時候也一動不動,雙手交疊托著下巴,目光玩味地注視著擂臺上的沈飛。這人一頭長發黑白交雜,雙瞳之中反射著野獸般的光,瞳孔細窄,像極了夜下等待獵物的毒蛇,一身造型古怪的皮衣,完整的獸爪趴在左側肩頭,是皮衣的一部分。
從造型來看明顯不是善類,只不知道為什么明明就在自己身邊,卻一直沒有發現。
“那一槍痛不痛啊。”居然開口說話,是對著擂臺上的沈飛說的,語氣平和,沒見得如何嘶叫,卻在這嘈雜的環境下,清晰地傳入眾人耳中,“我就是你的對手——洛薩。”
“洛薩?”聽他說出名號,再聯想到之前出現的紅纓槍,觀眾席上不少人露出驚愕的神色,更加發狂地逃跑了,“快跑,大家快跑,今天的比賽都別看了,這家伙是個殺人魔,咱們趕緊躲遠點。”
“多嘴!”自稱為洛薩的男人微微蹙眉,右手伸出,槍尖與槍桿連接處綁有紅色絲絳的長槍憑空出現在那個多嘴之人的身前,一槍將他捅了個透心涼,更引起觀眾們的恐慌,爭相逃命。甚至連守著其他擂臺的觀眾,也開始逃命,互相踩踏,跑得慢的被快速擁上來的人群推倒,活活踩死。
“真是愚蠢啊。”洛薩冷笑,手收回的同時,紅纓槍也跟著消失在黑夜中。
沈飛趁著這段時間,抓緊修復傷勢,快速止血,恢復元氣,不過傷口是復原了,被槍尖捅穿的地方卻還是一陣一陣的痛,痛起來的時候,就像幾千根針同時扎進肉里,撕心裂肺的難受。
“這是怎么回事?”還是第一次產生這樣的感覺,似乎以童子金身的修復力也難以完全治愈紅纓槍帶來的傷害。
“你是不是在疑惑,為什么傷口明明已經復原,卻還是能感到疼痛呢。”自稱為洛薩的男人陰冷地笑,“不過說起來,你的恢復能力真的和資料中顯示的一樣,能夠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復原傷口呢,好厲害,佛宗的護體金身也不過如此吧。”
“資料中顯示的?”沈飛心中一凜,“你在調查我?”
“能夠被我們的人調查,對你來說其實是一種榮幸。”
“你們的人?”
“明說了吧,你最近一段時間在金陵城的表現非常搶眼,引起了我家公子的注意,我之所以出現在競技場,做你的對手,就是奉公子之命,前來測試你的實力,如果你能夠過關的話,將幸運地被收編,成為幕僚中的一員;如果沒有過關的話,就會慘死在我的槍下。”
“收編?幕僚?公子?”短暫的沉思后,沈飛已明白了洛薩的意思,“你是哪位皇子的人?”
“等你完成了測試,我自然會告訴你。”
“你可知道我背后的勢力是道宗,邀請我成為幕僚,便等于與道宗站在了同一條戰線上,這其中的意思不用我說你應該也是明白的,你家主子就不害怕會惹得佛宗不高興嗎。”
“這就不是你要考慮的問題了。”
“更何況,我道宗沈飛無論支持誰,都會是被支持者的莫大榮幸,他們感恩戴德都來不及,又怎會接受這般侮辱性的測試,真是可笑,既然你身后的人那么沒有誠意,我沈飛也絕不會幫助他。”
“說到底都是利益而已,先通過了我的測試,再談其他的不遲。”洛薩冷冷地說,“前提是,你有這個本事的話。”
絲絲縷縷的光芒出現在他的身體外面,洛薩坐在原地,不準備離開,似乎就想這樣隔空與沈飛開戰。之前兩次出手,他所施展出的招數非常特別,感覺和蜀山道術出自一家,是通過操控存在于天地之間的靈力而發揮出匪夷所思的力量。使用的武器卻不是蜀山慣見的仙劍,而是一桿槍,一桿槍尖和槍桿之間拴著紅色絲絳的長槍——紅纓槍。
從槍上靈力的波動來看,當是仙器的一種吧。
“我覺得既然是比賽,還是站在擂臺上比較好,你說呢。”沈飛有意這樣說,因為從洛薩剛才的表現來看,他發動技能可以無視距離的限制,自己卻不行,無論是有去無還劍術,還是五行創生術都需要在一定的距離范圍內發動,所以距離近了,對自己更有利。
“好,就如你所愿,不過實話告訴你吧,就算距離再近,你都不會是我的對手。”絲絲縷縷的光芒閃爍,洛薩原地消失,再出現時已經到了擂臺上,看起來像是空間系仙術,可是,一個能使用出空間系仙術的上仙,為何會蹚人間這趟渾水。
“你的樣子看不出年齡呢。”沈飛上下打量對方。
“仙人不都是如此的嘛。”洛薩站在沈飛的對面,擂臺的另一側,一只手抬起,手掌所對的虛空中出現細碎的漣漪,紅纓槍的尖端在漣漪中出現,如同來自另一個世界。
沈飛驚訝地說:“你果然是仙人,身為仙人為何要參與人類的爭斗?”
“小朋友哦,仙人的活法有很多種的,類似蜀山群仙那樣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活著其實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而已,很多仙不喜歡的。”
“除了蜀山,那就是蓬萊仙島了,這么說你來自蓬萊仙島嘍。”
“我確實在聚仙閣里呆過一段時間,不過現在已經退出了。”
“退出了?”
“緣由嘛,就沒必要告訴你了。”
“可是,無論怎樣,你都身為仙人,既然是仙,便應該遵守仙人的規則,不該隨便插手人間事務。”
“都說了那是你們蜀山的規矩,不是天下所有仙人的規矩。”
“凡修煉道術者,都是一家。”
“小朋友哦,你可真愛開玩笑呢。”洛薩抬起右手,紅纓槍在他手間化作一條似蛇似龍的妖獸,“照你這么說,魔教修煉的也是道術,也是一家子的嘍。”
“據我所知,魔教修煉的是魔功吧。”
“實話告訴你吧,現在九州的四大門派,除了佛宗之外,全部修的的是達通天地的道術,而且,這份力量的起源并不在蜀山,蜀山也不是靠著這份力量發家的,我說的對也不對。”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