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二年七月壬戌(13)。
彰德軍節度使張方平、保寧軍節度使馮京入宮拜謁太皇太后,并敬獻坤成節賀禮——最新編纂出版的《元祐字典》的七卷和第八卷樣書。
太皇太后得之大喜,隨即降詔,以張方平、馮京,著書有功,各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
同時許其,各蔭一子為官。
同日,大理寺卿、刑部侍郎杜純,上報了已經審結的府界胥吏諸案卷宗。
這幾日,隨著坤成節將近,大理寺和御史臺,都加快了審案效率。
顯然,這同樣是為了獻禮——天子圣節或者太后圣節之前,是有獄空的要求的。
不然,若天子圣節或者太后圣節時,大理寺里還關了一堆人,這叫天下人怎么看?
所以,在坤成節前,循例都是要突擊結案的。
今年,自也不例外。
甚至,因為太皇太后自張敦禮案后,就沒有御正殿聽政了。
所以,這個事情在政治上的優先度,反而比過去更高!
于是,都不需要人打招呼,曾布領銜下的大理寺、御史臺、刑部就已經自動自覺的,開始了快速審理。
一個個案件,被高速審結,然后上報到了都堂,都堂的宰執們,只是簡單的過了一遍,就紛紛簽押認可,然后通過通見司,將相關卷宗,送到了趙煦和兩宮手中。
當這些卷宗被送到宮中的時候,趙煦正好在陪著向太后在保慈宮后的御花園中散步。
向太后見著被送來的卷宗,又看了看正好在她身邊的趙煦。
一個念頭,在她心中浮現。
“六哥……”她輕聲說道:“與我一起審閱這些卷宗可好?”
六哥,如今已經在用人、用兵和用政、經義方面證明了自己。
但他還有個東西,并未向天下人證明。
那就是司法!
自古以來,天子就是集一切權柄于一身的最高統治者。
而司法,更是重中之重!
作為士大夫家教育出來的皇后,向太后可能在庶政上缺乏能力,對如今的大宋社會也沒有什么認知。
但,她對這些關乎權柄的事情,卻非常敏感。
她很清楚,自古帝王,皆以親斷刑獄為要。
這是因為,天子乃代天牧狩之人。
而代天牧狩之人,必須親斷刑獄!
故此,向太后迎著趙煦的眼神,解釋道:“我當年在閨閣時,曾聽人說過,天地生養萬物,故此天地乃萬民之父母……”
“而人君,天地之宗子也!”
“故此,六哥當以萬民福祉為任,這杖法任刑之事,猶當重視!”
趙煦抿了抿嘴唇,他知道,這是橫渠學派的說法。
按橫渠所言,天地乃萬物之母,人君為天地之宗子,所以天然的凌駕于萬事萬物之上,擁有一切權力。
看著很舒服是不是?
但別急,還有后面……
橫渠的理論認為,大臣是輔佐天子這個天地宗子的管家/司閽。
而萬民皆為天地之子,故此皆手足骨肉同胞,理當相親相愛。
關鍵,按照橫渠的理論,既然萬民皆天地之子,天子只是天地的宗子/嗣子。
所以,天子有義務和責任,代替天地愛養萬民。
因為在理論上,天子和他的臣民們,也屬于骨肉同胞!
這就是逆練宗法綱常,把宗法理解成國法,化國為家。
但橫渠還不算最激進的。
最激進的,是熙寧八年后的王安石所宣揚的那一套理論。
天子行天道,大臣行人道。
天道無為,人道有為。
所以,天子當垂拱而治,把治國的事情,交給大臣們!
新學內部的激進派,甚至在這個基礎上,更進一步,提出了所謂的圣人論。
按照他們的這套理論——假如天子是圣人,自然最好不過。
可若天子不是圣人呢?
那么,這個天下他恐怕把握不住。
所以,應該委任一位具備圣人品德和能力的大臣來治國。
這個時候的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自己關起門來,猛猛生皇子,爭取生出一個圣人皇嗣出來,繼承國家,造福天下。
所以啊,王安石第二次罷相,才來的那么迅速、猛烈。
所以,元豐二年的烏臺學案,才會爆發的那么酷烈、迅速。
王安石的死忠嫡系,幾乎全部被從大宋朝堂清洗了出去。
這才會出現,元豐八年,趙煦的父皇病重前的安排——把司馬光、呂公著召回朝堂,而不是把王安石召回朝堂。
趙煦的父皇,想的非常清楚——司馬光、呂公著回朝,或許會盡廢新法。
但可以保證,趙宋王朝的統治根基。
可要王安石回朝了……
搞不好,幾年之后,新黨的激進派們,能讓權柄再也回不到趙官家手里!
你是圣人嗎?
不是的話,那就請回去生孩子吧。
治國這種事情,就不需要你操心了。
而王安石,顯然也知道這些。
故此,他隱居江寧后,就一直不問朝政。
直到趙煦登基,在趙煦的不斷暗示下,他才慢慢重新活躍起來。
想著這些事情,趙煦嘴角就微微翹起來。
一直以來,他在默默做的,就是當一個新黨眼中合格的圣人天子。
同時也做一個舊黨心中的‘寬仁明君’。
主打就是一個不主動,不拒絕,不承認。
這種渣男策略,在如今的形勢下,非常好用。
“母后教誨的是……”趙煦迎著向太后的眼神,輕聲道:“今日,兒便與母后一起審閱諸卷宗吧!”
母子兩人,于是回到保慈宮的內寢,坐到那坐褥上,命人將都堂送來的相關卷宗奉上。
向太后首先挑選了一下,然后就拿出了一份卷宗,遞給趙煦:“六哥且先看看這份卷宗和大理寺的判詞……”
趙煦點點頭,接了過來,然后認真的看了一遍。
這份卷宗,就是陳留縣胥吏秦和毆殺良善李三用案的審理情況和判決結果。
根據審訊,秦和毆殺李三用‘確系出于賊臣陳留縣押司德利唆使’‘意在破壞朝廷大政,詆毀天子圣德’。
所以,依律,秦和以謀殺、誹謗君父、詛咒不臣等罪名,被判處腰斬棄市,并抄沒其全部家產。
當初那十多個跟著秦和,一起參與了毆殺李三用的胥吏,也被大理寺重拳出擊。
盡管,大理寺的卷宗上,也承認這些人‘多不知賊吏之奸惡、賊官之陰邪’。
可他們終究是附逆了啊!
所以,最輕的也是刺配沙門島,遇赦不回!
其他人等,分別被處以斬首到絞刑不等的死刑。
看到這里,趙煦抿起嘴唇來,指著卷宗上的那些判決文字,輕聲道:“母后,兒臣以為,大理寺在對這些從犯的判決,似乎過重了……”
“彼等,既‘多不知賊吏之奸惡’更不知那賊臣德利之陰邪,兒以為,還是當予以寬從……”
趙煦在現代留學,學到的最重要的政治智慧之一就是——為君者應該讓自己活,也讓別人活。
假如,皇帝不讓別人活,那么別人也可能不會讓皇帝活。
這樣的事情,在歷史上比比皆是。
向太后微笑的點點頭:“六哥是圣主明君,自當推恩于民!”
說著,她就喚來了一個內臣,命其取來朱筆。
“六哥,且在這卷宗上,寫下德音赦文吧!”
“嗯!”趙煦點點頭。
便拿起朱筆,將大理寺判罰的那些從犯,全部減罪。
刺配沙門島的,改為流一千里。
絞刑改成刺配,斬首改為絞。
想了想,他又提筆,圈起了對秦和的判罰,將凌遲改成斬首。
畢竟,殺人不過頭點地。
凌遲太過殘忍了!
但,這卷宗還沒有完,因為后面,還有大理寺對苦主李三用的弟弟妹妹狀告陳留縣的判詞。
這封判詞,判令有司,從抄沒的秦和家產中,截留錢一千五百貫、田產兩百一十畝,賠償給李三用的兩個弟弟和一個未婚配的妹妹。
并令這三兄妹,均分所得賠償。
判詞沒有問題,符合大宋當下的社會和刑律。
唯一的問題是……
沒人性!
因為,從卷宗可知,李三用那個未婚配的妹妹,還未滿十五。
然而,她卻能分到五百貫的賠償款和七十畝的土地。
這是什么?
小兒持金于鬧市!
對人性而言,這種考驗太過苛刻了。
趙煦在現代,看過很多宋代地方的史料,在這些史料中,最常看到的是——父母死后,留下的幼子、幼女,基本都活不了!
暴病、急病、溺水、失足……
是這些可憐人最常見的結局。
但,他們真的是暴病、急病、溺水、失足嗎?
故此,趙煦將判詞圈起來,然后在旁邊寫到:朕聞禮曰:子婦無私貨,又觀《刑統.戶婚律》曰:諸應分田宅者,兄弟均分!此誠定分止爭之良法也!
李氏為良善李三用之胞妹,雖系女流,卻未有婚配,當屬本宗,依律均分田宅可也。
然其終有出嫁日!
朕循天理人情,用禮教宗法。
今判:
其一:李氏未出嫁,當與兄弟均分李三用之產。
其二:李氏出嫁,當將所得錢、產,歸于本宗。
其三:依律,出嫁女,當得其所當分家產之半為其妝奩。