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家伙變了啊”克里斯慢悠悠的說道“換做以前,他是不會來救我的。”
“是啊,我也有這種感覺,這個家伙現在真有點革命者的味道,希望他能起到正面和積極的作用吧。也許有一天咱們真的得替這家伙辯護了。”愛德華搖搖頭。
“怎么?你不愿意?”
愛德華語氣堅定的表示“當然不愿意,這家伙是個窮鬼,你難倒想要用葉子來當律師費么?”
黑大個攤手“這個家伙啊,雖然我覺得這群民權人士亂七八糟的,但確實得承認,他們身上充滿了閃光之處,愛,平等,自由,這些建國先賢們所倡導的美好品德,如今只能在這些家伙身上見到了。國會山和白宮實在是……”
“就像伯格曼的辦公室”愛德華聳聳肩。
克里斯不解“伯格曼的辦公室?”
“哦,你沒去過,那個地方雖然看得出曾經富麗堂皇,但你走進去就會覺得陰森且充滿腐臭的味道,尤其是那個黃銅門球把手精致漂亮,但扭動的時候總會傳來讓人毛骨悚然的聲音,讓人非常不舒服,而且伯格曼這個家伙不知道是出于省電還是故弄玄虛的緣故,總是不喜歡開燈。”
愛德華顯得很迷惑:“想象一下,挺大的辦公室,基本都處在黑暗中,只有他的辦公桌上開著一盞臺燈,大白天大多數時候也拉滿著深色窗簾……”
“經典的倫勃朗式的布光啊,那種光源下你們的鷹鉤鼻子會顯得格外巨大和猙獰……”
“哎,誰說不是呢?”愛德華沮喪無比,“大概他們覺得這樣能給人以威嚴感?然而,大人,時代變了啊!”
“是啊,時代變了,可很多事情依然老樣子”克里斯有點難過“比如種族歧視”
“嗯,漢森這群人毛病很多,但他們真的沒有那種腐朽的臭味,他們這個群體內部沒有歧視”克里斯繼續說道“這簡直是個笑話,創造財富的主流社會觀念腐朽,而這群消耗財富的家伙們卻充滿了朝氣與理想。”
愛德華不做聲,只是小口的喝著可樂姜茶,“你打算怎么辦?”
“今天住在你這里,明天回學校上課,然后繼續投簡歷,面試……”
“聽我的,去法律或者政府機構吧。”
“不,黑人不應該靠施舍,而是要靠自己站起來。我會面臨無數次失敗,但并非沒有意義,我會把這些失敗都寫出來,讓全國公民都看到,光鮮之下的合眾國的病情已經是多么的嚴重!”
克里斯一拳砸到茶幾上“占這個國度15的黑人,依然被歧視,無非是歧視的方法更加隱秘,也更加無恥,這一切都要有人站出來揭露。”
“可是……”
“艾德,沒有什么可是!我知道你是為我考慮。但是,你想想,作為黑人,當看到漢森和他的伙伴們在為平權而抗議的時候,我怎么能夠坐在一邊安心享用著政府開出的‘綠色通道’?”
“這些‘綠色通道’也是,諸如馬爾科姆,金博士,黑豹黨們努力的結果!”
克里斯站起來,高大的身形與嚴肅的面容,如同天神般凜然,讓人不由自主的心生敬畏“上帝給了我聰明的頭腦和勤奮,我不能只用到自己身上,我要為我的同胞族群而奮斗。”
“我有我的奮斗方式!”
愛德華無言以對,站起來,抱住對方“記住,碰到事情別一個人硬扛,咱們是哥們兒,我會一直支持你的,缺錢缺人都和我說。老實講,我對政治沒什么興趣。但你是哥們兒,明白嘛!我不希望你出事!OK”
“嘿嘿”克里斯露齒一笑,顯得非常感動。
“好哥們,我現在餓了,給我弄個蝦仁滑蛋飯,要求滑蛋必須炒出鏡面效果來,否則口感不好……”
“去死吧,沒看到我腰都直不起來了?你有點人性好不好。外賣電話在門背后,對,就在‘法律咨詢所’的牌子的下面,想吃什么自己打電話去!我要去睡覺了!”
愛德華氣哼哼的上樓,結果因為腿軟,從半道上摔下來。
克里斯也不管,自顧自的打電話訂炸雞去了,又從冰箱里那出瓶可樂,擰開蓋子后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像欣賞藝術品那樣看著愛德華,頭下腳上倒臥在樓梯上的樣子……
現在愛德華已經習慣上完憲法課后,與收拾講義的露絲伯格聊上幾句,然后兩人一起回她的辦公室去研討案情。
是的,研討。
露絲伯格原本是抱著借助這個案子來手把手的指導愛德華如何去應對那些驚人繁瑣的案子順便把這小子培養成一個高尚的原意為米利堅法律玩命的資產階級斗士,但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后她驚訝的發現,自己是挖到寶了,這混球小子簡直是天生干律師的材料。
律師號稱是個高智商的職業,但實際上中等智力者如果足夠勤勉的話,也能很好的勝任這份工作。
百分之八十的以上的案子可以在法律匯編和各種歷史判例中找到現成的解決方案。
有時候那些兩百年前發生的案子,只要稍加變換辯護詞就能在法庭上贏得滿堂喝彩。
而剩下那百分之二十,可全靠天賦了,任何行業都是這樣,有時候天資聰明的家伙靈光一閃就能解決困擾一群人多年的問題,比如那個貝絲·哈蒙的女人,這非常不公平。
可在信奉上帝的國度內,大家都覺得習以為常。
那些被上帝眷顧的家伙,也就成了天命之子,可以名正言順的拿到各種優先權,作為代價這些人也必須努力的工作來證明自己的天資是有用的,他們就是為了那剩下百分之二十問題而生的。
露絲伯格越發覺得,只要自己好好用心指導,培養出一個未來聯邦高院大法官并非不可能。
今天下課后,其他同學包括茜萊瑞都已經自覺的快速離開。
愛德華滿是熱切的看著露絲伯格手腳麻利的收拾講義,一邊從自己的挎包里摸出本書遞過去:“給,這是洛夫克拉夫特的中篇小說,長篇小說會吃掉你寶貴的時間,而太短的則無法展現作者的風貌。總之這本中篇小說正正好好。非常適合第一次接觸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