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唐明耀拿著手里的雜志,詳細打量了起來。
改版之后的武俠故事,無論是整體設計,還是紙張質量,都比熱風高出了一個檔次。
32開的雜志,比原來小了一半,但厚度卻厚了不少,現在的頁數是150頁上下。
拿在手里,給人的感覺,已經不是原來那種不正經期刊了,而是有種扎扎實實的厚重感,跟唐明耀前世接觸的今古傳奇武俠版有點類似。
他掂了掂說:“這才對嘛,像個正經做雜志的樣子,以前那個,簡直就是港島狗周刊的山寨版。”
不出意外,改版之后的武俠故事要火了。
光憑外觀就能說明一切。
看完整體,再看內容。
封面上,字體大小不等、不規則地分布著四篇武俠小說的名字,雨夜花、相思引、誰家玉笛暗飛聲、賀蘭白雪……都是些看起來略文青的名字。
這個年代就流行這個。
只有唐明耀的小說武道至尊,名字看起來既簡樸又霸氣。
四個字,在封面上夸張的占據了差不多五分之一面積,差一點就要比“武俠故事”這幾個字還要搶風頭了。
名字下面,還有個副標題——火車大王全新力作,顛覆你的武俠世界!
側面再配四個不起眼的小字:長篇連載。
妥妥的第一強推位置。
翻開封面,目錄里看了一遍,短篇小說三篇,中篇小說兩篇,長篇連載一篇。
其他小說大致讀了下,雖然已經有新派武俠的影子,但老派武俠的痕跡還是特別重,至少在他眼里,沒什么新意。
當然,文筆都很不錯,有兩個故事的情節設置也很縝密,水準之上的作品,不比創新的話,唐明耀還不一定拼得過這些人。
畢竟他練筆才一年不到,進步雖然還算大,但也很難說就能拼得過別人幾年、幾十年的積累。
翻到自己的小說。
只需要看幾排文字,就會發現,跟前面的小說相比,整個文風都不一樣了。
開篇,練武多年,但一無所成的主角林楓正在河邊釣魚,突然接到鄰居家小女孩的通知,說他養父在村口被人打傷,奄奄一息,眼看活不成了。
主角急匆匆趕往村口,途中被村霸之子,一個高壯少年攔住,一頓羞辱,還被栽贓偷了人家五兩銀子。高壯少年揚言,今天還不出錢,明天一早就去他家收債。
主角懷著沉重心情來到村口,見到了養父最后一面,養父從后腰的傷口里摳出一枚戒指給他,說:“這枚戒指原來是他林楓的,當年他收養他時,起了貪心拿走了,現在物歸原主。”
養父還告誡林楓,這枚戒指很可能涉及一樁大秘密,曾在江湖引起血雨腥風,一定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說完之后,養父氣絕身亡。
林楓懷著傷痛處理遺體,在養父身上又發現了一封戰書:想報仇,三年后的元宵節,來郡城最高峰一戰!
他的熊熊復仇之焰被激起。
當夜安葬了養父之后,林楓在家里研究戒指,突然被戒指里涌出的真氣醍醐灌頂,從一名武功初學者,一夜之間入了門,成為村里的小高手。
第二天一早,高壯少年前來討債。
雙方一頓嘴炮之后動手,唐明耀這里寫出了本書第一個經典打臉情節。
高壯少年出招。
圍觀眾人:這下主角肯定要死了。
主角輕松接下。
高壯少年:你竟然接下了,再讓你見識一下我這招。
圍觀眾人:納尼,主角竟然接下來了,不過下一招他必死!
主角再次輕松接下。
高壯少年:是我小看你了,竟然逼我使出絕招,你也足以自傲了。
路人:沒想到主角竟然逼出了反派的絕招,算是厲害。
主角:你打了我那么多次,換我來了。
轟,兩人正面碰撞。
高壯少年,輸!
路人再次震驚。
高壯少年哭了,表示要回家找爸爸。
嗯,高壯少年的爸爸,是村子里最強大的高手,一名后天初期遭遇瓶頸多年的武者,多年來在村里橫行霸道,欺辱其他村民,跟山上的老虎、水里的鱷魚,合稱村里三害。
根據主角林楓此時的實力,比那村霸還是差了一截的,如果被找上門,主角肯定輸。
于是主角翻出養父留在家里的一些藥方,上山打虎,采集虎骨、虎膽、虎鞭,熬制強筋健骨的補藥。
在山上,他偶遇一個落難的女人(隱藏身份是絕世高手,但現在武功全失的那種),主角好心救起了她,并在山中為她療傷,與之發生了一段略顯曖(和諧)昧的劇情。
嗯,山里劇情大概寫了一萬多字,其中曲折就不細說了。
總之主角既與一個將來的重要女角色結下了善緣,又提升了武功,還得到了額外的戰斗底牌。
等到主角出山,他的修為已經與往日截然不同,他決定主動上門,解決村霸。
可是剛進村子,就感覺到村里彌漫著一股詭異的氣氛,村民們看他的目光,都帶著同情。
他快步奔回家,發現自己家的房子被燒了,留在家里看門的一條大黃狗,早已死去多時,尸體就在廢墟邊緣,已經發臭了。
原來,那村霸聽說兒子被打,怒不可遏就要上門找主角麻煩,結果主角卻不在家,一連消失了多日,于是村霸就把怒火發泄到他的房子和狗身上。
林楓在狂怒之中殺上了村霸的家,在一輪嘲諷、嘴炮、動手、被壓制、臨時爆種、反敗為勝的操作中,把村霸打得半身不遂,從此生活不能自理。
但是,村霸并不服輸,指著主角說:他的同門師兄還有三天就會來到村子,本來是為了獵虎,但現在老虎被主角打死了,他們必定不會善罷甘休。而且他們門派最是團結,為了個鄉下師弟,也能殺人全家,肯定會為他報仇的!
本期連載,至此戛然而止。
劇情中練武、戰斗的細節,占了不小的篇幅,因此到這里,全文就已經寫了五萬多字。
唐明耀自己看完,心想我還是挺能水的嘛,五萬多字,放其他中篇小說里,已經能寫完一個完整的故事了,在自己這里,就只開了個頭。
不過劇情還是寫得挺燃的,成功調動了氣氛,連自己都看得熱血沸騰,尤其是主角從山里回來,發現自己家被毀,狗被殺,打上村霸家里那一段,是全文的小高(和諧)潮。
他放下雜志,突然有上網的沖動。
“網絡上對我這本小說,會有什么樣的評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