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爪格拉斯沒要,都讓給了林耀,算是對他那一槍的肯定。
林耀用熊爪做了個項鏈,紀念自己的第一只獵物。
就這樣,他成為了一名獵人,并得到了格拉斯的認可。
接下來的三個月,他與格拉斯搭檔,獵殺著方圓數百里內的食肉動物,等到食肉動物獵殺的差不多了,才開始和普通獵人一樣去河邊獵殺河貍。
獵殺河貍沒有危險,而且河貍的數量巨大,多的殺不完。
但是獵殺河貍,沒有額外的獎金,這對習慣了獵殺食肉動物,天天拿獎金的林耀來說很難受。
他計算過了,成為獵人的第一個月,底薪加上獎金一共是218美元。
第二個月少點,因為獵物少了,他只賺了174美元。
第三個月更少,幾百里內,很少能見到食肉動物的身影,只賺了122美元。
三個月加起來,一共是514美元,如果他還是皮匠學徒,拿著一個月30美元的底薪,起碼要十七個月才能賺這么多。
果然,他的選擇是正確的,荒野獵人比皮匠更有前途。
當然,也有壞消息。
杰拉德對他很不滿意,他認為讓林耀跟格拉斯搭檔,能大大削弱格拉斯的狩獵速度。
卻不想,林耀的表現并不比普通獵人差,二人相互配合,賺了個缽滿體滿。
杰拉德知道格拉斯的實力,不敢拿他怎么樣。
對于林耀,他就沒那么多顧慮了。
杰拉德認為,林耀能成為獵人是他的功勞,林耀沒有像他說的那樣給格拉斯找麻煩,相反,他們合作的很好。
這是一種背叛,所以在林耀面前,杰拉德不但整天冷著臉,還私底下威脅他說,回到城鎮后林耀必須給他兩百美元,不然他不會放過林耀的。
林耀的回答很簡單:“我像個傻瓜嗎?”
事實上,林耀根本不怕杰拉德,別說兩百美元,之前說好的20美元他都不準備付。
杰拉德看他年輕,認為能嚇唬住他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可以很肯定的說,他殺過的人比整個營地加起來的還多,如果你想與我為敵,最好睡覺的時候都睜著一只眼睛。
那天談的不是很愉快,杰拉德臨走時放下狠話,回城鎮后要讓林耀好看。
林耀很清楚,杰拉德不是開玩笑。
這件事沒那么容易了解,同樣他也在考慮,要不要讓杰拉德活著回到城鎮。
初冬...
“格拉斯,今天是不是不開工了,我看大家都沒出發?”
“是的,不用開工了,老板統計了一下,現在大概有兩萬張皮子,天氣也冷了下來,我們要準備回家了。”
隨著初冬的到來,天氣越來越冷。
林耀搓著手,看著還在忙乎的皮匠們,看樣子再有幾天,等到這批皮子處理好后,他們就該離開保護區,返回溫暖而舒適的城鎮。
“霍克的情況怎么樣?”
“好多了,謝天謝地傷口沒有化膿,他現在已經能下地行走了。”
霍克傷到了骨頭,傷筋動骨一百天,這是唐國的一句老話。
經過三個月的修養,霍克現在能拄著拐,繞著營地干點零活。
估計再有半個多月,他連拐杖都能扔掉,又是一個棒小伙。
“格拉斯,老板叫你過去。”
二人正說著話,有獵人氣喘吁吁的跑了過來。
“發生什么事了?”
“有人看到了印第安人,是克里族的斥候!”
“不可能!”
格拉斯臉色大變,按照克里人的習慣,此刻他們應該在數百里外的南方過冬,明年開春之后才會返回。
正因為克里人有遷徙傳統,他們才能在秋天來保護區偷獵。
不然,按照蒙大拿州跟克里族的協議,他們有權獵殺進入保護區的偷獵者,保護區內的獵物,嚴格來說都是克里族的私有物。
“是真的,只有克里人會用鳥糞涂抹額頭,沒人敢拿這個開玩笑。”
“走,我們去看看。”
格拉斯叫上林耀,腳步匆匆的向著亨利的帳篷而去。
亨利·愛德華,營地內的大BOSS,他們雇主,亨利皮草公司的老板,一個從法蘭西而來的小貴族。
他的年紀并不大,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歲,穿著立領的貴族風衣,里面是紅色夾克,胸口上還掛著一支金表。
與平日里彬彬有禮,風度翩翩的樣子不同,今天的亨利看上去很慌張。
看到格拉斯進來了,他當即開口道:“格拉斯,我們可能被克里人盯上了,巡邏的人跟我說,他們看到了克里族的斥候。”
“以我對克里人的了解,這個時間點他們不應該巡視北方領地,除非發生了什么。”格拉斯想了想,回答道:“亨利先生,馬上準備轉移吧,不管克里人是什么目的,我們都要小心他們會來攻擊營地。”
保護區中,克里人才是老大。
他們或許沒有先進的武器,值得贊揚的文明,但是他們的實力不是狩獵營地能夠比擬的。
按照格拉斯的說法,克里人足足有六千多人,因為種族習性,他們過半都是戰士。
只要他們想,隨時可以拉起一支人數超過兩千,裝備著火槍,弓箭,馬匹,長矛的軍隊。
這樣的軍隊,或許對聯邦沒有威脅,對蒙大拿州的駐軍也沒有威脅。
但是放到下面,單獨的郡縣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營地內這幾十桿槍老爺槍,幾十號人,都不夠一人一口吐沫的。
“轉移的事情好辦,我已經下令讓泰勒去準備了,只是我很擔心,他們是不是為了我們的皮毛,這種事不是沒發生過。”
亨利知道轉移的重要性,可他更怕克里人的目的是掠奪。
格拉斯皺著眉頭,克里人也是智慧物種,不是野人,他們甚至會跟蒙大拿州的議會談判,以不驚擾城鎮為理由,換取讓自己生存的保護區。
現在,克里人早不出現,晚不出現,偏偏在他們狩獵到了足夠多的獵物時出現了,目的是什么真的很難說。
皮毛的珍貴性,不需要再重復了。
其他季度,也會有蒙大拿州的商人,來跟克里族的人交換皮毛。
如果說,這些出現的克里人,是為了他們手上的皮毛而來,他們恐怕就是立刻轉移營地,也會受到克里人的追殺。
“上一次克里人追殺偷獵者是在六年前,那一年,他們的部落染上了瘟疫,需要足夠的錢購買藥品。”
“為了錢,他們殺死了兩波偷獵者,搶走了他們的皮子跟外面的商人換了藥。”
“這說明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他們哪怕知道有人偷獵,只要數量不讓他們不安,克里人是不會主動獵殺偷獵者的,因為他們很清楚偷獵者也是白人,現在印第安人的處境并不好,要學會克制,不能給自己找麻煩。”
“我覺得,可能是我們這次獵殺的獵物太多了,引起了他們的反感,派出斥候是讓我們知難而退,并不一定會對我們做什么。”
格拉斯有點底氣不足,與其說是解釋,不如說是安慰亨利。
亨利聽到這樣的話,深深的松了口氣,就跟說給印第安人聽一樣,大聲道:“這次回去后,三年之內,不,十年之內我都不會再來了。”
格拉斯聳了聳肩,回答道:“如果沒有其他事了,我準備回去收拾東西,霍克的腿上還沒有好利落,我得給他準備一副擔架。”
亨利擺了擺手:“快去吧,我們收拾好東西就動身,不會耽擱太久的。”
格拉斯對林耀點點頭,二人離開了亨利的帳篷。
站在外面,格拉斯不等林耀開口,直言道:“克里人是行動派,斥候出現了,他們的襲擊就不遠了,快點回去準備一下吧。”
“他們的實力怎么樣?”林耀反問道。
“很強...”格拉斯指了指周圍,沉聲道:“這片土地不是蒙大拿州賞賜他們的,是克里人用三千條人命,逼著州議會不得不答給他們一塊地盤。”
林耀點點頭:“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