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吧。”
林耀來到客廳,將報紙丟給了正在吃早餐的雞心。
雞心不以為然的拿起來,只看兩眼便目瞪口呆,驚道:“這樣也行?”
“書生殺人不用刀,口誅筆伐就能讓你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耀坐在沙發上,掃了眼葉國歡舉著ak的照片,嘆息道:“葉國歡是個猛將,也不知道現在怎么樣了,他的通緝令貼的到處都是,警方懸賞三百萬港幣抓他,不知道他能不能熬過這一劫。”
雞心聞聲后說道:“我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過這一劫,別忘了,這里是元朗,三湘幫的底地盤,他們肯定在找我們,再不走就等著死吧。”
看了他一眼,林耀表情不置可否。
雞心現在一心想分錢跑路,卻不想想自己人生地不熟,跑路是說跑就能跑的嗎?
眼看林耀不回答他,雞心咬了口火腿煎蛋,又道:“耀哥,你是怎么想的,真以為在這套公寓里能躲三五個月啊?”
“地方肯定要換,只是不能現在換,我們這里暫時還是安全的,沒必要做驚弓之鳥,還是再等幾天吧。”
林耀說的不容置疑,更沒提分錢的事。
一轉眼,四天過去了。
黑白兩道都在找他們,更有傳言,葉國歡逃進了九龍城寨,正在利用這個三不管地帶逃脫追捕。
還有小報放出風來,說葉國歡其實被抓了,此時正在接受嚴格審訊。
各種消息層出不窮,至于哪條真,哪條假,這就不得而知了。
對于葉國歡被捕的消息,林耀并不是很相信。
此人命犯七殺,想不聲不響的抓住他,基本沒有可能。
林耀更傾向于,葉國歡逃進了九龍城寨,或者被某個大人物庇護了,這才一直沒有被抓到。
幾天下來,林耀穩坐釣魚臺,只等風頭慢慢散去。
他相信,人的注意力不可能永在一個點上,遲遲找不到他們,不管是黑道還是白道,時間一久都會松懈。
只是林耀挨得住,雞心卻有點挨不住了。
一天天過去,他顯得越發急躁。
林耀都不知道,他為什么這么想走,莫非是擔心時間久了,他會分不到錢了?
勸了他幾次,他也聽不進去。
第五天,林耀洗澡的功夫,他甚至想進屋偷錢逃跑。
幸好刀仔一直看著他,將他抓了個現行。
不然,只能到警署見他了。
“耀哥,你得好好勸勸雞心,雞心的樣子被打死豺狼的那個差佬看到了,現在通緝令貼的到處都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通緝犯,真讓他跑出去,被差佬抓了怎么辦?”
站在陽臺上,看著落下的夕陽,刀仔臉上滿是憂慮。
林耀吸了口煙,默不作聲的點點頭。
片刻之后,煙頭丟在地上用腳踩滅,他深吸了一口氣:“晚上我叫他出去談談。”
“刀仔,耀哥,吃飯了。”
小鳳做好了晚飯,來陽臺叫他們吃飯。
林耀面無表情的來到客廳,看了眼坐在餐桌前有些心虛的雞心,開口道:“雞心,我們在這里藏了五天了,再藏下去可能不安全,晚上咱兩出去轉轉,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合適的住處。”
“好。”
雞心低著頭不敢看林耀的目光,生怕林耀會提起他逃跑的時。
其實林耀并沒有提,他只是安安靜靜的吃飯,整頓飯一言未發。
吃飽喝足了,外面的天色也暗了下來。
林耀看了看時間,此時是晚上七點半,于是開口道:“走,我們出去轉轉。”
披上個外套,林耀帶著雞心離開了。
他們打車來到了馬頭山,此時的馬頭山,還沒有像后世那樣被開發成公寓住宅區,都是些五六十年代的低矮老樓。
臟亂差是這里的標志,僅有的兩棟高樓也沒有建成,看樣子不知道因為什么原因停工了。
“雞心,你是不是很想走?”
林耀直奔爛尾樓而去,一邊問,一邊打量著這棟樓。
雞心不知道這話是真心還是假意,遲疑著說道:“耀哥,我說走,你不是不同意嗎?”
“強扭的瓜不甜,你人沒走,心已經走了,我還留你做什么?”
林耀順著樓梯往爛尾樓上走,走了兩步,發現雞心沒有跟上來,于是招手道:“上來看看,要是這里合適,我準備將這里當做臨時據點。”
雞心咬牙跟了上來,二人一前一后往樓上走,很快來到了17樓的樓頂。
站在樓頂的天臺上,整個馬頭山,乃至于半個元朗都映入眼簾。
林耀吹著晚風,打量了一下這里的環境,搖頭道:“不太合適,這里太高調了,住進來瞞不過有心人的目光。所幸,我跟刀仔沒被認出來,警署沒掛我們的通緝令,不然只能和葉國歡一樣,躲進九龍城寨里去了。”
“耀哥,你同意我離開了?”
雞心忍了許久,還是忍不住問道。
林耀回頭報以微笑,笑著說道:“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人,你執意要走,我怎么挽留?”
“耀哥,不用分我六十萬,我這個人很知足,你給我五十萬我就立刻離開港島,一輩子也不回來了。”
雞心一臉期盼,連要價都比以前低了不少。
林耀笑的更燦爛了,拍了拍雞心的肩膀,攬著他一起看著腳下的城市,低語道:“你知道嗎,我是一個很講道理的人,信奉能用智慧解決的事,絕不多動武力。可有些時候,偏偏有些人不如你愿,比如說你吧,我明明告訴你了,這筆錢現在不能動,為什么你總是不信?”
“耀哥?”
雞心驚恐的看向他。
下一秒,只覺得腹部一疼。
低頭一看,林耀不知什么時候拿出了一把匕首,此時匕首已經扎在了他的肚子上。
“噓!!”
林耀捂著雞心的嘴,低語道:“天黑了,別大聲說話!”
噗嗤!
噗嗤!!
一連幾刀下去,林耀將雞心推開,看著他怒睜的雙眼。
此時雞心還有氣,捂著肚子,一臉痛苦的看著他,目光無比的惡毒。
林耀嘆息一聲,掏出紙巾,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跡,面無表情的說道:“你知不知道,我不讓你走是為了你好,現在港島黑白兩道都在找我們,你帶著錢離開就是羊入虎口。”
“我明明已經告訴你了,再等幾個月,以后有的是好日子過,你為什么就不相信,非要讓我難做呢?”
“你以為你多厲害,葉國歡能逃掉,那是他爛命一條,誰都知道他身上沒錢。”
“所以,他能逃進九龍城寨,那里的人不會為難的。”
“你不一樣啊,那個叫陳家駒的差佬,已經看到你的樣子了,誰不知道你是劫匪之一,這時候你要是出去了,跟六歲孩童手捧金磚招搖過市有什么區別?”
“還逃到新加坡去,你知道新加坡在哪嗎,知道要坐多久的船嗎?”
“你總以為我要害你,我是不想看你死啊!”
“可你浪費了我的苦心,將它視之兒戲,你該死你知道嗎?”
林耀走上前去,用刀刃在雞心的脖子上一劃,低語道:“下輩子,頭腦清醒點!”
說實話,在今天之前,林耀從未想干掉雞心,吞掉他的那筆錢。
他做人是有原則的,如果雞心不是觸碰了他的底線,他真不想手上沾血。
可惜,他做的太過分了。
偷錢逃跑,這怎么能忍?
真讓他跑到外面去,萬一被什么人給抓住,以他的性格恐怕一句也兜不住,啥都得抖出來。
貪財,喜歡錢,沒有錯。
不聽話才是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