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嚴而肅穆的法庭。
戴著手銬的陸然,在兩位法警的護送下,緩慢步行至被告席。
噹!木槌敲下。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陸然,金牛市瓏角區人,2013年9月8日于金牛市步行街中天百貨廣場,購得「威利牌充電式電鋸」,以此作為兇器于2013年9月10日凌晨將其生母殺害。事后對尸體進行肢解,掩埋于樓下小區的綠化帶中。”
“在犯下如此重罪的情況下,嫌犯陸然卻假裝一切正常,繼續著第九中學的正常讀書生活,并將兇器電鋸以紙箱包裹的形式,藏匿于一號教學樓底層的廢棄體育器材室內。”
“2013年9月13日晚十點整,晚自習結束后,陸然邀約其女友兼同班同學的張小春,在同樓層的女廁所內進行隱秘私會。最終在女廁內,施以殘忍手段,將張小春殺害并試圖偽裝成自殺現場。”
“在張小春死亡后,嫌犯陸然選擇離校,隱匿于金牛市的各個陰暗角落,繼續以「電鋸」殺人,作案時間通常選于23:0002:00間,地點不定。分別以電鋸殺死……共計10人,被害人多為女性,尸體均以‘肢解拋尸’的方式進行處理。”
“最終,于2014年6月13日晚十一點三十分,嫌疑人陸然獨自乘坐112公交車,在車輛駛過金隆隧道時,以威脅司機方亦骨并逼停公交車,通過裝于紙箱中的電鋸,將方亦骨殘忍殺害,在其準備處理尸體時,由暗中埋伏的警方圍剿并成功抓獲。”
陸然全程愣在原地,就在宣判結束時,眼瞳瞪大而撕心裂肺地說著:
“我沒有殺死我的母親,我殺死的是一只人偶!另外,張小春是被她自己所召喚出來的咒靈所殺,在她自殺當晚我有不在場證據……你們中間所說十個人,我一個都不認識。112路的公交車司機才是一位連環殺人犯,而且還是一位邪教徒。”
陸然繼續辯解道:“我是因為收到他人的正當委托,在性命受到威脅時,才被迫殺死這位司機,不信的話你可以問……”
陸然的大腦就如同一團漿糊,只記得自己找了份工作,然后收到委托去跟蹤司機方亦骨。
但最關鍵的一點,陸然根本記不得到底是誰讓自己去的,也不記得自己找的是一份什么工作。
政府指派給陸然的律師,起身發言:“我請求對被告人進行精神層面的鑒定……被告人從小父母離異,有證據表明其童年由陰暗所籠罩。他母親時常會帶不認識的男性回家,并常年對被告人進行施暴,導致他的精神出現問題。”
“不!我沒瘋!我爸媽都在外地跑商,根本沒有離婚。”
法官根本不聽陸然的‘瘋言瘋語’,贊同律師的提議。
“嗯,今日將由權威的精神機構對被告人進行為期三天的精神評估。四天后,將根據評估情況進行最終宣判。”
“休庭!”
隨著木槌敲下。
陸然在法警的拽動下,離開法庭。
在法庭的門外,擠滿著被害人的親屬,以及一些看到相關新聞而對陸然這位‘電鋸殺人狂’恨之入骨的群眾。
抓扯。
腳踢。
揮拳。
唾沫。
“你這種人就應該下到地獄十八層,扒皮抽筋、煎炸熬煮,永世不得超生……你還我的兒子!你這個該死的殺人兇手,你還我的寶貝兒子啊!!!”
看著這群情緒激動的群眾們,陸然的大腦異常疼痛,總感覺大腦里明明記得的事情,在當前完全想不起來。
就在這時,陸然偶然間瞥見一個熟悉的人影。
他的視線穿過不斷咒罵的受害人親屬,隱約看見在法庭外部走廊的盡頭,站著一位身穿第九中學衣服的女生,由于距離太遠,陸然根本看不清其模樣。
“她……對,我在公交車上見過她。”
突然間,陸然力量爆發。
兩名身強力壯的法警居然架不住這股力量,依靠臂力而將法警給震開……緊跟著,陸然一腳踢在擁堵于過道間的死者家屬面部,硬生生踹開一條開闊的道路。
雙手被銬住的陸然,以最快速度向著通道盡頭跑去。
可出現在盡頭的神秘女學生也同一時刻向著轉角處快走而去。
在陸然抵達轉角口時,再也找不到女學生的蹤跡。
“為什么……我的精神真的出問題了嗎?”
在陸然直愣愣地站立期間,被身后追來的法警給撲倒,一棍子重重敲在他的脖頸上,暈眩過去。
四日后,根據權威的精神鑒定結果,陸然因患有嚴重臆想癥、精神分裂癥。審判決定,陸然的余生將在精神病院中度過。
一輛特殊的精神病院醫護車,載著全身緊縛的陸然,行駛在顛簸的道路上。
由于后車廂里根本沒有任何一扇窗戶,陸然根本就不知道車輛前行的方向。
“為什么……為什么……”
由于在押送之前,陸然被強制注射了一管鎮定劑,當前大腦完全處于迷糊的狀態。
甚至,陸然感覺越來越多的事情記不清。
慢慢的,陸然居然在車上睡去。
待到陸然醒來時,自己已穿上精神病人的白色服裝,雙手受到束縛而無法活動,躺在一張鋼絲床上,因鋪墊有棉絮,睡在上面還算柔軟。
病房昏暗而僅有一扇小窗戶。
走下床的陸然,站在狹小的窗口,目光看向外部。
類似于‘世外桃源’的完全封閉式精神病院展現在陸然眼前。
病院外盡是綿綿無盡的綠野叢林……病院則是由高約二十米的鐵質高墻所圍繞。
所有的精神病人都將在這里‘幸福’地度過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